第74章 提筆忘記的時代(1 / 1)

考試鈴聲響起,大家紛紛交卷。

考完之後,消息長了翅膀似的,傳遍了校園以及網絡,學生對農藥題的討論熱度,遠遠超過了以往的任何話題!

在G大貼吧上,一條條刷屏的,評論最活躍的,標題都是掛著今天的考試題目!

食堂裏,很多人在吃飯,不管是這一桌,還是那一桌,基本都在討論到自己寫的答案。

林舞她們去吃飯,李澤紳順道一起了。

“紳槍手,你怎麼答的?”

經過軍訓射擊一事,大家都稱呼李澤紳為神槍手,又因為名字的緣故,喊著喊著就成了“紳槍手”。

“我本來想寫鍾馗,但‘馗’字不會寫;後來我又想寫妲己,但‘妲’不會寫……”李澤紳憨憨笑著,因為魯班太常見,所以他不太想寫,“但,沒辦法了,我隻能寫魯班。”

“你還露了七號喲。”米君諾提醒道。

“對哦!忘了後邊這茬!”李澤紳好不容易對擅長的英雄,能夠準確無誤地手寫出來,卻忽略了小短腿的名字全稱!

“哈哈哈哈……”

三個女孩同時笑了,還好嘴裏沒東西,不然是要噴的!

“別光顧著笑我,那你們呢?”李澤紳說道。

“其實,我也忘記妲己怎麼寫,想寫羋月來著,但‘羋’字犯難了,就寫了個小喬……”英歡是一個永恒鑽石,但早就是嘴強王者,解釋中帶著掩飾,“沒辦法,看著這種送分題,我太興奮了,所以給忘了!”

“我的沒錯,寫了廉頗。”米君諾自信說著,將飯菜送到嘴邊,突然想起了什麼重要的事情,又尷尬地將筷子插|進了米飯,“糟糕,好像我寫成了廉頤……不會吧?”

米君諾產生自我懷疑,又無所謂那點小細節:“沒關係啦,偏旁部首都差不多,反正我用雞爪寫的草書,那老師看不出來的。”

林舞默默不說話,大家都看著她,即使李澤紳不知道,但是英歡和米君諾是知道的,她是個寫小說的,寫錯字就過分了!

在他們目光的逼問下,林舞把筷子上的兩顆米粒塞進嘴裏,幹嚼著蠟一樣,說道:“我寫了……李白。”

“我靠!”別怪英歡的反應這麼大,這麼有難度的英雄,連她自己都秀不起來,林舞怎麼敢寫他?

“木木,你是個壞姑娘,玷|汙了我家李白哥哥!”米君諾說出了所有李白迷妹的心聲。

“這不能怪我,因為下文問皮膚,我看過李白的嘛,有千年之狐和鳳求凰。”林舞也是李白哥哥的小迷妹,所以經常翻開他的皮膚,那迷醉的才氣,那飄逸的劍氣,那浪蕩的帥氣,都要從屏幕溢出來了,畫麵讚爆了!

當然,她是不得已,才寫的李白。

她玩姬,但是……

虞姬的‘虞’字,甄姬的‘甄’,蔡文姬的‘蔡’……尷了個尬,提筆忘字了!

在這個方便快捷的時代,能用手機或電腦打字,有時候自己手寫,難免會忘記怎麼寫,就算寫了出來,還會懷疑,這個字是長這樣子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