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李秉哲:總經理必須具備的七個條件(1 / 1)

凡成大器的企業家,大都是最會識人、信人、用人的人。三星企業集團總裁李秉哲就是這樣的人。李秉哲在企業經營中一貫堅持的用人原則是“疑人不用,用人勿疑”。知人善任是李秉哲事業成功的又一重要秘訣。李秉哲在任命了下級幹部以後,總是放手讓他們去幹。他本人除參加三星集團一年一度的社長集團會議外,其他會議一般不參加。李秉哲把企業經營的全權委托給會社,他隻任會長之職。會長職責主要是經營原則的製定和人才的發掘及人事的任用。李秉哲在人才考核上,堅持能力第一主義,認為作為一個企業的社長,必須具備七個條件:

1.德高望重並有出色的性格。

2.卓越的領導能力。

3.值得信賴。

4.創造力豐富。

5.判斷力正確。

6.幹勁十足。

7.知道盡責。

要點:

實際上,像上述條件都兼而有之的人很難找到,但把各種性格與長處不同的人組織起來,互相調和彌補,進行合作,是可以成為一個經營體的。這樣的經營體建立起來以後,再武裝全體員工的精神,就可以推動事業運行了。企業經營是依不同時代的不同要求,求新求變,而不斷地成長與發展。企業的人才也要不斷地教育、培訓,才能保持旺盛的鬥誌和研究發展的精神,才能應付各種事態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