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節 小靈通火爆的“消費者剩餘”(1 / 2)

馬年最後一天的上午9點半,在蘇州工商聯就職的顏先生在蘇州電信三香路營業廳辦理了小靈通業務,成為蘇州地區第10萬個小靈通用戶。此時,蘇州開通小靈通還不到兩周。

這是有關小靈通在各地迅速發展的較新一則報道。另有報道說,目前,小靈通已經覆蓋了全國300多個城市,用戶數超過1000萬,其中去年新增的用戶就有700萬。固定電話去年新增用戶中,小靈通占了近20%。每個城市開通小靈通業務,都無一例外地大受歡迎,電信營業廳門前出現了久違的排隊現象。

小靈通何以如此火爆?一句廣告語道出了其主要原因:“用市話的價格打手機”——價格便宜。

小靈通是一種無線市話業務,它利用已有的固定電話網絡,實現無線接入。通俗地說,使用小靈通相當於把家裏的電話揣在了自己兜裏,可在市內隨便走動。其優點是資費低廉:每3分鍾0.2元,月租費15元至25元,單向收費,且手機價格低廉,不少地方都是由運營商“送機入網”。其缺點是無法漫遊,在有的城市信號不太好。對於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小靈通在價格上的巨大誘惑使其弱點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省錢是最實惠的。

用經濟學術語說,小靈通火爆的秘密在於其為消費者提供了較多的消費者剩餘。

所謂消費者剩餘,經濟學教科書的定義是“一種物品的總效用與其總市場價值之間的差額”,通俗地說,是買者願意為一種物品支付的錢減去買者實際支付的錢。與此相對的一個概念是生產者剩餘,其定義是賣者得到的價格減去其成本。我們這裏隻說消費者剩餘。就小靈通來說,消費者願意為它支付多少錢有一個很好的參照物:普通移動電話。在絕大多數地區,後付費的普通移動電話市內資費為每分鍾0.4元,月租費50元;預付費的(神州行、如意通)為每分鍾0.6元,不收月租費。手機本身的價格低的700~800元,高的數千元。考慮到小靈通不能漫遊、信號不太穩定的弱點,隻要其綜合使用費用明顯低於普通移動電話,消費者就可接受。大致上,消費者願意為小靈通支付的資費要比普通手機低10~15%。而小靈通的實際資費水平與普通移動電話相差懸殊:與後付費手機比,月租費僅相當於其30%到50%,通話費僅相當於其1/6.此外,小靈通手機的平均價格隻相當於普通手機的一半左右,最好的小靈通手機兩千多元,彩屏、上網、和弦鈴聲都有,最便宜的隻要400多元。兩相比較,我們很容易看到小靈通使用者獲得的消費者剩餘是多麼可觀。

然而,這樣一種能夠產生大量消費者剩餘的消費品,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消費者卻無資格消費。因為,小靈通直到今天尚無合法身份——手機入網許可證,媒體稱之為“一直行走在政策邊緣”,小靈通已覆蓋的300多個城市市場,是在打擦邊球的情況下拓展的。

1997年底,餘杭電信率先在全國推出“小靈通”業務。1999年底,政府開始對“小靈通”實行市場管製。2000年5月,聯通海外上市前夕,為避免給聯通的GSM業務造成衝擊,信息產業部發文,要求各地電信企業的小靈通項目一律暫停,這份文件幾乎給小靈通判了死刑。在此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形勢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6月29日,信息產業部發出《關於規範PHS無線市話建設與經營的通知》,明確指出“小靈通是固定電話的補充和延伸”,是“小範圍低速移動無線接入”。這份文件使沒有移動牌照的中國電信繞過“移動”概念而實質進入移動電話市場,卻留下了名分不正的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