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昂到榮鎮來看她,時常在藥劑師家吃晚餐,覺得禮尚往來,若不邀請他來盧昂,未免說不過去。
“非常樂意!”奧黑先生答道。“何況我也應該出去走走,因為老待在這裏,身上都要長出老繭來了。我們去看看戲,吃吃館子,玩個痛快!”
“啊!我的好當家人!”奧默太太聽說他要去冒一些模糊的危險,心裏不免擔驚受怕,就溫存體貼地小聲挽留他。
“哎,怎麼了?你以為我一年到頭在藥房裏聞藥味就不會損害我的健康麼?瞧!這就是娘兒們的德性:她們連科學也妨忌,甚至反對最合情合理的消遣。別聽她的!我一準來。說不定哪一天我就轉到盧昂,同你一起去把銅錢轉得嘩啦響。”
藥劑師從前是不肯說這種話的,現在也學時髦了,認為巴黎吃喝玩樂的風氣最有派頭,也像他的鄰居包法利太太一樣,非常好奇地向實習生打聽首都的風俗習慣,甚至還說說巴黎用語,來炫耀自己……使土佬財主目瞪口呆。例如他把臥房叫做寢室,把集市叫做商場,不說“好看”而說“漂亮”,不說“時新”而說“摩登”,不用法語而用英語叫“北大街”,不說“我走了”而說“我去了”。
就這樣,有一個星期四,艾瑪居然在金獅旅館的廚房裏,意外地碰到了奧默先生。他穿了旅行裝,那就是說,一件沒人見他穿過的舊披風,一隻手提著一個小箱子,另一隻手拿著一個店裏暖腳出的皮囊。他沒有把他的旅行計劃告訴任何人,唯恐他出門會使大家擔心似的。
一想到要舊地重遊,他當然興高采烈,一路上滔滔不絕,說個沒完沒了;然後不等到站,就趕快跳下車去,要找萊昂。
實習生怎麼也推托不掉,硬給奧默先生拉到諾曼底大咖啡館去了,他大模大樣地走了進去,連帽子也不脫,認為在公共場所不戴帽子太土頭土腦了。
艾瑪等萊昂等了三刻鍾。最後,她跑到事務所去,心裏胡猜亂想,怪他漠不關心,又恨自己弱,就這樣把額頭貼在窗玻璃上,生了一下午的悶氣。
他們兩個對麵地坐在桌子兩邊,一直坐到兩點鍾。大廳已經空了,隻有火爐的煙筒管做成棕櫚樹的形狀,把圓錐形的金黃枝葉伸向白色的天花板:他們靠著窗子,窗外太陽光裏,有一個小噴泉在大理石水池中沙啦沙啦地響;池裏有水田芥和石刁柏,當中有三隻遲鈍的龍蝦伸直了身子,碰到了一堆側身躺著的鵪鶉。
奧默興高采烈。使他陶醉的與其說是美酒好菜,不如說是富麗堂皇的氣氛,但波瑪爾的紅酒也喝得他心情有點激動,等到酒煎雞蛋端上來的時候,他就談起女人傷風敗俗的妙論來了。對他誘惑力最大的是“時髦”。他喜歡服裝講究的女人和家具講究的房子,至於體形,他倒不討厭大塊頭。
萊昂無可奈何地瞧著掛鍾。藥劑師還是有吃有喝,有談有笑。
“你在盧昂,”他忽然說,“恐怕缺少知心人吧。其實,你的情人住得並不算遠。”
對方臉紅了。“得了,老實說吧!不要瞞我,你在榮鎮……?”
年輕人結結巴巴。
“在包法利夫人家,你不是看中了……?”
“看中了誰”?
“女傭人!”
他並不是在開玩笑。但是萊昂太愛麵子,沒有思前顧後,就一口咬定,說是沒這回事,因為他隻愛棕色頭發的女人。
“你說得對,”藥劑師說,“她們的性欲更旺盛。”
於是他側著身子,對著他朋友的耳朵,怎樣才能看出一個女人的性欲旺不旺。他甚至扯到人種學上去了,說什麼德意誌女人曖昧,法蘭西女人放蕩,意大利女人熱情。
“那黑種女人呢?”實習生問道。
“這是藝術家的愛好,”奧默說。“夥計!再來兩小杯咖啡!”
“我們走吧!”萊昂實在不耐煩了,最後又再說了一遍。
“好,”奧默用英文答道。但是他走以前,還要當著餐廳老板的麵,說幾句恭維的客套話。
年輕人正想離開他,就推托說有事要走。
“好!我陪你去!”奧默說。
於是他陪著萊昂上了街,一路上大談他的老婆,他的兒女,他們的前途,還有他的藥房,講到藥房以前多麼糟糕,他自己如何把它搞得盡善盡美。
走到布洛涅旅館門前,萊昂出其不意的甩掉了他,三步兩腳上了樓梯,發現他的情婦正焦躁不安。
一提到藥劑師的名字,她就火冒三丈,然而他提出了一大堆理由;這也不能怪他;難道她還不了解奧默先生?怎麼可能相信他會喜歡和他在一起?但她轉過身去;他又把她拉過來,自己跪在地上,用兩條胳膊抱住她的腰,做出一副可憐相,又是懇求,又是動情。
她卻一直站著,兩隻冒火的大眼睛認真地瞪著他,簡直有點嚇人。然後,她紅潤的眼皮下垂,半遮著朦朧的淚眼,讓萊昂吻她的手,那時進來了一個傭人,說有人要找先生。
“你回來嗎?”她問。
“當然。”
“什麼時候?”
“馬上回來。”
“這是個高招吧?”藥劑師一見萊昂就說。“我看你恐怕不願意拜訪人,就把你找出來了。我們去布裏杜那兒喝一杯開胃酒吧?”
萊昂說,老天在上,他得到事務所去了。但是藥劑師卻拿公文程序開玩笑。
“去他的什麼法學家!見鬼去吧!有誰攔住你呀?做個好樣兒的!我們去看布裏杜;你去看看他的狗。真好玩。”
實習生一定不肯去。
“我也去事務所。我看報紙等你,或者翻翻法典也行。”
艾瑪發的脾氣,奧默先生的羅嗦,也許午餐吃得太多,使萊昂暈頭轉向,拿不定主意;藥劑師的疲勞轟炸更使他喪魂失魄:
“去看布裏杜吧!隻兩步路,就在馬帕呂街。”
他怕磨纏,人又糊塗,加上一種無以名之、專和自己作對的情緒,居然使他跟著到布裏杜那裏去了。他們看見他在小院子裏,監督三個小夥計氣喘籲籲地轉動一部機器的大輪子,正在做塞爾茲礦泉水,奧默給他們出主意,他擁抱了布裏杜,他們喝開胃灑。萊昂幾次三番要走,那一位總是拉住他的胳膊說:
“等一下!我就走。我們去《盧昂燈塔》報社看看。我給你介紹托馬森。”
他好不容易才脫了身,三步兩跳跑就到了旅館。艾瑪已經走了。
她剛離開,氣得要命。她現在簡直恨他了。說話不算數,約會沒信用,這是叫人跌交。她還要找別的理由,好說服自己離開他;他沒有男子漢大丈夫氣,軟弱,庸俗,比女人還溫順,而且吝嗇小氣,膽小怕事。
等到她心平氣和的時候,結果她又發現,她恐怕還是冤枉了他,但是詆毀自己心愛的人,總會或多或少地疏遠感情的。千萬不要碰泥菩薩的金身,隻要一碰,金粉就會沾在手上。
他們終於到了這個地步,談起話來,十之八九和愛情毫不相幹,艾瑪寫起信來,說的也是花呀,詩呀,月亮,星星,熱情已經如潮湧退,但又心有不甘,無可奈何,隻好借助外力,妄想死灰複燃,舊情重溫,下一次去盧昂之前,她總是不斷地給自己許願,一定要痛飲幸福的瓊漿,但是事後又不得不承認,和以前的幽會沒有什麼不同。這種失望卻並沒有使她灰心,隻要一有新的希望,她就更加欲火中燒,更加加饑似渴地回到了他的身邊。她脫起衣服來毫無羞恥感,一下就把束腰的絲帶揪掉,細長的帶子像一條花蛇似地絲絲響,從她的光屁股上溜下來。她踮著腳丫子走到門邊。再看看門是不是關好,然後把身上的衣服脫得精光;她臉色發白,也不說話,神情緊張,一下就倒在他的胸脯上,渾身上下不住地打哆嗦。
然而,萊昂看到她額頭的冷汗、顫抖的嘴唇、失神的眼珠、擁抱的胳膊,似乎感到一種瀕臨絕境、預兆不祥、無以名之的力量忽然插身在他們之間,要把他們活活拆開。
他並不敢問她;發現她經驗這樣豐富,心裏不免尋思,她一定是個風月老手,經受過各種痛苦和歡樂的考驗,過去使他心醉魂銷的風情,現在嚇得他有點喪魂失魄了。還有更使他反感的,是他的人格一天比一天消失得更多,他怪艾瑪不該這樣長久占領他的身心。他甚至想不再對她親熱,但隻要聽到她的小靴子咯噔—響,他就像酒鬼見到好酒一樣,渾身軟弱無力了。
的確,她對他的關懷也是無微不至,吃得講究,穿得花哨,眼睛脈脈含情。她從榮鎮帶了玫瑰花來,放在胸前,一見到他,就把花投到他臉上。她擔心他的健康,出主意叫他怎樣對人對事;為了進一步占有他的心,她希望老天也許會助她一臂之力,就在頸上掛了一個聖母像章。她像一個賢妻良母一樣,打聽他的同事。她對他說:
“不要去看他們,不要出去,不要管別人,隻管我們自己吧,愛我吧!”
她甚至想到要監視他的生活,還起念頭要人在街上跟蹤他。旅館旁邊有的是遊手好閑的流浪漢,對這類事當然是不會拒絕的……不過這會有損於她的自尊心。
“唉!管他呢!要是他三心二意,和我又有什麼相幹!難道我還在乎?”
有一天他們分手了,時間還早,她—個人順著大馬路走回去,一眼看見了她當年住過的修道院的圍牆,於是她就在榆樹陰影下的一條長凳上坐了下來。從前這裏是多麼安靜!那些從書中讀到的,使她想入非非、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戀愛心情,多麼令人神往嗬!
新婚的頭幾個月,在森林中騎馬漫遊,同子爵跳華爾茲舞,聽拉加迪唱歌劇,一切都曆曆如在眼前……忽然一下,她覺得萊昂也和這些往事一樣遙遠了。
“不過,我還在愛他呢!”她心裏想。
那又有什麼用!她並不幸福,從來也沒有幸福過。這種對生活的不滿足感是從哪裏來的?為什麼她心靈的寄托,轉眼就成了腐朽……啊!哪裏找得到一個剛強的美男子,天生的勇敢,既熱情洋溢,又溫存體貼,既有詩人的內心,又有天使的外表,能使無情的琴弦奏出多情的琴音,能向青天唱出哀怨動人的樂歌?為什麼她就碰不到—個這樣的男子?嗬!不可能!再說,也不值得追求,到頭來一切皆空!一切微笑都掩蓋著厭煩的嗬欠,一切歡樂下麵都隱藏著詛咒,興高彩烈會使人膩味,最甜蜜的吻留在嘴唇上的隻是永遠不得滿足的淫欲。嘶啞的青銅聲在空中蕩漾,那是修道院的鍾敲了四下。才四點鍾,她卻覺得在長凳上似乎坐了一輩子。一分鍾裏容得下無限的感情,正如一個小地方容得下一大堆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