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們之前討論過的那樣,當你認真地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的時候,你會驚訝地發現,原來自己要的隻是一個不乏味的人生。既然這樣,你就要為自己負責,為自己心中渴望的快樂負責,為可以擁有期待中的人生而負責。前麵幾個章節中,我們已經討論了影響我們內在意識的幾個主要的障礙。如果你不能很好地處理好這些障礙,你就會陷入無休止的失望、沮喪和迷茫。
內在意識無法被人的頭腦、身體控製,反而可以不自覺地帶領人們到達另外一個境界,給我們的思想、行為等帶來重要的影響。但是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這些高層次的發自內心不受控製的意識,卻能帶給我們最大的狂喜。當然,從你的角度來說,這種發自內心的需求跟你日常的行為方式也都脫不了關係。
現在,我發現如此這般來闡釋這種高層次的需求和神秘的快樂結果,顯得有點兒故弄玄虛、晦澀難懂、流於庸俗。但是,我親愛的讀者,這已經是我所能想到的最佳的闡釋方式了。當你遇到類似的情況的時候,你就明白了。根據這種理論,你一定要充滿創意地對待你的生活,你越有創意,你的生活中就會發生越多的變化,你的生活狀態就更容易多姿多彩,你的內心也會越來越快樂。
但是,如果你過於沉迷於追求變化,無變化則無法享受生活,那麼你就會成為變化的奴隸,那麼你的人生將開始麵臨另外一種災難。如果你完全無法享受或者忍受平靜的生活,隻會將快樂和變化畫上等號,那麼如果沒有變化,你就會感覺到恐慌和無聊。這種感覺會跟失落、救贖、受害等消極情緒一樣,將會引發極其糟糕的社會行為。就像艾倫·沃茨在他的自傳《自成一體》中寫的那樣:“當我們過於迷戀追求性愛或者宗教安慰的時候,就會因為出現過激而卑劣的行為,例如犯罪、自殺、離婚、跟蹤、聖戰等,這些行為是極其愚蠢的,並非真正地捍衛愛情或者宗教。”當我們太過於沉迷於追求快樂,或者追求快樂的途徑的時候,反而會適得其反。因為,世有法則,物極必反。隻要他們這樣,就注定了要麼隻能永遠在平庸瑣碎中掙紮,要麼過著比這還要糟糕的生活。有些人不信這個邪,最後反而因此而精神錯亂、歇斯底裏、行為乖張,給自己、周圍的人和整個社會都帶來危害。所以說,千萬不要對任何事情過於迷狂,至少不要對那些可能讓你不快樂的事情過於迷狂,因為,這樣做絕對不會有好的結果。
如果真正地領悟了自然生活之道,你就能到達遊刃有餘、如魚得水的境界。不要為錯失的快樂而難過,因為已經錯失了,就算你拚命抓也抓不回來。比如說,你拚命抓住了一隻小鳥或者小鹿,它們也不會喜歡你;但當你真心的愛它們,按照它們的方式跟它們一起玩樂,小鳥反而會從天邊飛回來,放心地在你的掌心啄食。你和生活的關係,其實就像是你和小鳥的關係。你們之間的關係存在著很多變量,擁有無數未知的可能,但也要有心理準備應對不符合你期望的事情發生,這些未知的可能就是世界的奇妙和神秘之處。如果你能夠預知將在你的生命中發生的事情,那麼,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一個過程和結果都早就內定的比賽,你還想參加嗎?正是因為這些未知的可能,生命的體驗過程才是那麼的有吸引力!你要學會接受生活中的不確定和未知性,時刻準備著,去體驗生命帶給你的每一個su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