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受禮者請三思而後行
送禮要三思,別忘了受禮同樣要三思,否則會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禮太重,可能是賄賂,一旦陷入,你的良心、你的人生就會受到法律的遣責。
同送禮一樣,受禮也需要學問,要懂得什麼樣的禮物要歡歡喜喜去接受,什麼樣的禮物要婉言拒之門外。
不幸的是,我們通常得打開包裝才能決定。或許我們會認為收受禮物可能顯示出我們拙劣的判斷力,但仍應推測其意圖:禮物不應該是賄賂或和利益衝突的東西,而應該隻是商場上同事之間的饋贈而已。
我們可以利用下列問題來決定是否要收禮。禮物是否超出價值?禮物送達時間是否在非傳統或不同於平時的時刻?是否違反公司規定?它是否會讓你覺得有義務去參加宴會?最近三個月左右,是否曾帶給送禮者生意上的往來及利潤?是否有未定案的商業交易?送禮者是否有“收買”人的名聲?
上述問題隻要有一個是“是”,最好婉謝禮物,辭謝一個有問題的禮物總比錯收來得好。
當收不能接受或不打算接受的禮物時,要在收禮24小時後采取行動。沒有實際行動即會被認為已被接受。退回禮物時須附上親筆寫的短箋,明白表示你無法接受。不必寫出特定原因,在短箋上注明日期並講清楚你已接到但無法接受。請把簡短,但不要責備、侮辱或表達不屑的意思傳達給對方。假使公司製度上規定,你必須為此行為提出報告,基於保護自己的原則,在報告上附上你謝絕短箋的影印本。
你不必在退回禮物前先電話通知送禮者,或事後舊事重提,假使送禮者事後又提起這件事,可重複你在拒絕卡片上的說辭,或巧妙地轉換話題。假使送禮者向你道歉,你就接受他的道歉並從此不再提這件事。
接收禮物時,應盡早表達感謝之意。很多人以為打電話最能表達謝意,可能是,但絕不是最有禮數。簡短、溫馨的手寫短箋,最能適時有效地表達謝意。短箋須選用合適的紙張或感謝卡,而不是拿商業書信末端空白的部分隨便塗鴉。假使所要感謝的不隻一人,則請收文者代為轉達。
由此可見,受禮者受禮要三思而行,這是維持人際關係能力必不可少的一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