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潮在一首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歌曲奏響之後立即到來。威爾遜·拉茲不發一言,僅隻是大步邁向聽眾,走到舞台的邊緣方戛然而止,然後大大地張開了他的雙臂,似乎是要把全場五百名聽眾悉數擁在懷裏,也像這五百名號人馬統統都是歸屬於他的樂隊。在應該唱出歌詞的那個瞬間,他果斷而自信地把臂一揮,於是那五百名聽眾刹那間就真的忠實地緊隨了他,從聽歌的變成了唱歌的,台上台下齊聲合唱起“華森·默梯爾”來:
我寧願死掉,
也決不讓你抓住,
更不會去坐牢!
去過澳洲的人都知道,這是一首流傳極廣的澳大利亞的“準國歌”。歌詞大意是敘述一個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流浪漢,迫於生計而偷了一頭羊,結果被人發現了。警察追趕他,要送他進牢房,他寧死不屈,跳人了水塘。知曉澳洲曆史的人都明白,這首歌非常真實地反映了澳大利亞初創期的艱辛和作為澳大利亞民族性格之核心的自由不屈精神,所以一百多年來眾口皆碑婦孺皆知經久不衰地代代相傳。在澳洲的地位和影響,就像法國的馬賽曲和日本的櫻花歌一樣。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但凡澳大利亞的音樂會上都必得唱一唱這位華森·默梯爾,我隻是在這一場舉行於丟默脫這樣的偏僻小鎮上的演唱現場上,切實地感受到了一首體現民族精神和民族風格的歌曲具有何等強烈的煽情力量!那天的五百名聽眾中,大概隻有幾個像我這樣的“外國佬”是隻用耳朵不用嘴的。威爾遜·拉茲指揮著的五百人大合唱,轟轟烈烈堪稱聲震雲霄,把音樂會的熱烈氣氛推向了最高的峰巔。
可惜的是,這高潮並沒有持續多久。演唱會的後半場,我發現不少人在悄悄離場,定睛細看,溜號的差不多都是男士。再仔細些觀察,明白這些個先生們都已對拉茲先生哼哼唧唧的柔情滿懷失去了耐心,興奮點轉移到劇場後麵供應生啤的酒吧去了。至於我的朋友諾姆和他的弟弟,則是從那首“準國歌”之後的中場休息起就一頭紮進了劇場隔壁的遊戲機室,粘在帶了很強的賭博性的“撲克機”旁邊了。留在劇場裏的大都是女士,而且以像勞拉這樣的中年婦女為主,自始至終一往情深地很投入地欣賞完了那些東西方各國著名情歌。說句公道話,那些歌都是非常出色的,隻是實在太老掉牙了;那歌手唱得也很熟練,而或許正是太熟練了,致使他產生了一種駕輕就熟的惰性,整場演出也就過於老化而缺少了新意。在我看來,這或許正是這位無論在素質上還是在技巧上都相當不錯的歌手之所以終究是個不入流的隻能在鄉間作流動演出的無名歌手的主要原因吧。
散場之後,我看見了停車場上數以百計的小車,黑壓壓的一大片,正在紛紛啟動。這在統共不過百把戶人家的丟默脫,也可稱是蔚為壯觀了。鄉間娛樂畢竟少,歌手縱然無名,到底也還是引起了並不太小的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