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秦海燕:照顧父母是兒女的責任(1 / 1)

秦海燕是長治市長北平安小區的一名普通居民,從2006年7月至今,她每天早晨7點騎自行車4公裏到母親家,給生病在床的母親送早餐。6年來,無論刮風下雨、酷暑嚴寒,她都堅持每天給母親送飯。她的事跡在平安小區被傳為佳話。

秦海燕今年36歲,在小區附近的一個市場裏靠賣麵皮為生。她從小就很懂事,因為父親去世早,她早早就退了學,外出打工賺錢補貼家用。

2006年7月的一天,不幸降臨在了母親李明蘭身上。那天母親李明蘭因昏迷不醒被送進了長北鐵路醫院。經醫院診斷李明蘭得了腦血栓。在母親住院的半個多月時間裏,秦海燕和兄弟姊妹們輪流看護,終於讓母親度過了危險期。

經過半個多月的住院治療,母親李明蘭出院回到了家中,但此時的她已經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為了能夠讓母親盡快康複,秦海燕接過了照顧母親的重任。從那以後,秦海燕每天早晨騎行4公裏給母親送早餐,而後還要喂母親吃飯、吃藥、喝水,收拾屋子。

每天騎車給母親送飯,常常會遇到刮風、下雨、下雪等惡劣的天氣,被雨水淋得渾身濕透,被寒風凍得手腳發麻都是秦海燕經常遇到的事情,但這些困難都沒有阻止她堅持為母親送飯。

由於秦海燕在市場裏賣麵皮,每天淩晨4點多,她就要起床和丈夫一起做麵皮,8點多再到市場裏去賣。她隻能抽出每天自己吃早飯的時間去給臥病在床的母親送早飯,從2006年開始,秦海燕一送就是六年。“我做的這些事情都是應該的,沒有什麼特別的,照顧父母是做兒女的責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秦海燕說,雖然現在的日子苦一些,但是隻要每天都能看到母親就覺得很高興。我會一直堅持下去,不管遇到多少困難,母親賦予了我生命,我會讓母親幸福地安度晚年。

(趙晨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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