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馴,字時良,號印川。明朝湖州府烏程縣人(今屬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明朝治理黃河的水利專家,也是世界水利泰鬥。
嘉靖二十九年(1550),潘季馴考中進士,被任命為九江推官。後來,被破格提升為禦史,不久又任廣東巡按使,推行均平裏甲法。他到地方任職巡察時,注意百姓疾苦,對水旱災害格外關注。潘季馴認為百姓衣食多取決土地之利,因水旱災害,百姓便困窘不堪,輕則流落他鄉,重則賣妻鬻子,進而鋌而走險,於是訴訟紛爭,盜賊蜂起,社會也就不安定了。他平時還注意搜羅百姓以及前人治理水旱災害的經驗,以備急患。
隆慶四年(1570),黃河在邳州、睢寧決口,百姓流離失所,他奉朝廷之命前去堵塞河決口處。萬曆五年(1577),黃河在崔鎮決口,潘季馴以代為河漕尚書,帶領士兵和百姓修築堤壩,堵塞決口。為了加固堤防,他命人在堤壩的外圍又修建了一道很長的堤壩。潘季馴治理黃河,常常親自到各地考察地勢。凡增築設防,置官建閘,以至於木石材料,都加以悉心的籌理。
潘季馴先後四任河道總督,主持治河,對黃河的治理卓有成效。他晚年把自己一生治理黃河的經曆和心得著成《河議辨惑》、《兩河管見》、《宸斷大工錄》等書,為後世治理黃河提供了借鑒。
以往治理黃河,大都將黃河水的一部分引入其他河道,也就是“分流”,以減緩黃河的水勢,降低災情。潘季馴在治理黃河的過程中,針對黃河含沙量大的特點,認為治理黃河不應該 “分流”,因為采取分流的辦法,則水勢必然會減緩,水勢減緩則更有利於泥沙的淤積,泥沙大量淤積則河床增高,形成岸上河,於是河堤也越來越高,一旦決堤,後果就會極其嚴重。他主張以水治水,因為水勢猛,就可以衝刷河道的淤積泥沙,不斷地衝刷,河道就深了。所以他提出一個新辦法,就是加固加高黃河兩岸的堤壩,使黃河水勢迅猛,用水去攻泥沙。除此之外,他還想出了一種獨特的治水方法,名叫滾水壩,具體說來,是事先選擇一個低窪地區,當洪水過大之時,即打開該處堤壩,放水進入,以減輕洪峰壓力。這就是流傳至今,眾人皆知的治水絕招——分洪。
潘季馴指出黃河下遊善徙的主要原因,在於水漫沙壅。因此治理上應築堤束水,借水刷沙。由於黃河挾帶大量泥沙,有“急則沙隨水流,緩則水漫沙停”的特點,因此要使水流 湍急,必須束水歸漕。他主持修築的堤防,包括“束水歸漕”的縷堤,縷堤外的遙堤,以及二堤之間的格堤(橫堤),三堤構成攔阻洪水的三道防線。潘季馴規定在伏秋洪水暴漲的時候,要實行“四防”和“二守”。即“晝防,夜防,風防,雨防”和“官守”、“民守”。隆萬之際,黃河和淮河,經他治理後,“兩河歸正,沙刷水深,海口大辟”,使黃、淮、運河保持了多年的穩定。
簡評:
明代萬曆朝是一個糟糕荒唐的朝代,又是一個名人輩出的時代,力挽狂瀾的潘季馴就是其中一位。最開始潘季馴隻是推官,並不會治理河道,是在黃河的險情麵前不容人退卻,潘季馴實事求是,勇於探索,尋找到了治黃“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