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位行中朋友說,現在的夜總會生意做不過酒吧。酒吧裝飾新穎別致,環境幽雅,大多融吃、喝、唱、跳、玩於一體,小姐年輕俊俏、溫文爾雅、脈脈含情、服務周到,雖沒有夜總會的豪華氣派,卻具有夜總會的一應設施,且消費適中,花錢不多即可玩個痛快。
筆者曾對某市文化市場做過調查,到過一些酒吧,認識和接觸過一些吧女。她們大都是從農村來的,其個人經曆和人生目的各不相同,心態大致有以下幾種:
玩世不恭。趙某,芳齡18,1歲時母親就去世了。父親酗酒如命,她剛記事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著瓶子給父親打酒。10年後,父親娶了個比她大7歲的女人為妻。從小得不到家庭親情和愛護的趙某,很小就覺得這個世界沒意思。剛上初中時,她就結交“兄弟夥”,打架鬥毆,抽煙喝酒,玩牌賭博,學習成績可想而知。初中畢業後,父親再不管她了,她也落得自在。經人介紹,她進某酒吧當了吧女,由於年輕漂亮,善應酬,很得客人鍾愛,收入頗豐。
她覺得這個世界上最有意思的是男人,最沒意思的也是男人,男人平時在大庭廣眾麵前個個道貌岸然,骨子裏沒一個好東西。正因為此,她覺得男人的錢最好賺。某銀行副行長,經濟碩士,年輕英俊,風流倜儻,來幾次酒吧後,竟被趙某的姿色迷住了。盡管他有美妻嬌女,但還是跪著許趙一幢小別墅。月酬5000元,懇求趙當他的情婦。趙很感不安,她覺得堂堂一名共產黨的副行長跟她下跪實在消受不起,但要她做籠中的金絲小鳥又與自己性格相去甚遠,於是她婉言謝絕。據說,這位副行長很是癡情,差不多隔天就來,每次小費都是百元大鈔疊疊地甩。小趙喜不自勝,陪歌陪酒,殷勤周到,隻是原則問題寸步不讓。好在副行長頗有自知之明,兩月之後,再沒出現。
一日,某所長指名要小趙坐包房,進去後,甩出厚厚一疊大鈔,立馬就脫褲子,嚇得小趙大叫而逃。第二晚,那所長又來,解釋說:“昨晚喝醉了。”又說隻要小趙跟他,每月可給“一方錢”。小趙說:“賣笑不賣身,陪酒不陪床,請所長大哥海涵。”誰知那所長大怒,霍地拔出手槍,威逼說:“老子喜歡你的臉蛋,今天你要不答應,老子先斃了你,再抄了這酒吧!”那陣仗,要是農村小姑娘,早嚇癱了,可對於小趙來說,那隻是瞎子點燭——白費蠟。但見她杏目圓睜,把茶幾猛一拍,一下站起,義正詞嚴道:“你哪像一名共產黨的所長,你的所作所為跟地痞流氓棒老二差不多,快收起你那破槍!老實告訴你,剛才的對話已錄了音,隻要我一個電話,某報明天就登頭條。念你投機鑽營吹牛拍馬阿諛奉承混個小所長不容易,本小姐不予追究,放你一馬,但需留下‘一吊’錢作為精神賠償費,滾吧!”那所長愣了半天,老老實實留下1000元,灰頭灰臉溜走了。嚇暈了的老板娘大喜過望,當即獎小趙100元,並立馬將其提拔為酒吧領班。
撈世界。小毛與大多數從農村來的少女一樣,與人合夥打過菜賣,賣過水果和發毛肚等。說起她到酒吧,頗有點戲劇性。那天某酒吧老板因缺少人手,不得不親自去菜市場采購。當他來到小毛的毛肚攤前,見她容顏嬌麗,於是問她一月賣毛肚能賺多少錢。她苦笑回答“能保生活”,老板就誠邀她上酒吧去上班。小毛一聽酒吧二字,以為是去當舞女幹那事,頭搖得像撥浪鼓一般。老板看透了她的心思,解釋說:“現在的酒吧很正規,當小姐隻是陪客人唱唱歌跳跳舞而已,不會幹別的。而且酒吧管吃管薪,小費自己得,保管你一月收入不下2000元。哪天要是你不高興,隨時可以走人,所有酒吧都這樣。”老板一席話,說得小毛怦然心動。第二天,她將毛肚攤交別人照管,就去酒吧上班。頭一晚上,她接待一位某高校下海經商的老板,隻陪他聊了聊。走時,別人隨手給了她“一匹錢”,樂得小毛心花怒放,心想這比賣毛肚強多了。從此紮下根來,潛心練歌練舞,進步很快。小毛的遠大理想,是拚命幹幾年,買套商品房,堂堂正正、滋滋潤潤做城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