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大結局二(3 / 3)

“那住進咱家的那個孟賀怎麼辦?”花景開問。

“那小子,挺不錯呀,既然人家舍得送來咱們做不拿工錢的苦力,那咱們還客氣什麼。”莫笑笑得更奸了。

“嗯,那也是,我看那小子皮實,雖然才幾歲,但扛個二三十斤應該沒問題。”

“啊,你還真打算讓人家小王子做苦力哈。”

“不然呢?”

“陪灼蓁讀書寫字呀,你看,咱們灼蓁身邊又沒有一般大的,這孟賀長了幾歲,剛剛好,而且我看那孟賀挺不錯的,小手臂都快比我的粗了。”

“你什麼時候喜歡那種肌肉猛男型了?”花景開抿嘴皺眉看著自家娘子,娘子的喜好變了?不過,還好,他的手臂也很粗,但好像有一個人更粗。

看到花景開怪異的眼神,莫笑噗嗤一笑。“想哪兒去了,我在說咱們女兒呢,有個童年玩伴不挺好的嘛,而且親事這東西嘛,不是說小時候玩得親,長大了就想成親那種,你看秀麗和梓桑,小時候玩得就差穿同一條褲子了,長大後還不是各愛各的。”

說到李梓桑,莫笑的眼神黯了黯。花景開怕她難過,趕緊將她一摟,“好,就聽娘子的。”

*

六月,初夏,好日子。

莫笑醫館來了場四人婚禮。

小胖子娶新荷,牛角娶靜文。

灼蓁和孟賀,靜文的女兒和趙秀麗的兒子,四人做起了小花童。

孟賀穿著大紅的褂子手捧著鮮花走到了新郎小胖子的前麵,朝著同樣身穿大紅襦裙手捧鮮花的灼蓁得意地眨眼睛,“等我長大,我就娶你,我肯定比小胖子叔叔更帥氣。”

灼蓁哪裏知道娶是什麼意思,但她知道帥氣是什麼意思,“我覺得仲春小舅舅比較帥。”

唐仲春,孟賀暗自咬牙,從此便把那個唐門少主當成了此生最不可輕視的情敵。

靜文低頭慢慢地走在作為小花童的女兒的身後,她本以為她這輩子就這樣了,還沒有披上嫁衣就成了寡婦,這輩子都不會再得到幸福了。是小姐鼓勵她要勇於追求自己的幸福,是牛角給了她雪中送炭的溫暖,讓她原來冷卻的心再次鮮活地跳動了起來。

婚宴上,來了一個不請自到的遠客。

“王妃,花常好那家夥欺負我。”金可卿將莫笑拉到了一邊就開始告狀。

“啊,花常好,他怎麼欺負你了?”其實莫笑是想問,得欺負成什麼樣,才會讓金家小姐不遠萬裏從京城趕來告狀啊。

“他……他摸了我,又抱了我,然後不負責任地就跑了。我找遍了京城都沒找到他,聽人說,他出京了,我就猜他可能來找嫂嫂你了。”金可卿一臉嬌羞還有一點惱怒。

啊,摸,抱,莫笑懵了,這是花常好會做的事,花景初那風流皇子還差不多。

“你確定,是花常好抱了你,摸了你?”

“當然確定,當時雖然是晚上,可是月光很亮,我看得清清楚楚地,他抱我的時候,那臉就離我隻有幾寸遠,我連他的睫毛都看得很清楚。”金可卿越說越不好意思,臉已經紅得比櫻桃還紅了。

“哦,這麼說,你是來找他負責任的。”

金可卿點了點頭。

“嗯,這麼說來,這事的確是他錯了,錯得很嚴重,該罰。那你是想我幫你出氣,把他剩下的那條用來抱你的胳膊砍下來?”莫笑一本正經地問。

“啊?”金可卿慌而抬頭,“不是,不是,他不是調戲我,是我那天逛花燈晚了回家,遇上了幾個惡霸要非禮了,花常好打跑了惡霸,可是我的腳卻扭傷了走不了路,他才抱我回家的。”

“這樣呀,有功有過,那你想讓他怎麼負責?”莫笑終於忍不住了,笑了出來。

“嫂子,你……故意的!”

金可卿惱羞跺腳。

“哈哈,行了,我不逗你了,快去吧,花常好在牛角山。”莫笑收住了笑,朝牛角山的方向一指。

“謝謝嫂嫂,那我去啦。”金可卿歡喜地提起裙擺就跑開了。

“常好不是特意囑咐你不要告訴別人他行蹤?”花景開從牆角後走了出來。

莫笑聳了聳肩,“不覺得花常好說那句話時臉都紅了麼?”

“今年是個好年,宜成親生子,不是麼?”

“嗯,那還用說,娘子說的都是對的,不然,咱們再生一個?”

“啊,四胎……”莫笑眼睛眨了眨,“我覺得這種事情咱們應該隻重視過程,別再意結果。”

“成交!”

某人自正中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