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從工作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自然而然、毋庸置疑的使命,它伴隨著每一個生命的始終。事實上,隻有那些能夠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機會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多的榮譽。一個缺乏責任感的人,或者一個遇事推卸責任的人,不但會失去社會對自己的基本認可,而且會失去別人對自己的信任與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安身立命的根本——信譽和尊嚴。
美國作家愛默生曾這樣描述責任:責任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它是一種偉大的品格,在所有價值中它處於最高的位置。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並勇敢地扛起它,無論對於自己還是對於企業都將是大有裨益的。一個人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可以沒有責任。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放棄肩上的責任,扛著它,就是扛著自己生命的信念。
工作意味著責任,責任意味著在工作上的良性互動。當我們對別人負有責任的同時,別人也在為我們承擔責任。
無論你從事的是什麼樣的工作,隻要能認真地、主動地擔負起責任,你就會獲得尊重和敬意。有的責任擔當起來很難,有的卻很容易,無論難還是易,不在於工作是什麼,而在於做事的人。態度決定一切,責任感決定一切。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緊密聯係、相輔相成的,所有人共同努力,鄭重地擔當起責任,才會有生活的寧靜和美好。任何一個人懈怠了自己的責任,都會給別人帶來不便和麻煩,甚至是更加嚴重的後果。
我們的家庭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讓家庭充滿愛。我們的社會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能夠讓社會穩健地發展。我們的企業更加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讓企業富於凝聚力、戰鬥力和競爭力。
正是基於以上的認識,可以這樣說,工作就意味著責任,放棄責任、玩忽職守,便是放棄工作中最寶貴的東西。你放棄了,將會為此付出沉痛的代價。
某天晚上,一所中學19點補課結束後,1500多名學生在從教學樓東西兩個樓道口下樓時,其中的一段樓梯護欄突然發生坍塌。由於樓道內沒有燈光,十分黑暗,致使許多學生摔下樓梯,最終釀成21人死亡、47人受傷的慘劇。
僅一天時間,警方就公布了事故調查結果:學校基礎管理工作非常混亂。其一,事故發生地的樓梯12盞燈中1盞沒有燈泡,其餘11盞不亮。事故發生的當天下午,還有老師向校長反映燈泡照明問題,校長卻以“管燈泡的人員不在”為借口,未及時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其二,技術監督部門懷疑教學樓樓梯護欄實際使用的鋼筋強度沒有達到相關標準;其三,學校在這座教學樓未經驗收的情況下就投入使用;其四,事故當天,應該帶班在崗的校長敷衍塞責,正與他人在當地一家飯店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