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違建戶並不是太多,總共十七戶,林哲宇問趙誌文:“先易後難,這些戶上哪些比較容易拆一些?”
這個思路還是比較正確的。趙誌文這個時候不會再覺得林哲宇是在嘩眾取寵,而是動真家夥了,當即把這十七戶的情況一一分析給林哲宇聽。
林哲宇心裏有了數,讓村建站明天就展開行動,先發通知書。趙誌文蹙著眉頭道:“指望他們自己拆肯定行不通,我們這邊也要做好強拆的準備。”
林哲宇道:“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的,我們是依據法律來辦事。至於強拆這部分,城管隊那邊可以派上用場。”
趙誌文道:“城管隊還不行,到時候極有可能引起衝突,派出所這邊是不是也要跟上?不過這些都需要領導打招呼了。”
林哲宇道:“這個我來辦吧。”
根據建築麵積的不同,村建站下發的限期拆除通知書的時效也不盡相同,早的在十天,晚的一個月。
林哲宇將這項工作向周立作了彙報:“周書記,我覺得這個拆除肯定不會順利,城管和派出所那邊還需要你來發動了。”
周立點頭道:“這一炮必須要打響,我會安排的。”
城管隊是鄉設單位,自然是沒有問題,但是在派出所那邊卻是有點難度了,派出所所長黃洲說,根據公安部頒布的條例,正式民警不允許參與到拆遷中去。這個說辭險些沒讓周立氣歪了鼻子,拍了桌子道:“這是什麼拆遷?是根據國家法律來拆除違規建築,況且派出所的職責是維持秩序,以免造成衝突,我有沒有讓你去拆房子?”
黃洲道:“周書記,這也是違反條例的,我們不能出現在現場,所能做的隻有在衝突發生時出警。”
拆除通知書和停工通知書是發下去了,但是並不見得有效,不但沒有看到有人開始拆除,有幾戶還在我行我素的建設,這個消息反饋到林哲宇的耳朵裏,讓林哲宇有一絲慍怒。
這兩天,到他辦公室來反映問題的人不少,經過登記了解,這幾戶都是林哲宇與趙誌文事先擬訂好的第一批拆除對象,也就是比較容易拆除的,他們拿著一些手續或者領導批的條子過來,林哲宇耐心給予了解釋,領導的條子並不是萬能的,那要看是不是合法,不合法的一概無效。林哲宇仔細看了那些所謂的“手續”,並沒有一張是村建部門出具的,這讓他的心裏有了底。
趙誌文接到林哲宇的電話,立即安排人員對仍然在違規建設的進行停工處理,但誰也沒想到,一場看似正常的停工卻是引起了大的波瀾,——前去要求停工的工作人員居然被違建戶給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