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起茶來喝了一口,放下茶杯,又接著說道:“另外還有一撥人也是吸血鬼,就是那些財經媒體,目前全國大大小小的大約有200家左右吧。”

這些財經類媒體每天就盯著證監會那邊,隻要聽說有哪家企業遞交申請材料了,立馬就有記者打著采訪的旗號上門來,名為了解情況、協助宣傳,實際上就是來吸血的,讓擬上市企業到他們的媒體上去高價打廣告,有的甚至直接開口要錢!企業方麵要是稍微伺候不好,他們就想方設法找企業的汙點,大肆放大報道抹黑。

一個企業做到能上市的規模,必然有不少業務往來、迎來送往,員工數量也是動輒成百上千,這麼大的攤子,要想讓所有相關人員都滿意是肯定不可能的。所以隻要有人本著雞蛋裏挑骨頭的態度來找問題的話,總是能找到,然後再把找到的所謂問題上綱上線大肆報道一番。

比如他們可以找一個因為曠工被開除的員工采訪一番,再編個故事,給該員工安上一個媳婦流產、老娘撞車之類的曠工原因,然後就可以把問題上升到人道主義的高度上,言辭之間直指該企業就是一個血汗工廠之類的。而且就算什麼問題都沒找到,他們也可以胡編亂造潑髒水。

再加上現在的媒體環境本身就有點問題,出來一條表揚某某人、某某企業的消息,沒人會搭理,但要是出來一條壞消息的話,那些門戶網站、財經博客、微博等等就跟蒼蠅見了血似的,一擁而上,紛紛轉發、轉載,幾個小時就傳得人盡皆知了,企業的名聲、社會形象也就壞了,而社會形象偏偏是企業上市過會核準時候,發審委考慮的很重要的一條。

偏偏對於這種事情,企業除了忍氣吞聲小心伺候之外,還沒什麼辦法,就連拒絕采訪都不敢。一旦拒絕采訪,媒體就會煞有介事的發一條新聞,說自己本著對公眾負責的態度,為了求證某某事想要采訪某企業,該企業卻拒絕采訪,反正言辭之間就是在暗示你這企業肯定心裏有鬼,所以不敢接受采訪,那就成了不打自招了。

企業要是想靠法律來討回清白的話,那一年到頭就什麼都不用幹了,天天守在法院打官司,還不一定打得完。而且往往官司還沒打完,過會核準時間就已經過了,申請材料都早就被打回來了。

退一步說,就算企業在過會之前打贏了官司,讓對方公開道歉,可意義也不大。一來當初轉發、轉載抹黑企業新聞的那些媒體、博客、微博等等,根本就不會有興趣再轉載道歉聲明,二來就算轉了、而且當初那些傳謠、信謠的人也看到了,但是通常情況下,那些人也不會覺得是自己錯了。

按照人之常情,他們隻會為自己找借口,並且為了掩蓋自己當初傳謠、信謠的尷尬,更加瘋狂的傳播這樣一種觀點——某某媒體之所以輸了官司、之所以道歉,並不是因為虛假報道,而是因為對手企業勢大壓人,在背後搞了小動作。結果是企業官司打贏了,名聲卻更壞!

說來說去,準備上市的企業無論如何都不能惹媒體,必須得好好的孝敬。

聽完我的話,楊德才心有不甘的撇了撇嘴,問我:“常總,那……應付這些蒼蠅又要多少錢啊?”

我苦笑一下,說道:“這就不好說了,好說話的可能一兩萬塊錢、甚至幾千塊錢也就打發了,碰上那些稍微大點、有點影響力的媒體,沒個十幾萬、幾十萬肯定伺候不下來,總的加起來怎麼也得幾百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