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上午九點半,我和高建華、以及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一起到了德才礦業集團總部,和楊德才商談合作具體細節。高建華他們是昨天下午到的彭城,我和楊德才還親自到火車站去接了他們,晚上一番應酬,他們就下榻在楊德才給他們定好的另外一家酒店。
在大方略上,楊德才聽從了我的建議,隻把他集團公司旗下的德才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這個子公司拿出來上市,首次上市公開發行的流通股為18億股,占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三十,融資規模將達到約39億。
我們雙方的談判不太順利,盡管彼此都有很強的合作意向,但一個主要分歧就是楊德才希望我們能為他們公司做包銷,而高建華堅決不同意。
其實這個問題,於我而言本不是一個問題,因為在我的計劃中,我所需要的隻是高建華和楊德才簽下合同來,能讓我們正式運作這個項目,至於後麵,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讓德才煤礦的申請材料過會成功的,所以它根本就沒有上市的機會,因此自然也就不存在股票承銷的問題。不過這話沒有辦法對高建華明說,我總不能告訴他說我找來這個項目,讓公司投入人力、資源來運作,最終目的就是要把它做失敗。
談判就卡在了這裏,既談不成、又談不崩,之所以談不崩,主要是因為從高建華的角度來說,他自然不願意放棄這樣一個IPO項目,而從楊德才的角度來說,盡管他完全可以拋棄我們,另外找其他的投行去合作,但他依然還是最希望與我們達成一致,我分析他主要是有兩方麵的考慮。
一方麵,他現在再去找其他投行來合作,選擇合作投行、接觸、談判這一係列動作下來,要耗費不少時間,到時候他公司的上市進度就會落後鳴鳳煤礦更多,要想後發先至就更難了。
誰先上市、上市時間之間的間隔,對於他們兩個公司來說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他們雙方是同地區、同行業的競爭關係,目前來說總體實力差不多,誰先上市誰就將相比對方擁有更強的資金實力,而煤炭行業競爭的核心,說白了就是資金的比拚,誰有更多資金,就能拿到更多、更好的開采權,進而擴大生產規模。
整個彭城總的煤炭儲量、可開采區域就那麼多,一旦好的先被某一家拿去了,另一家就算上市成功融到資金,也沒用了,以後隨著發展,他們雙方的差距就會越拉越大。
另一方麵,煤炭行業上市做包銷的本來就很罕見,就算楊德才去找其他投行,同樣也要麵對這個問題,也不一定能夠談下來,一些小的券商根本就沒有實力給他這麼大規模的發行做包銷,而我們好歹有張林的先例擺在眼前,相比較而言,談成的機會還大一點,因此他與其去找其他投行瞎折騰,還不如就纏著我們談算了。
雙方就圍繞著這樣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問題,你來我往的談了將近兩個小時,最後在楊德才同意給百分之九點七的超高費率的情況下,高建華才同意以發行價七點八折的價格,為其包銷百分之三十的新股。
下午親眼看著他們兩人在合同書上各自簽了字,我在心裏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總算把楊德才釣上來了!
晚上參加完楊德才安排的慶祝晚宴之後,高建華叫著我一起去了他下榻的那家酒店,我知道他肯定是要和我商量一下接下來的人手安排問題。
正常來說,一個IPO項目至少也要四個實際操作者才能忙得過來,通常是一個高級副總裁負責緊跟主線推進進度,一個項目經理負責完成一些單項的分支任務,兩個項目助理負責協助收集、整理、分析、製作各種材料。
現在我們在彭城同時有兩個項目,卻隻有我、小衛子和楊建波三個人,好在兩個項目都還處在最輕鬆、事情最少的股改階段,還能應付,但是等過上一兩個月,進入輔導環節之後,單靠我們幾個人肯定是不行的,還得再安排人手過來。
到了酒店之後,我跟著高建華一路進了他的房間,坐下之後他先問我:“怎麼樣,小衛子帶著小楊運作鳴鳳煤礦的項目,沒什麼問題吧?”
我回答他道:“挺順利的,鳴鳳煤礦的資產情況不錯,股改本來就簡單,小衛子能應付。”
高建華點點頭說道:“那就好。現在德才煤礦的協議也簽了,下一步也要馬上開始運作,人手方麵,你有什麼想法,咱們可就剩下三個人了,我最多隻能給你兩個,總得留一個在家裏看門,等招來實習生之後帶帶實習生。”
這個問題我剛才在來的路上也考慮過了,目前就剩下小師妹和錦秋、馮丹三個人,從我這邊實際需要的角度來說,錦秋和馮丹都還太嫩,小師妹能過來最好,另外錦秋不太適合過來,所以過來的人選,最好就是小師妹和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