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再說說收入和支出,咱們目前的固定收入就是工資,三個人全加一塊,每個月大約六萬出頭。支出的話,咱們一家人的日常開支,平均下來一個月也就不到兩萬塊,大項支出方麵,短期內看,除了新房子的裝修,另外明年你們彭城的項目完了回來之後,可能還要添置一輛車,別的就沒什麼了。
可以說咱們家現在不存在什麼經濟上的困擾,在這種情況下,咱們怎麼對待咱家參股的那兩個公司——老二的裝修公司和肖婉的律師事務所,權責方麵,是嚴格按照股份比例來分呢,還是要怎麼處理?
錦秋是老二的“阡陌裝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十一,而我也是肖婉的“天正律師事務所”的控股股東,持股更是高達百分之七十。小師妹雖然說的是“權責方麵”,但是這兩個公司法人代表分別是老二和肖婉,而且又都是“有限責任”性質的公司,因此我和錦秋其實談不上什麼責任,主要是權利了,這主要又包括兩方麵: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控製權和分紅的權利。她前邊算了一大堆經濟賬,然後才提出這個問題來,那重點肯定是要說錢方麵的問題了。
之前我們家裏從來沒有認真討論過這個問題,隻是就“阡陌裝飾”達成了一個模糊的意向性共識,不一定非要嚴格按照持股比例來分紅,至於“天正律師事務所”的事情,兩個媳婦更是基本沒問過,隻是知道個大概情況。
現在小師妹把這問題提出來了也好,參股這兩個公司的事情,對於我們家來說,也算是一樁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事情,我們確實應該拿出一個全家一致的明確姿態來,錢都還是次要的,主要是這其中的人情問題,這事情要是沒有個明確統一的態度,我們一家三口各行其是的話,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家將來和老二他們家,以及和肖婉的關係處理。
我問小師妹道:“師妹你的態度是什麼呢?”
小師妹說:“那咱們就先說說裝修公司吧,我這段時間也還是留意觀察著的,老二好像確實是轉性了,挺用心的,公司搞得也還算有模有樣,等十月份‘明日田園’交房以後,有何淳涵幫忙,活應該不會缺,我估計到今年年底,運氣好點的話,咱們那五十萬的投資沒準就能掙回一大半來了。錦秋你是大股東,你先說說你的想法吧。”
錦秋卻先問我:“老公,老二他是什麼想法,有沒有跟你說過?”
我點點頭說:“他跟我說過一次,他本來對於你姐堅持讓你當大股東這事有點意見,後來我就把咱們的關係告訴他了,他也就沒話說了。至於分紅方麵,他雖然沒有和我直接說過這問題,不過隻要有我在,即便一分錢不分給他,每個月給他發點工資,他也不會說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