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號,星期三。

我們一家三口起了個大早,起床洗漱一番,匆匆吃過早餐,就驅車直奔民政局。我們是昨天晚上才回到北京的。

還是那個院子,還是那幢三層小樓,今年2月20號上午,也是我們夫妻三人一起來的,那天我和小師妹來領結婚證,還意外的碰上了肖婉。

按照程序,我們先到一樓的一個辦公室去領離婚證,一個三十五六的男性工作人員首先逐條的把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都問了我和小師妹一遍,問我們是不是雙方都自願同意的,我們自然一個勁的點頭稱是。這份離婚協議書是昨天晚上回到家之後,隨手從網上下載的一個範本,我們倆連都內容都沒怎麼看,修改了一下名字就打印出來簽了字。

然後他又讓我們各自念一遍“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一開始他還勸我們再好好考慮一下,可當看到我摟著小師妹的肩膀,兩個人一起念“申明書”的時候,他就不吭聲了,我們念完“申明書”,他爽快的拿了兩份“離婚登記處理表”讓我們填。

把兩份“離婚登記處理表”填完、分別按了手印交回去的時候,我和小師妹五個多月的婚姻關係,在法律上算是暫時走到頭了。那個工作人員接過“登記表”,看著我們輕輕搖頭笑道:“我在這個位子上工作三年多了,黑著臉來的、紅著臉來的,什麼樣的都見過,可你們這樣的還是頭一次見著。我看你們倆感情挺好的啊,領結婚證還不到半年時間,怎麼就鬧到要離婚了呢?”

一旁錦秋咯咯笑道:“同誌,估計過個半把年,我們還得再來麻煩您一次呢。”

“啊?什麼意思?”他一臉迷惑的看著錦秋問道。

我哈哈一笑,兩手分別摟著身旁的小師妹和錦秋說道:“這倆都是我媳婦,我今天和這個辦張離婚證,馬上就上樓去和這個再領張結婚證。等過上半把年時間,再換回來,和這個領離婚證、和這個領結婚證,那可不是還得要來麻煩您嗎!哈哈……哥們,你嫉妒嗎?”

在他瞠目結舌、一臉崇拜的仰望中,我哈哈笑著就拉著兩個寶貝媳婦出了這間辦公室,往樓上去。還是一模一樣的程序,我和錦秋交了錢,複印好證件、拍了照,領了表填好,又去驗血,最後,拿著驗血的單子去三樓一個辦公室領證。

我們到了辦公室門口,我一眼就認出來,坐在裏邊值班的還是上次我和小師妹來領結婚證碰到的那個中年婦女。她顯然也對我們記憶深刻,看見我們一家三口又來了,明顯的愣了一下。

小師妹有點不好意思,想往我身後躲,錦秋卻不管不顧的,拉著我就往前衝,走到辦公桌前,將兩份驗血的單子遞給了那位中年婦女,笑道:“大姐,麻煩您,我們領結婚證。”

那個中年婦女把我們三個人挨個的盯著看了一邊,最後目光停在小師妹身上,搖頭歎了一口氣:“唉……小妹子,上次姐姐怎麼跟你說的來著,讓你考慮清楚,對吧?現在怎麼樣,閃結閃離,再嫁就成二婚、不值錢了,後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