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

早上起床,錦秋將我送到鳴鳳煤礦之後,她就回雁歇去了,現在那邊的項目暫停,她要去收拾一下行李,先回北京公司。9月1號就該發售“江發同盈”第三期了,“江發同盈”這個項目是在我名下的,之前兩期都是小師妹在負責,不過現在小師妹已經調到研究院去了,所以我就讓錦秋把這活接下來。等她把這件事做完之後,大約到下個月四五號,李坤會安排她和小衛子再到彭城來出差。

上午十點多,我接到了彭城市公安局張米娜警官打來的一個電話,她說想請我今天下班後一起吃頓晚飯,說是要跟我談點關於我狀告蘇佩明父子三人的事情。談案子的事情,她應該在工作時間直接讓我到公安局才對啊,怎麼會在下班之後約我吃晚飯來談呢,我被她弄得有點莫名其妙的,不過還是答應了,就和她約好了下午六點半在一個飯館碰麵。

下午六點半,我打車到了和張米娜約好的飯館,這是我第一次見她沒穿警服,而是穿了一身便裝。我們找張桌子坐下,隨便點了幾個小菜,一邊吃著,就一邊聊了起來。

她對我說道:“常總,咱們也算是熟人了,我就開門見山吧,今天找你,主要是我想給你們雙方調解一下。”

我愣了一下,笑道:“張警官,他們父子三人勒索我二百萬,這可是刑事案件,我記得刑事案件應該是不能調解解決的啊。”

“常總,這個我當然知道。”她笑了笑,說道:“所以你也看到了啊,我沒在上班時間約你到局裏去談,而是約在了這裏吃晚飯,而且還穿了便裝,我現在可不是以負責這樁案子的警察身份在和你談,而是以一個熟人的身份想勸勸你,能不能別告他們了,能私下解決就私下解決吧。”

我心裏“咯噔”一下——難道她收了蘇家父子的好處?但是想來她應該沒那麼大膽子啊,因為這樁案子人證物證實在太充分了,隻要我堅持告,她隻是個經手受理的普通警察,根本不可能擺平。這些情況她自己肯定很清楚,她又怎麼敢收人家的好處呢?

我越發的弄不明白她葫蘆裏究竟賣的是什麼藥了,輕輕搖頭笑道:“張警官,你為什麼會想起來要勸我呢?你這樣做,我覺得似乎有一定的越權嫌疑,你可是要承擔風險的。”

“哈哈,這個我當然知道,但我相信就算談不成,常總你也不至於去舉報我越權吧。”她爽朗的笑了笑,又說道:“常總你大約還不知道,我們家跟蘇建寶家就住樓上樓下,他生前跟我老公兩個人比較投緣,經常在一塊下象棋,我們兩家的孩子又都在同一個幼兒園,還是同一個班,所以我們兩家平時來往走動也挺多的。現在他剛剛出了事,他的父兄就惹上這麼大的麻煩,所以我就想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幫他們。”

我不置可否的點了點頭,說道:“那張警官你說說吧,我憑什麼要跟他們私了。”

張米娜輕輕笑了一下:“常總,這樁案子的整個過程非常清晰,怎麼說呢,你要告他們勒索,那也不能說你錯,因為他們確實有勒索的情節。案情清晰,人證物證充分,隻要我們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肯定是一告一個準。但是我覺得你這樣做,會不會不太合適,稍微……我覺得稍微有點小題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