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早上六點多高建華就打電話把我叫醒了,讓我陪他一塊去打球,同樣被吵醒的還有我身旁的蘭滬,她用嗲嗲的雲南方言著實把老高詛咒了一番。我陪著老高打了一上午的球,又輸了四千塊錢給他,一起吃過中午飯之後,我借口要趕回昆明,乘下午的飛機回北京,這才脫身離開了度假村。
我和蘭滬順著昨天那條路原路返回昆明,這次我負責開車,她忙著打電話呼朋喚友一起吃晚飯。下午兩點多,在過了一個收費站之後,眼看就要進入昆明市區了,因為我不認識路,所以又和蘭滬換了過來,讓她開車。
蘭滬一邊開車,一邊笑道:“阡哥,今天晚上咱們是去住酒店呢,還是到我那裏去住啊?”
我笑了一下說道:“我又不熟,你定吧,主要是看明天早上我趕飛機怎麼方便。”我定的是明天上午八點二十的機票。
她笑道:“那就去我那兒住吧,自己家裏住著舒服,而且還省錢。昆明城市麵積本來就不大,我在靠西南邊的西華小區租了個房子,剛好緊挨著二環,巫家壩在正南方向,明天又是節假日,早上走二環去機場,大約也就二十分鍾到半小時的事。”
我點頭答應一聲,又說道:“你是一個人住,還是……”
“一個人住。”她說道:“我父母他們住在北市區那邊的銑床廠職工宿舍區,我哥跟他們一塊住。2008年十月份我找了這個工作,一是怕跟他們住在一起煩,二來因為我單位在新聞路,那邊太遠了,坐公交車不堵車都要一個多小時,所以年底我就租了這個房子一直住到現在,離我們單位挺近的。房東是我們單位的一位老前輩,看在熟人的份上給了我點優惠,08年最開始租的時候是每個月八百,今年漲到了一千一,前幾天剛給他交了半年的房租。”
我又問道:“那……你男朋友呢?沒和你一塊住?”
她撇撇嘴說道:“人家是公務員,可就幸福了。他叫白飛,父母都是當官的,2006年畢業到審計廳工作,第二年單位就給分了房,在市中心的勝利堂廣場旁邊,名義上也還是買的,那地方房子現在的市價一萬出頭,當時估計也要七八千,可人家九十多平米的房子買斷才花了不到二十萬。我和他是2009年年底認識的,大約去年三四月份確定了戀愛關係,後來他就一直想忽悠我搬去跟他一塊住,可我那時候心思還沒定下來,我擔心一旦住進了人家的房子,隻怕以後就低人一等了,所以寧願多花點錢,還是繼續租著這個房子。八月份跟你在一起之後,我就更不可能跟他一塊去住了。我現在就等時機成熟跳槽離開昆明,到個大城市去,到時候就跟他沒什麼關係了。”
“嗯,到時候如果有什麼要我幫忙的,盡管跟我說。”我說道。
她輕輕笑道:“你多介紹幾個財經圈子裏有分量的人物給我認識就夠了,其他的應該不用你再幫我什麼了。本來說要做一個不要名分也不要錢的小情人,不過既然你專門給我辦了一張卡,那我也就用著,否則反倒見外,不像你的情人了。那張卡我拿到手四個來月,不算這兩天的開支的話,一共大約用了七千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