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早上七點半,我到了“江南左岸”小區大門口,曹映雪已經站在那兒等著我了,她旁邊還站著一個二十五六歲、個子小小的姑娘,看起來挺清秀文靜的,身旁放著一個大大的行李箱。我看著有點眼熟,似乎是在哪裏見過,但是一時又想不起來。

我在她們麵前停下車,跟曹映雪打了聲招呼,她指了指身旁的那個小姑娘對我說道:“常總,她叫陸倩,是跟我合租的室友,也是咱們公司財務部的員工,她要回唐山老家,咱們去北戴河正好也要經過經過唐山,你看能不能順道把她捎回去啊?”

“行啊,沒問題。”我答應一聲,就下車幫陸倩把行李放到後備箱去。

“謝謝常總。”陸倩略顯羞澀的笑了一下。

曹映雪對她笑道:“看吧,我都說了,咱們常總是最好說話不過的人了,找他幫忙,有求必應。”

“哈哈,你少給我戴高帽子,我又不是觀音菩薩,還有求必應呢,趕快上車吧。”

上了車,我一邊啟動車子,就隨口問道:“你們在這兒租的房子多少錢一個月啊?”

曹映雪說道:“六十多平米的兩室一廳,一個月四千二的房租,我們倆一人承擔兩千一。”

“那還行嘛,負擔也不算重。”我說道。

曹映雪現在不算獎金,一個月八千塊的工資,兩千多塊錢的住宿費用,而且這地方距離富通集團非常近,步行大約十五分鍾,她完全可以走路上下班,所以沒什麼上下班的交通費用,這個負擔確實不算重。

曹映雪笑道:“負擔重不重,那得看跟誰比啊,要是跟小孫比的話,我這負擔可就重多了。她昨天跟我在QQ上聊起來,說常總你們家把一個春之韻小區的一處房子租給了她,一百多平米帶全套全新的家具家電一個月也才兩千,她下個月就搬進去。我們租這個攤下來一人就三十平米,裏邊房東的那些東西多半還都是破破爛爛的,一個月也要兩千一啊。”

“哈哈,她怎麼還和你說這事啊。前邊那天她去我們家吃晚飯,和我媳婦聊起來,她說她準備把她爸從老家接過來一起生活,想要找個大點的房子,剛好我們家有空的,平時沒人照管,還得自己掏物業費和家政費,一年也要一萬多,所以我媳婦就說兩千塊租給她算了,這裏外裏一年就是三萬多塊錢,她還可以給我們照管房子,一舉兩得。”

“常總你也太偏心了。”她笑道:“我跟著你都一年多了,有這種好事你也不想著照顧照顧我,便宜了小孫。”

“哈哈,我們家的房子原本沒打算租出去的。”我說道:“我們家的每一處房子買的時候都是出於實際使用需要考慮,並沒有投資的打算,所以都在裝修和家具上下了不少本錢,我擔心租出去,萬一碰上邋遢點的租客給糟蹋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其實是不打算租的。恰好那天晚上說起來,考慮到小孫是熟人,住進去之後肯定會愛惜,所以我媳婦才租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