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鳴鳳煤礦申請上市核準的材料昨天下午送進了證監會,交到了發行部手裏,接下來首先要麵臨的就是發行部審核處的初審。
初審隻是審核申請材料的數量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並不對材料內容以及申請結果做出任何定性的判斷。按照規定,初審最長三十天之內會給出答複。如果材料有問題,審核處就會提出整改或補充要求。初審過關,材料就會從發行部移交到大名鼎鼎的發行審核委員會,那才是決定申請結果最終成敗的地方。
老高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帶著我到會裏,介紹我認識了幾位會裏的官員。以前我的級別不夠,而且我的工作內容也不需要認識這些人,但是下一步我即將晉升團隊總監,加上我又具有保薦人資格,就要經常和這些人打交道了,所以現在認識他們,也算是做個準備。
我和老高陪著幾位官員在一家飯店一起吃了頓晚飯,晚上九點左右從飯店出來,各自分頭回家,我的車今天依然還是給兩個寶貝媳婦使用,我一整天都是蹭老高的車坐,這時候隻好打車回家了。
坐在出租車後排,看到路邊一家醫院巨大的霓虹招牌,我忽然又想起了萬爽的事情來。我一直琢磨著要私下會一會她,了解一下她的態度想法,這事情不能拖,一拖隻怕夜長夢多,沒準什麼時候肖婉就知道賀誌強出軌了,所以一定要盡早解決。可我接下來一段時間每天都要去會裏拜訪一下領導們,請他們能快點就盡量快點,弄不好恐怕每天都會像今天這樣早出晚歸,周末說不準還要陪著領導們出去旅個遊什麼的,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抽不出空來去找萬爽。
考慮了一下,既然這事宜早不宜遲,那就今天晚上好了,為防止走漏風聲讓她提前有準備,對我避而不見、甚至告訴賀誌強,我決定做個不速之客,不跟她打招呼就直接上門,反正她簡曆上有她的住址。
打定主意,我就給錦秋打了個電話,前天晚上我跟她們姐妹倆說這事的時候,錦秋說她要跟我一塊去見萬爽。我讓她一會兒開車到小區大門口等我,今晚我們就去見見萬爽。
十點半,我和錦秋來到了萬爽簡曆上寫的她住的那個小區,這是一個大約九十年代初期建的居民小區,一樁樁水洗石外立麵的七層樓房整齊的排列著,由於建設的時候沒有預留足夠的停車位,住戶的車都停在小區道路兩旁,顯得十分擁擠,很像是此前肖婉租住的曙光小區。
我們在小區裏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空位把車停下,然後又花了好一會兒才找到萬爽所住的那幢樓,按照她簡曆上的記錄,她就住在這幢樓二單元502室。
我和錦秋上樓敲了敲門,過了好一會兒才有人來開門。透過洞開的房門,可以看到這房間裏邊原來是用木板隔成了許多個小房間,裏邊也不知道住了多少人,一股怪異的氣味不停地從門洞裏往外飄。
開門的人不是萬爽,而是一個約莫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子,黑黑瘦瘦,個子小小的,戴著一副黑框眼鏡,身上穿著一身白色的籃球背心,腳上套著一雙塑料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