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是中國漕運發展史上的重要階段,上承秦漢而下啟元明清,在諸多方麵都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漕運在唐宋兩代的發展卻不盡相同,既存在後者對前代的沿革,更有兩者之間的差異,這些無疑都是漕運史乃至經濟史研究中值得探討的重要內容。本文僅就唐宋兩代漕運中主要方麵的沿革變遷問題予以探討,不妥之處,敬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 唐宋漕運區域及路線的變遷
如所周知,在中國封建社會前期,由於黃河流域為經濟上最發達的地區,所以秦漢以及隋等統一王朝的漕運區域也主要集中在北方。其時,漕運路線大體呈東西方向,如秦、西漢和隋代的都城位於關中腹地,征調關東糧食物資便主要依賴渭河、黃河及濟水等水道西向漕運。此後,經曆了270餘年的開發,西漢太史公筆下“地廣人希,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的南方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社會經濟迅速崛起,其實力已足以與北方地區抗衡,尤其是三吳之地,生產最為發達,“百度所資,罕不自出”。於是,這種經濟格局的變化,不能不引起新興統一帝國――隋朝對江南的高度重視。大業年間南北大運河的興修,正是統治者關注南土政策的體現,其更直接的用意則是企圖開拓東南漕運區域。遺憾的是,隋祚短促,工程浩大的運河雖終於完工,但卻未能享受其漕運效用。
唐朝建立後,由於隋大運河的存在,遂使全國漕運區域及路線與以往發生很大變化。唐都長安除了繼續借助黃河、濟水等水道漕運北方之物外,又通過汴河(即隋通濟渠)、山陽瀆和江南河將南方納入漕運征調範圍。唐初,簡政薄賦,“故漕事簡”,每年漕運糧食不過20萬石。《新唐書?食貨誌》稱:“初,江淮漕租米至東都輸含嘉倉,以車或馱陸運至陝……顯慶元年,苑西監褚朗議鑿三門山為梁,可通陸運。”揆諸這一史料記載,可知唐高宗顯慶之前,調運京師的漕糧已包括東南地區租米。而武則天當政以後,隨著中央官僚機構的膨脹和“內外興作”活動的擴大,新興東南地區的漕運量乃不斷提高。開元時,裴耀卿主持漕運,主要力量便放在江淮一帶,“凡三歲,漕七百萬石”。安史之亂後,北方出現藩鎮割據的局麵,“以賦稅自私,不朝獻於廷”。於是,唐室惟有竭力發展江淮漕運,才能維持自己的生存。東南漕路遂成為此後唐朝的生命線,如韓愈所說:“當今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直至唐末,這種局麵都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唐代江淮漕運涉及的地區主要集中在淮河下遊以南的所謂“東南”40多個州郡裏。據唐憲宗元和時宰相李吉甫所說:“每歲賦稅倚辦,止於浙江東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嶽、福建、湖南八道四十九州”。而中唐以後北方的鳳翔、河東、魏博及淮西等15道71州,則“不申戶口”,即“並不申戶口、納賦稅”。查兩《唐書?地理誌》,可知李氏提到的浙江東西之地,便是開元以後劃定的江南東道的大部分地區,包括潤州、升州、蘇州、常州、湖州、杭州、睦州、越州、明州、衢州、處州、婺州、溫州和台州等14個州;福建之地包括福州、建州、泉州、汀州和漳州等五個州;淮南之地,即淮南道下屬的揚、楚、和、滁、壽、廬、舒、光、蘄、安、黃及申等12個州;宣歙和鄂嶽之地是屬於江南西道之下的宣、歙、鄂和嶽州4個州;湖南之地也是屬於江南西道的一部分,包括潭、衡、永、道、郴及邵等6個州;李氏所說的江西之地實際上就是江南西道剩餘諸州:洪、池、江、饒、信、撫、虔、袁和吉等9個州。以上共50個州,比李吉甫所說的多出1個州,這個州即是江南東道的升州。按:唐肅宗至德二年,於潤州江寧縣設升州,上元二年,將其廢罷。後直到僖宗光啟時才複置升州。故李氏元和時所說的49州,正在升州廢罷之時。唐人詩雲:“汴水通淮利最多,生人為害亦相和。東南四十三州地,取盡膏脂是此河。”這裏說到的四十三州,當指除去漕運負擔較輕的福建幾個州而剩餘的大致州數。
根據以上史料記載,可以知道除了在唐朝前期北方參與漕運外,有唐一代、特別是中唐以後最重要的漕運區域,主要由淮南道12州、江南東道19州和江南西道19州共50個左右的州組成。在這些地區中,江南東道的浙江東西14個州的漕運負擔最重,如唐德宗貞元時,“增江淮之運”,其中浙江東西歲運米75萬石“複以兩稅易米百萬石”;“江西、湖南、鄂嶽、福建、嶺南米亦百二十萬石”。也就是說,吳越地區承擔了幾乎一半的納漕任務。難怪杜牧這樣說:“三吳者,國用半在焉。”
北宋建立後,設置的納漕區域基本上繼承了唐朝的格局,而又進一步加以擴大。與唐朝及其前代以西部都城為終點的單向掃帚狀漕運路線不同的是,居天下之中的宋都開封擁有多方向的漕運網,即:汴河、淮南運河和江南運河溝通了京師與江淮漕運區域的聯係;廣濟河(又稱五丈河)連接了開封東北方向的京東漕運區域;惠民河和蔡河貫通了開封以南的京西南漕運地區;黃河則保持著開封與西部的河東、陝西漕運區域的聯係等等,所謂“派引脈分,鹹會天邑。”其中的東南漕運區域及漕路最為重要,誠如宋人所雲:“國家建都於汴,實就漕挽東南之利。”
北宋初,因江南尚未臣服,故供應開封的漕運主要集中在北方諸路,“方隅未一,京師儲廩仰給惟京西、京東數路而已”。宋太宗統一天下後,江淮地區漕運迅速恢複,於是,全國範圍的漕運局麵形成。其中北方漕運區域包括京東東、西路、京西南、北路、河東路和陝西路等6個路的廣大地區(到北宋中葉,陝西地區又分為數路)。江淮漕運區域則由東南六路構成,即:淮南路、江南東、西路、兩浙路和荊湖南、北路。
北宋漕運區域與唐代不同的變化主要有三點:其一,始終保持了北方在內的全國性漕運;其二,福建及嶺南地區因交通不便而退出一般性的漕運;其三,荊湖南北漕運區域擴大,即荊湖北路除了保有唐代的鄂、嶽兩州漕運外,又增加了江陵府、德安府、常德府、複州、歸州、峽州、澧州、辰州、沅州、靖州、漢陽軍及荊門軍等12個府州軍的漕運。
北宋各漕運區域承擔的漕糧負擔也與唐代不盡相同。北宋北方的京東東、西路每年大約漕運糧食40~70萬石左右,京西南、北路負擔約600萬石上下,河東、陝西每年承運漕糧約80萬石。東南地區的漕糧在經曆了最初幾年的年運量400萬石的水平後,很快便超過了600萬石。宋真宗景德三年,遂以600萬石為東南漕糧定額,其後運量雖有增減,“然其大約以景?(此為‘景德’之誤)所定歲額為準”。江淮地區的漕糧最高運量則曾達到700~800萬石。東南六路各自承擔的漕糧運量情況,大約在宋太宗時已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淳化四年,“統六路年額上供米六百二十萬石”,其中淮南150萬石,江南東路99.11萬石,兩浙155萬石,江南西路120.89萬石,湖南65萬石,湖北35萬石。北宋的江南東路和兩浙路即是唐代的江南東道的大部分,其漕運負擔一仍唐朝,也相當沉重。而北方各路及兩湖地區依舊是漕運負擔最輕的區域。這也從一個側麵反映了宋代流行的“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其產生絕非偶然。
南宋立國於江左,漕運惟有依賴江南,特別是江南東西和兩浙地區幾乎承擔了絕大部分的納漕負擔。這種局麵一直維持到南宋滅亡才告結束。據《宋史?食貨誌》記載:宋高宗紹興三十年,除了供應各處駐軍軍糧127萬石外,向都城臨安漕運的糧食有112萬石。這一數額較之於北宋,無疑大為遜色,基本上可以反映南宋漕運的一般水平。
二 唐宋兩代“漕法”的演變
唐宋人所說的“漕法”,從形式上看指的是漕運的運輸方式,如果從內容上看則包括了漕糧物資的征收、調運及平衡等製度。唐朝時,在改善以往運輸形式的基礎上形成了漕運“轉般法”。北宋一代,轉般漕法進一步發展,內容日益豐富。北宋末,則改行了不同於以往的“直達”漕法。
唐代之前,由於東方至關中的水路漫長複雜,既有黃河三門峽險阻,又存在各段河路在不同季節的水情變化,因此,為了有效地組織大規模的漕糧運輸,便在漕運中采取了分段轉運的運輸方式。如秦漢時位於洛陽以東黃河南岸的敖倉、位於關中東部渭水之側的華倉等,都是用於中轉和儲存漕糧的轉運倉。隋代開皇時,在水路沿線的陝州、洛州、衛州及華州等地也設置了中轉倉,以“轉相灌注,漕關東及汾晉之粟”。這些做法無疑都為唐代漕運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唐朝初年,因漕運量有限,所以沿用隋代原有轉運倉並沒有多少問題。但當江淮漕運量擴大之後,水路變化與漕船運輸之間的矛盾隨之明顯暴露。所謂東南糧物自:
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揚州入鬥門,即逢水淺,已有阻礙,須留一月以上。至四月已後,始渡淮入汴,多屬汴河幹淺,又般運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汴河入黃河之處),即逢黃河水漲,不得入河。又須停一兩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幹淺,船艘隘鬧,般載停滯,備極艱辛。計從江南至東都,停滯日多,得行日少,糧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習河水,皆轉雇河師水手,更為損費。
開元時,宣州刺史裴耀卿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改革主張,他建議在汴河與黃河交彙處設武牢倉、黃河與洛河銜接處設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而河陽、柏崖、太原、永豐、渭南諸倉,節級轉運,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留,而物不耗失”。在三門峽險段東西兩側分別設置轉運倉,“每運至倉,即般(同‘搬’字之意)下貯納,水通即運,水細便止”,同時在危險河段配合使用陸運方式運輸。裴氏的方案獲得了唐玄宗的同意,實施之後功效顯著。此即最初的製度化漕運轉般法。唐代宗時,劉晏主持漕運,又在以往的基礎上對轉般法進一步加以充實和改革,其內容主要有:其一,穩定和明確東南至長安各段水路的人員船隻的運輸分工,所謂“江淮之道,各自置船,淮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從而收到了“水之曲折,各自便習其操舟者,所以無傾覆之患”的效果;其二,發揮諸轉運倉的存儲功能,在淮南諸道設置巡院,及時掌握各地物價,於豐稔地區增糴,而在饑歉之地少征,再賦予轉般法以平衡各地糧食價格的作用。誠如唐人所說:“晏又以常平法,豐則貴取,饑則賤與,率諸州米嚐儲三百萬斛”;其三,利用江淮鹽利收入造船募夫,以替代民怨極大的民戶服役之法,使東南諸道漕運獲得了必要的財力支持。於是,一度萎縮蕭條的漕運再度勃興起來。遺憾的是,中唐以後,政局動蕩不安,劉晏雖有功於國,但卻最終不免予被逼自盡的結局,劉氏實施的轉般漕法也遭到了一定的破壞。
北宋定都於東方的開封,既縮短了各漕運區域至京師水路的距離,又擺脫了漕運主幹線上的險關――黃河三門峽,水路的通航狀況比前代有較大的改善。但江淮六路地區至開封的航道仍相當長,汴河、淮南和江南運河幾段水道的水情變化也不相同,所以繼續實行唐代轉般運輸形式還是有意義的。在此還值得指出的是,淮南運河因地形起伏很大,所以為保持運河水位穩定,在河道上設置了許多蓄水堰壩,這也對船隻的直接通行帶來了麻煩。更重要的是,北宋東南漕糧數量極其龐大,運輸任務十分繁重,因此,必要的調節機製和財力支持就顯得非常必要,而劉晏采取的平衡糧價及以鹽養漕的措施,無疑有借鑒參考的價值。於是,北宋一方麵在東南漕運中繼承了唐代的轉般漕法,另一方麵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了轉般漕運法。至於北宋北方幾路的漕運,因運量小、距離短,則實行普通的直達運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