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2 / 2)

葉之雲寶貝到底是她爹的女兒,還真沒讓人失望。大婚當天在婚禮現場把皇後就給滅了,還真沒辱沒將軍家風。夠直接夠痛快,根本不用明爭暗鬥直接你死我活。

什麼叫虎父無犬子,花季少女丁點大的孩子,聽說連功夫都沒有就敢殺人,家庭教育可見多重要。

葉之雲心是夠恨,手也夠辣,就是有點缺心眼。

殺人不是不可以,還用自己動手?就算真想自己動手也要背著點人。

能當皇後的那是什麼人物,是說殺就能殺的?李宰相的千金當然不能白死。

這不,這邊剛殺完,那邊葉之雲就被判秋後問斬。

葉之雲忙了一溜十三招,一點好處沒得著。到是葉家的二小姐葉之眉,在這次皇後謀殺案後成為新的皇後。

典型的鷸蚌相爭。

所有人都說善妒的葉三小姐,因為接受不了自己二姐當皇後這個事實發的瘋,反正所有獄卒大姐都這麼說。

葉之眉當上皇後之時,正趕上我穿,葉之雲瘋,或者說葉之雲死,時間剛剛好。

我也沒有什麼不知足,對著清水蔥花湯仔細研究過葉之雲的長相。

葉之雲有三個優點,眼睛又大又水靈,勾魂奪魄應該沒啥問題。右邊臉上還有個小酒窩,一笑那叫一個甜。最主要一點是她白,可真白。耗子掉麵缸裏,也就這水平。

雖然她沒有長得傾國傾城是有點遺憾,但跟我的模樣比可是不知好多少倍。人家孩子還年輕,我都快比葉之雲大出一半。光說這些是我占便宜,但要是拿來換命,那就不值得。

菩薩玉帝閻王爺,真主上帝瑪麗亞,在我穿過來的十天裏,反正能求的我是都求到了。誰讓我活著出去,我就給誰開壇蓋廟塑金身。

最後也不知道哪路大神聽到了我的祈禱,第十一天我被莫明其妙的釋放。就因為三王爺,當今皇上的親弟弟打贏了仗。舉國又歡慶,大赦天下了。

我決定要照這個三王爺的樣兒,捏個泥人當護身符。

天氣真好,不冷不熱,陽光啊陽光,真是久違了。

我走下女獄門前的台階,伸伸懶腰,做做擴胸運動,再來個深呼吸,自由的空氣就是不一樣。

回歸自由是什麼?不就是擁抱人民走到群眾的流水中去嗎?

離監獄不遠就是個集市,我用百米衝刺的速度跑向人群,看著各種小商小販,我有一種想要流淚的衝動。

“啊,我又自由啦!”我仰天大叫。

周圍路人定格五秒鍾,然後向我投來異樣目光,我看回去抬頭挺胸向前走,我是瘋子我怕誰?

劉轉語錄:

語錄1,就算大赦天下,也不是誰都能說放就能放。

語錄2,按理說能領兵打仗的人自然不是什麼簡單人物,怎麼出了個葉三小姐這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女兒了呢?這個葉三小姐真是個猛人。年紀才多大啊,聽說她老子哥哥現在還在邊關保家為國呢,她就能為了爭名奪利去殺人,不愧是將軍的女兒。

語錄3,我實在沒有勇氣,穿上那件原本是葉三小姐的七彩紗衣。不過她不是巾幗英雄嗎?怎麼穿得跟花蝴蝶似的。看來年輕漂亮的富家女落了難,更容易得到別人的同情。

語錄4,真不知道自己是幸運還是不幸。不過死都沒死成,以後不會比現在更糟了吧?

語錄5,讓我憑良心講,明月國這地方是有點變態。皇帝非要皇後皇貴妃一塊娶,仨人組團大婚,還舉國歡慶。這根本就是放著好日子不過,出事也沒什麼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