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公然(1 / 1)

在漢語裏,然,是“的樣子”之義,公然就是公開的樣子。這個詞飽含貶斥的口氣,更主要傳達了使用人的憤慨。諸如“公然反對三麵紅旗”,其罪已不容赦。

刑法對於犯罪者的懲罰,除考慮其犯罪行為、後果之外,還要估價當時的狀態。一般要更加嚴厲地懲罰“公然”之人。對搶劫者量刑要重於盜竊,在這裏,作案者的手段比他搶走的錢財數額更惡劣,因為“公然”。同樣,貪汙罪量刑比盜竊罪還輕一些,盜竊比貪汙“公然”。就侵害而言,搶劫、盜竊與貪汙侵害的客體和數額是一回事,手段與狀態是另一回事。“公然”便是法院布告中“視情節輕重”當中重的部分。當然,這裏的情節與小說家研究的情節不一樣,區別開才好。在英語中,它們不是一個詞。

再來說公然。從詞義學上說,公然是典型的中性詞,不具備感情色彩。隻是近四十年的特殊使用方式為其注射進了強烈的負麵效果。一般能戴上這頂帽子的人,都是“全黨共討之”的大人物。

既然“公然”其實並不是“公開的樣子”,因而運動員的公然跑賽,熱戀男女公然結婚等事就並不存在。我們來注意一下,在“公然”這個飽含仇恨的用語中,恨在哪裏。如果一個單位中,兩個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曖昧了,隻宜私下曖昧。但這兩個人一旦在公開場合親嘴或接吻就會激怒別人。這就叫公然。他們親嘴或接吻的場合越公開(越不注意場合越不考慮影響越忽視防範)就越招人恨越公然。公然,就是別人受不了。

一個社會,把一些無法公開的事情,以輿論導向令其公開,由公然變為公開,有時是一種進步。當然進步不意味著完全的文明,至少意味著一種開放。人們現在已經不為迪斯科、喇叭褲、搖滾方式的歌唱而憤慨至少是驚訝了。這些玩意兒當年都曾“公然”過。

但“公然”在社會是永遠消失不了的,它標誌著人們對於社會事物的某種既定的看法和標誌。比如現今哪一個男人在腰間垂一條油亮的大辮子在街上招搖,就有人問“您是不是拍古裝電視劇”?答日“不是”。這就是“公然”,是對別人的侵犯。而在八十年前,中國的男性青年紛紛剪掉這根辮子,寧肯短發披散不倫不類,而拒不剪掉辮子才是“公然”。當時“公然”者就是滿洲人的走狗與遺老遺少。

就人的行為說,不是公然便屬私然。在過去那種政治生活中,竭力鼓勵人們最大程度地公開自己的隱私,隱私一旦公諸於眾,就容易為別人把握並指揮。如同毛驢給自己套一副籠頭並在地上砸一個木橛一樣,可以牽製著。當時把揭露自己的隱私稱為“鬥私”,更妙的在於將其聯之於“批修”。上下以一貫之。一個人在鬥私之後,就如娼婦赤裸裸地隨人擺弄,聽者還要諾諾,如滿洲人那樣稱“喳”。你公開說出了自己私下的思想活動之後,持權柄者可以指出你“公然反對……”你的確公然了,公然之後就無法選擇了。公與私之間僅一步之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