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院校頂崗實習保障機製研究
教育經濟
作者:韓旭 宮相榮
【摘要】 由於對頂崗實習的性質、作用認識不到位,頂崗實習過程中的責權利關係不夠明確,組織、管理製度不健全等因素,導致當前頂崗實習過於形式,頂崗實習在高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針對高職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缺乏機製保障這一問題,本文提出應深化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辦學機製,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重構專業教學計劃、建立頂崗實習長效運行機製,充分發揮頂崗實習的育人功效。
【關鍵詞】 頂崗實習 保障機製 校企合作
教育部《關於全麵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幹意見》指出:“高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我國職業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製,製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促進校企合作製度化。”當前,頂崗實習已經成為高職院校的辦學特色,在高職人才培養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前期大量的調查,課題組發現:當前高職院校的頂崗實習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頂崗實習的質量令人擔憂。
一、高職院校頂崗實習保障機製存在的問題
1、頂崗實習相關法律法規缺位
國家重視高職教育,但關於頂崗實習的相關法律法規滯後,高職院校學生的頂崗實習問題屬於法律管理中的“真空地帶”。目前關於頂崗實習的相關規定,散見於政府相關文件及《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中,直到2012年11月教育部才發布針對頂崗實習的部門規章《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而且該規章也僅僅是一個征求意見稿,到現在也沒有正式試行。該《規定》中指出:“學校組織學生頂崗實習,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全麵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培養學生職業道德、職業技能,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和穩定就業。”上述規定即使正式實施,其效力層次也不高,所以加快頂崗實習相關立法建設,保障頂崗實習順利開展,確保頂崗實習的實效顯得尤為迫切。
2、頂崗實習相關激勵政策不到位
由於國家法律保障機製的缺失和地方政府對高職教育的認識不到位,導致各級政府對接收“頂崗實習”學生的企業在財政、稅收、工商等方麵沒有特殊的優惠政策。盡管中央和地方對職業教育的總體投入在增加,但在整個教育資源的配置中仍處於劣勢,尤其是貧困地區對高職教育的投入更為有限,從而使得學生的頂崗實習權益很難得到製度保障,頂崗實習的質量無法保證。
3、校外頂崗實習學生管理難度加大
頂崗實習是高職教育中一個重要的教學過程,其最大特點是要求學生走出校門,到企業的具體生產崗位去,從而給學生帶來育人環境和育人主體方麵的變化。根據教育部要求,高職院校要進行半年以上的頂崗實習,目前在高職院校已基本得到落實,但管理製度不夠健全完善,管理方法、手段相對滯後,尤其是校內外的指導教師隊伍明顯不足,專業教師一邊要忙於校內授課,一邊還要指導實訓,完成每周實習周記的批閱、答疑,考核和教學管理,明顯感覺壓力過大;而校外指導老師也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也缺乏充足的時間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指導,頂崗實習在很多高職院校還是一種粗放型的放羊式管理模式。頂崗實習學生遠離學校,暫時脫離了學校的直接監管,管理難度較大,加上一些學生自律性較差,社會經驗不足等各種因素的影響,極易導致頂崗實習學生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4、頂崗實習基地不穩定,緊密型企業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