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待兔的N種結果
邊悅邊讀
作者:張劍鑫
一日農民正在田裏翻土,一隻跑得飛快的兔子撞在他田間的一個樹樁上,死掉了!並引發了以下N種結果:
之一:就在農民要撿起那隻兔子時,突然躥出一隻獵狗,叼起兔子跑走了。農民說,兔子是在他田裏撞死的,應該歸他;獵人說,兔子是他和獵狗先發現並追趕到這兒的,應該歸他。倆人因兔子歸屬問題爭執不下,最後打起了官司,經過一審、二審、再審,耗時八年,終於塵埃落定,法院判定:兔子一人一半。當他們去領取時,兔子早被幾隻大老鼠吃得隻剩下骨頭了。為打官司,獵人放棄了打獵,農民放棄了種地,都花光了家裏的積蓄,跑關係,找門路,請客送禮,最後竟一無所獲。
之二:農民並沒急著撿起那隻兔子,而是拿出自己剛買的帶拍照功能的新款手機,拍了照。當晚,他就把兔子撞死在樹樁上這一千古傳奇貼到了網上。一夜間,此事傳遍了大江南北,世界各地的人蜂擁而至,爭著目睹這一奇跡。當地政府得知後,非常重視,立即成立領導組,召開緊急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撥巨款對兔子撞樹樁處進行了大規模開發,形成了集旅遊觀賞、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為一體的綜合性場所。年底,當地GDP比上年翻了八番。農民被授予“發展當地經濟傑出貢獻獎”,獎寶馬車一輛。
之三:農民撿起兔子就往家走。一路上,他把兔子藏在衣服裏,回家後,又把兔子藏在地窖裏,生怕四鄰知曉。晚上,當鄰居都熟睡後,他才開始生火煮兔子,做好後,一家四口美美地享受著野味。那一夜,他們都感覺自己就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兩星期後,鄰居們感覺有些奇怪,一直不見他們家人出來,而且從他們家還飄出一股惡臭氣味,於是報了警。警察來後發現,他們一家四口的屍體已高度腐爛,經化驗得知,他們是因為食用了含劇毒農藥的野兔而死。警察走訪了部分村民,沒發現有價值的線索,隻好不了了之。隨後在村裏貼了一個告示,警告村民不要亂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否則後果自負。
之四:農民撿起那隻兔子,就收工回家了。他家太窮了,回家後,他和老婆經過一番算計,決定把這隻野兔拿到市場上賣掉,換成錢,給孩子交學費。當人們聽說這隻野兔是撞死的後,都搶著購買,你出十塊,他出一百,你出一千,他出一萬,最終一大老板以五十萬元的價格和他成交。後來他悄悄從獵人手裏收購野兔,再以同樣的理由賣掉,不到半年時間,他就發了。正當他沉浸在幸福的喜悅中時,熱心村民舉報有人因吃了他的野兔而丟了性命,他便被公安機關帶走了。幾日後,網上有人說,他在看守所內玩“躲貓貓”,撞在一根水泥柱子上,死了。
之五:農民撿起那隻兔子,哼著小曲兒往家走。途中他去王老二家打酒的時候,一輛執法車停在了他眼前。車上人說他涉嫌捕殺野生動物,不容分說,就把他帶走了。一年後,因為證據不足,他被放了出來。兔子肉沒吃上,白坐一年牢,老婆也跟著別人跑了。於是他開始上訪告狀。一年,兩年,五年,八年,從下到上,大小機關都跑遍了,越告問題越大,越告問題越多,終有一天,在一位大領導的過問下,才真相大白,有關部門立即答應賠償他兔子一隻。他感激涕零,雙膝跪拜。因為激動,一口氣沒上來,死了。
之六:農民撿到兔子剛回到家,就被相關部門從家中收走了。他們認為這是一隻極具研究價值的兔子,於是交給了某科研所。專家通過對兔子的解剖研究,認定這是一隻精神失常的兔子,原因是經濟或情感問題。
之七:農民撿起兔子剛回到家,兔子的主人就找來了。原來這野兔是一個商人花高價從國外引進的新品種,商人正在對其進行野性訓練。商人說農民非法設置路障,殺害了它的兔子,影響了一個產業的發展,要求賠償各種費用一百萬元。農民賠不起,兔子的主人就把農民告上了法庭,最終農民被判入獄三年。
之八:農民正要撿起那隻兔子,兔子卻意外地跳了起來,笑著對著農民說:“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我會上你的當?我是裝的,其實我根本就沒撞上樹樁,我是在‘逗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