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集體婚禮(1 / 3)

就這樣,賀子勝與馮媛媛確立戀愛關係,開始正式交往。多年後,賀子勝回思當時情境,不得不慨歎世事如戲,生活遠比小說或者影視劇精彩,它像一座迷宮,充滿變化,滿溢懸機。

馮媛媛戲稱兩人的約會為“典型革命式約會”。約會的形式堪比單線聯係的地下黨接頭,地點設定在距離特勤中隊5分鍾路程的鳳凰公園。馮媛媛像情報在手急需遞交的那方,十有九回由她主動打電話給賀子勝,賀子勝的答話以“嗯”“嘿”“好”為主,由此定下“接頭”的具體時間。時間到了,馮媛媛站在鳳凰公園入門左側第二棵歪脖子柳樹下,望眼欲穿;賀子勝則由特勤中隊跑步前進,沒有特別事情耽擱的話,總能恰好踩中預定的時間,到達。

當然,約會時難免發生一點磕磕碰碰。比如馮媛媛總想挽著賀子勝的手散步,賀子勝身穿警服,怎樣也不肯違反條令“勾肩搭背”;還有一次,他倆散步到公園的幽靜處,馮媛媛半喜半羞地閉上眼,示意賀子勝吻她,賀子勝左望右盼,最終沒敢吻上去。為這個,馮媛媛氣惱得半個小時不搭理他。

其實這些倒不算什麼,頂煩人的是兩人剛照麵,還沒來得及將對方看個仔細,賀子勝的BP機“嘀嘀”作怪,催促他趕緊回中隊處警。平心而論,馮媛媛實在夠理解賀子勝,碰上如此情形,不高興歸不高興,倒從來沒有使過小性子阻攔。

兩人戀愛期間鬧出的最大一場別扭發生在1997年2月,起因是賀子勝“非常過分”,竟然將馮媛媛的生日忘掉!

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這屬於男人與女人“兩大物種”的大差別。男人通常認為生日、紀念日不代表實質意義,隻要“心中有你”即可;女人則將男人能否記住她的生日、第一次約會的日子,當做他是否真心的標誌。忘記生日,那是該直接打入十八層地獄的。

況且,這是兩人戀愛後,馮媛媛度過的首個生日,在中文係高材生馮媛媛的的詞典裏,涵義深遠。為此,生日前半個月,她隱諱地“提示”過他。

賀子勝呢,不是傻子,確實記在心上,並且假公濟私借水源調查的時機,在商場首飾專櫃選購了一條寶光熠熠的珍珠項鏈,花去他存折數目的一半。但是,非常不巧,馮媛媛生日當天,江臨市一家小型歌舞廳發生火災,大量人員被困,賀子勝帶隊奮戰7個小時撲滅大火,救出20餘人。回到中隊後,累得將自己甩倒在床,蒙頭大睡。自然,這一“甩”也將馮媛媛的生日“甩”掉了。深夜,睡獅猛醒,把腦袋一拍,糟糕!以百米速度衝入中隊部,拿起電話撥打。整整等候一天的馮媛媛提起電話,一言未發,“啪嗒”,掛掉。

賀子勝素來越挫越勇,毫不懈氣,其後幾天繼續撥打。回答他的,不是忙音,就是“啪嗒”。

彈腿蹦跳的兔子發了蔫。賀子勝開始上火,中隊掛鉤梯訓練時,逮住展路沒有係安全繩的問題,從頭罵到腳,再從腳罵到頭,那股怒意簡直能滲入展路的腳趾丫,一向開朗活潑的展路氣得兩滴眼淚直在眼眶轉悠。

午休時間,賀子勝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孫明傑敲門進來,坐在床沿上,“怎麼,把愛將瞎吼一通,現在心疼睡不著了?”

賀子勝坐起來指手劃腳叫喚:“我哪裏批評錯了?展路那小子,自以為技能好,不注重防護,這樣下去會出安全事故的。”

“好,好,至少不是為這個睡不著覺。”孫明傑笑起來,拍拍賀子勝的肩,“那麼我知道原因了——”

賀子勝沒好氣地:“你知道啥!”

“馮媛媛生你的氣,所以你浮躁,心煩,沉不住氣。”

賀子勝撇嘴,“你學會未卜先知了?”

“我不是神算,”孫明傑揚眉一笑,“是你家馮媛媛最好的朋友,蔣一娜,她告訴我的。”

賀子勝更為驚奇,將孫明傑上下打量,一巴掌狠狠拍到孫明傑的大腿,在他“嗷嗷”叫痛時,說道:“我明白了!我懂了!瞧你這副小人得誌的臭模樣,你小子在玩地下動作!說實話,你跟那位蔣大小姐,是不是——”賀子勝將左右兩手的食指攏湊在一塊兒。

孫明傑笑嗬嗬點頭。

賀子勝來了興致,屁股挪挪,騰出一半的位置拉孫明傑坐穩,“說說,你倆怎樣好上的?”

“就是上回醫院和咱中隊聯合開展警民共建活動,她被派來跟我聯絡。嗯,我覺得她挺不錯的,上個月送了一束玫瑰花給她,就這樣……嘿嘿。”孫明傑含含糊糊地說。

“哇,你居然學會送花!”賀子勝哇哇大叫,“明傑,還是你有一套。”

孫明傑聳聳眉毛,說:“我好賴讀過幾年大學,怎麼可能連送花也不懂?喂,賀子,你千萬別告訴我,談這麼久的戀愛沒送過花給人家女孩子吧。”

賀子勝羞愧地別過頭,他真沒送過。

孫明傑做鄙視狀,“沒見過你這種人,放眼江臨市,大概隻有馮媛媛這位充滿英雄幻想的大小姐對你著魔。現在連她也生氣了,反思一下吧,小子!”

賀子勝放下姿態,做謙虛的谘詢狀,“明傑,你和我一樣,夠忙的,難道蔣一娜不生氣?”

“當然生氣。”孫明傑不以為然地說,“你不是沒見識過她的大小姐脾氣。她跟我呀,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鬧。”

賀子勝瞪大眼睛,“明傑,我太佩服你,你居然受得了!喂,不會因為她的家庭背景,你才去追求她的吧?!”

孫明傑很坦白,“她特別漂亮?她性情好?她能持家?賀子,兄弟,我對你說實話,我就是因為她的家庭背景好,所以去追求她。你也知道,我在總隊的處長表哥已經轉業,幫不上我。蔣一娜的叔叔是支隊長,更重要的,你知道嗎,她的父親是市政法委副書記!”

賀子勝難以接受孫明傑的想法,“明傑,我勸你,你得好好考慮。沒有感情,你們能幸福嗎?萬一,蔣一娜的父親不能幫助你,那麼……”

孫明傑說:“賀子,你應該相信我的品行,我不是壞人、不是騙子吧?我想,我的選擇沒有錯,許多人與我的選擇相同,他們既獲得事業的成功,也擁有溫馨的家庭。我也能做到。”

賀子勝說:“那麼,你完全不需要愛情嗎?”

孫明傑不以為然地笑了,“愛情?愛情是女人的幻想,是成功男人的墳墓。”

賀子勝並不認同,又感到難以說服孫明傑,隻得說道:“好吧,祝你好運。明傑,我仍然堅持認為,靠自己努力打拚擁有的東西,更為牢固、穩妥。”

“這是你與我的不同。賀子,你太傲氣,太好強。我呢,覺得做人能屈能伸,該示弱時低下頭,才能少走一點彎路。不過,不管怎麼說,我能理解你,希望你也理解我。”

賀子勝思索著說:“你的話有一定道理。讓時間來檢驗生活吧。”

孫明傑笑道:“現在接受檢驗的是你。想讓馮媛媛原諒你,想到辦法沒有?”

賀子勝愁眉苦臉。

孫明傑說:“我剛跟一娜通過電話,她正在幫你想辦法。”

賀子勝跳下床穿鞋,“還等什麼,趕緊去問問她!”

兩人奔入中隊部,孫明傑撥通蔣一娜的電話,按下免提。

隻聽蔣一娜說:“媛媛呀,她特別中意賀子勝的英雄氣概。那一次,賀子勝頭也不回衝進隨時可能爆炸的油罐火場,霎時把她那顆芳心給勾走了。所以,要來刺激一點的。你們特勤中隊不是有緩降器嗎,叫賀子先埋伏在媛媛的辦公樓對麵,等她下課走出來的時候,‘嗖’地從樓頂直降而下,正好落在她麵前。保管既驚喜又浪漫!”

賀子勝聽得直喘粗氣,說:“蔣大小姐,你以為咱們拍動作片呢?我看,隻驚不喜。”

孫明傑陪笑,“一娜,嗬嗬,這個辦法稍微有那麼一點兒離譜。咱們特勤中隊哪能幹這種事情,要讓蔣支隊長知道,我們哥倆可就活不成。”

蔣一娜忿忿地說:“沒膽子!這麼有創意的主意,你們不敢做。好,還有一個簡單的辦法。”

賀子勝趕緊問是什麼辦法。

蔣一娜說:“媛媛戀愛後像中邪,發瘋一樣喜歡上台灣女作家席慕容的詩,四下收集作品。我算服了,怪不得人家說愛情成就詩人。現在,她正在尋找席詩人的《時光九篇》,據說全市各大書店脫銷,你要能找到這本書,保準能哄她開心。”

孫明傑替賀子勝拍板,“不就一本破書?咱們拿鋤頭掘地三尺,找出來!”話音轉低,腆著臉說,“一娜,你也知道我跟賀子成天守在中隊,走不開,找書的事,你得多幫襯著。”

“既沒膽量,也沒誠意!”蔣一娜罵道。不過,罵歸罵,她倒爽快,“算了,為我最好朋友的終生幸福著想,我盡量幫幫你們。”

翹首企盼一周後,賀子勝終於等到蔣一娜的書。

撕開牛皮信封,賀子勝掏出書,由喜變憂:一本已經翻破的舊書。他朝孫明傑噘嘴,“這樣的破書,怎麼能送人!”

孫明傑不慌不忙,“咱們可沒說送這本書。我的想法是,你照抄一遍,送給馮媛媛。”

賀子勝瞪眼,“抄?有沒有搞錯!想要我的小命,什麼時候才能抄完!”

孫明傑拿起書翻給賀子勝看,“你瞧,詩集嘛,一行幾個字,還有那麼多空段,一晚上絕對搞定。你親筆寫的東西,更顯誠意,比送新書管用。”

事實證明,“抄書”的辦法確實有效。當賀子勝將花費整整一個通宵抄完的筆記版《時光九篇》送給馮媛媛時,她臉上的笑意怎麼掩也掩不住,當即邊走邊翻看,偶爾偷眼瞅瞅賀子勝,然後裝作不理睬他,轉頭繼續看書。

賀子勝逗她說話,“我的字好看,還是詩好看?”

馮媛媛送他一記白眼,“當然詩好。你的字,像癩蛤蟆趴白紙,一個賽一個呆。”

賀子勝指指自己的臉,“雖然呆,不過癩蛤蟆的最大長處是耐看。”

聽他這麼說,馮媛媛一時沒忍住,“吃”地笑了一聲,隨即又板下臉,繼續低頭看書。

賀子勝糾纏她,“說說,在癩蛤蟆抄的詩集裏,你最喜歡哪首?”

馮媛媛被纏不過,指給他看,說:“我最喜歡這首,《素描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