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小腳,辮子,英國詩(1 / 3)

去年底,做客馬來西亞,參加《星洲日報》花蹤文學營的活動。

其中在檳榔嶼逗留了兩天,那是一座很有中國味的熱帶城市,和廣東、福建的建築格式,幾乎沒有什麼差別。所以,在城裏走來走去,毫無“身在異鄉為異客”的感覺。

在一次與文學愛好者的交流會上,一位本地的中年人,我想他可能是位教師,站起來侃侃而談,說到清末民初的那位文化怪人辜鴻銘,就出生於馬來西亞這個海濱城市時,很為之自豪。雖然,他在當他的滿清進士時,做兩湖總督張之洞的幕賓時,籍貫都寫的是福建廈門同安,其實那是他的祖籍。他出生在檳城,八九歲就到英國讀書去了,還曾到德,法,意,奧諸國遊曆求學,然後才學成歸國,再從頭投入儒學的懷抱。他和大部分學有所成的中國人不同,先在國內奠定深厚的學養基礎,然後到國外再充實自己。大概人是有一種喜新厭舊的趨向,對於先前耳熟能詳的一切,常常會被後來才了解的事物的新鮮感所壓倒,所以,辜老先生與那些到了外國以後盛讚月亮也是外國的圓,而對中國則視之若敝屣的假洋鬼子不一樣,對於中華民族的文化,表現出強烈的尊崇。

那次檳城演講會上,提到這位名人時,上了年紀的聽眾,還略有回應,而很多與會的年青男女,對辜鴻銘三字,表現出耳生的神態。估計,在我們這裏的青年人,對這位曾經與俄國托爾斯泰通過信,曾經是印度泰戈爾的朋友,曾經被英國毛姆虔誠地表示過敬意的大學者,知之者也不多了。

然而,他的名字曾經很響亮過的,至少他的怪癖,使他成為在本世紀一二十年代,京師轟動,舉國側目的一位人物。他用英文寫成的《中國人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一書,對於西方世界,產生的反響,其熱烈程度,還沒有一個其他的中國文化人,可以相比擬。羅曼·羅蘭說他“在西方是很為有名的”,勃蘭兌斯說他是“現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可見評價之高。於是,在那個有點暖雨,有點熱風,但一會兒又雨住風停,月明星稀的南洋之夜,主人陪著我轉悠在檳榔嶼的港灣曲巷,灘塗木屋,舊街老店,廟宇祠堂之間,想探究與這位名流相關的遺址殘跡。真遺憾啊,滄海桑田,黃鶴已飛,除他的名字外,這個城市裏再找不到他的任何痕跡了。

知道辜鴻銘這個名字的人,首先想到的,是他的那根在民國以後的北平知識界中,堪稱獨一無二的辮子,那是辜鴻銘最明顯的標誌。連為他拉洋車的車夫劉二,也和他一樣,拖著西方人嘲之為豬尾巴的辮子。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第一個成就,便是全中國的男人頭頂上那個辮子,一夜之間,剪光推淨,獨他卻偏偏留起來,自鳴得意。他在清廷,算是搞洋務的,按說是維新一派,但皇帝沒了,竟比遺老還要遺老,這也隻有他才能做出的怪異行徑。那時的他,戴瓜皮帽,穿方馬褂,頂紅纓辮,穿雙臉鞋,踱四方步,出入北大校園,在紅樓的課堂上,大講英國詩,據說是當時的京城一景。

他在北大教書,學期開始的第一堂,叫學生翻開Page one(第一頁),到學期結束,老先生走上講台,還是Page one。書本對他來講,是有也可,無也可的,他講授英國詩,列舉詩人作品,脫口而出,不假思索,如翻開詩集對照,一句也不會錯的,其記憶力之驚人,使所有人,包括反對他的,也不得不折服。據女作家淩淑華回憶,辜鴻銘到了晚年,還能一字不移地當眾背出上千行密爾頓的《失樂園》,證明他確實有著非凡的天才。

在課堂上的他,揮灑自如,海闊天空,旁征博引,東南西北,那長袍馬褂的樣子,不免滑稽突梯,但他的學問卻是使人敬佩的。他講課時,幽默詼諧,淋漓盡致,嬉笑怒罵,皆成文章。用中文來回答英文問題,用英文來回答中文之問,間或又插入拉丁文,法文,德文,學識之淵博,閱曆之廣泛,見解之獨到,議論之鋒銳,令問者隻有瞠目結舌而已。因此,他的課極為叫座,課室裏總是擠坐得滿滿的。

他有許多幽默,也傳誦一時,譬如:一位外國太太反對他讚成納妾的主張,問他,既然你辜先生認為一個男人,可以娶四個太太,那麼一個女人,是不是也可以有四個丈夫呢?這個拖小辮子的老頭子對她說,尊敬的夫人,隻有一個茶壺配四個茶杯,沒有一個茶杯配四個茶壺的道理。譬如:他說蔡元培做了前清的翰林以後,就革命,一直到民國成立,到今天,還在革命,這很了不起。他說他自己,從給張之洞做幕僚以後,就保皇,一直到辛亥革命,到現在,還在保皇,也是很了不起的。因此,在中國,他說,就他們兩個人堪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