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世界新的刑法,以教育感化為主,使受刑人能在受刑期內,得到適當教育,轉惡習化為社會上善良分子,本草案采此立法例,並將刑法目的,及教育方法,明定於總則內,以示方針。
二、中國自來刑法上所用徒刑名稱,沿用舊名,帶有舊時代刑法重在威嚇痛苦的作用,不能代表新刑法重在教育感化的新意義,故本草案將刑名之徒刑一項,改為拘束自由的強製教育,藉正觀念。
三、公私利益,在法律上固然均在保護之列,但公益應較私益為重,公私觀念,未可混而為一。資產階級統治的舊刑法,將妨害公家財物,與妨害私人財物,同一規定,致有“假公保私”的詬病。本草案是采公私利益分別規定的立法例,對於糾正“輕公重私”的流弊誠有必要。
四、新時代的社會組織,至為重要,對於社會組織部門的保護,法律自應予以明定,因此本草案將社會組織的公共團體,如工農組織,以及政治、經濟、文化、衛生、生產勞力各組合,與國家機關企業,同列於公的性質範圍內,為同一之保護,以期社會的繁榮。
五、現階段的社會生活,既有貧富階級的不同,因此財物如遇到侵害,在痛苦上也當然有輕重的不同,富者財物被害,痛苦程度當不甚大,貧者損失財物,即有危及必要生活基礎之虞,又貧者因迫於生計而犯的罪,亦不可不予以憫恤的同情,方為合理,世界進步的刑法,均有此分別規定,故本草案采之。
六、舊刑法對於刑的加減事例,有“先加後減”“遞加遞減”諸程序,在實際應用上,殊感繁雜,新的立法例,則以刑的範圍,明定於分則各條,在事態上,何者應輕,何者應重,由裁判人員依照法定的標準,在法定刑的範圍內,自由酌定,情節重者就法定刑的高度擬刑,情節輕者,就法定刑的低度擬刑,可損卻加減形式和手續的繁難,於應用上較為簡捷,本草案亦采之。
七、舊刑法有身份加重之特殊規定,此為舊時代的遺留,現在新立法例,將各項罪刑範圍規定較廣,已具有較大的伸縮性,情節較重者,自可從法定刑範圍內的高度擬刑,則此項身份加重的特殊規定,可以無庸贅設,故本草案從之。
八、舊刑法有褻瀆祀典罪之規定,亦為舊社會所遺傳,跡近迷信,無繼承此項規定之要,故本草案不予采用。
九、其他說明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