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個性不合才正常(1 / 1)

婚姻中兩人的不合是一件完全合乎邏輯的事。

一群結婚已相當久的朋友聚在一起,談起婚姻裏的個性衝突,在場的所有人竟然無一幸免。

這豈非怪事?當初兩情相悅,自認個性相合,才會非君莫嫁,非卿不娶。為什麼結婚幾年後又來抱怨對方與自己的種種不合?

是愛情使人盲目?還是結了婚的人變得更獨具慧眼,使他(她)對在別人眼中還不錯的配偶,有許多獨到的批判?

曾經有這樣一對夫妻:先生愛亂買東西,在家中堆積如山。床頭放滿,就堆放地上;地上堆滿,就占走廊。妻子疲於打掃整理,於是每次出門或旅行,丈夫一買東西,兩人就開始吵架。談起這一點,做妻子的很不滿。

另一對夫妻,妻子個性耿直,說話坦誠,一說話必得罪人,得罪人後還不認錯。而丈夫卻認為隻有保持和諧才是最重要的;於是,妻子整天想熱戰而苦無對手,因為丈夫采取冷戰態度,彼此話不投機,婚姻關係日趨冷漠。談起妻子,丈夫一臉無奈,令人同情。

個性不合的故事,有千種萬狀,形形色色,其複雜、其各異,常令局外人驚訝,這隨手拈來的兩個事例,就是局內人深受其苦,而旁觀者很難了解的。

所以,我們不免要問,既然個性不合,當初為何會結婚呢?

答案其實很簡單,婚姻中為何有那麼多不合?就是因為彼此結婚了!若和一位個性不合的人隻做朋友,很多個性的難纏處根本沒有機會碰觸到。個性不合的同事或上司,再不合,也有職位權限的約束,必須維持表麵的合作及安全的距離。

但是,在非常封閉、親密的婚姻關係裏,距離很近,短兵相接,個性不合的潛在因子完全得以彰顯,那可就難纏了。

由於利害與共,做朋友時不見得構成麻煩的不合之處,都會凸顯成大問題;由於關係密切,別人可以一笑置之的差異,婚姻中人卻可能因長年累月的忍受而感到痛苦難耐。

在婚姻裏,“最好的和最壞的都給你”是常見的遊戲。

如果和同事吵架了有後遺症,和朋友吵架對方會掉頭而去,大不了你也可以與他斷交。

隻有配偶和小孩,無論你怎麼罵他,隻要還沒有到撕破臉的地步,他(她)都不能一走了之。

“看我能勉強你到什麼程度而你不會走掉?”這又是婚姻裏的另外一種遊戲。所以,“不合”成了大問題。

既已結了婚,不能像換個公司或與人拆夥那樣瀟灑地向“不合”說再見,隻能在發現“不合”的事實後想辦法與之共同生活。

而且,要小心維護,不要讓與“不合”勉強共處的怨氣及無奈削弱了愛情,使婚姻中的“不合”現象擴大,使感情的相合逐漸消失。

婚前的“相合”,也可能正是婚後的“不合”。

恨丈夫亂買東西的老婆,婚前可能正是因為對丈夫的慷慨印象深刻而以心相許;討厭老婆直話直說的丈夫,當初就是因為欣賞這個女人的坦誠大方啊!隻是人們在選擇對象的條件而心動時,常常見樹不見林,看問題不夠全麵而已。

這個發現,也許能使因個性不合而在婚姻中痛苦的朋友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