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場景二——交際寒暄稱呼語
在日常交際寒暄中,稱呼語被廣泛地使用著。稱呼語表示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反映著一個
人的
修養和品德,正確使用稱呼語,對於加強人際交往、促進相互交流有著重要意義。下麵就從
這幾個方麵加以介紹。
(一)日常生活中的稱呼
稱呼有以職務相稱的“職務稱”;有以姓或姓名加“同誌”的“姓名稱”;有不知對方職務
與姓名的“一般稱”,如“同誌”;有“職業稱”,如“售票員同誌”;還有“代詞稱”,
如“
您”;有更親切的稱呼,如“老葉”、“小關”;至於親屬的稱呼也很多,可謂“親屬稱”
。
在工廠裏比較通行的是相互稱“師傅”,在學校稱“老師”,比較熟悉的可以稱“老某”、
“小某”社會上一般互稱“同誌”。
對於領導同誌(除部隊外)按照中央精神應稱為“某某同誌”,而不要稱職務。在某種場合為
了工作需要,說明某人的身份而稱一下職務也是可以的。
對於老年人要稱之為“老大爺”、“老奶奶”。對於年紀較大的稱之為“大叔”、“大娘”
,也可稱為“叔叔”、“伯伯”、“阿姨”等。
對於低年級的學生和幼兒園的小孩子,可根據年齡稱他們為“小同學”、“小同誌”、“小
朋友”。
對於年紀相仿的人,有些青年人習慣於稱“大哥”、“大嫂”、“大姐”,這些稱呼也可以
。但“哥們”、“姐們”一類稱呼就顯得不文明了,也不要一味盲目模仿海外稱“先生”、
“小姐”、“女士”。
對海外同胞,則可根據年齡、性別稱為“先生”、“夫人”、“小姐”等,不可濫用“同誌
”這種稱呼。
對解放軍應稱“同誌”,不要用“當兵的”代替。對售貨員、售票員不能稱為“賣東西的”
、“賣票的”,要稱“同誌”。
總之,要根據對象和場合來使用文明禮貌的語言稱呼。
(二)國際交往中的稱呼
在國際交往中,一般對男子稱“先生”,對女子稱“夫人”、“女士”、“小姐”。對已婚
女子稱“夫人”,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婚姻情況的女子,可稱“小姐”,對戴
結婚戒指的年紀稍大的可稱“夫人”。這些稱呼均可冠以姓名、職稱、銜稱等,如“布萊克
先生”、“議員先生”、“瑪麗小姐”、“秘書小姐”、“護士小姐”、“懷特夫人”等。
對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如部長以上的高級官員,按國家情況稱“閣下”、職銜或先生。
如“部長閣下”、“總理閣下”、“總理先生閣下”、“大使先生閣下”等。但美國、墨西
哥等國沒有稱“閣下”的習慣,因此可稱“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夫人”,對有高
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學位的人士,均可單獨稱“醫生”、“教授”、“
法官”、“律師”、“博士”等。同時可以加上姓氏,也可以加上“先生”。如“卡特教授
”、“法官先生”、“律師先生”、“博士先生”、“馬丁博士先生”等。
對軍人一般稱軍銜,或軍銜加“先生”,知道姓名的也可冠以姓與名。如“上校先生”、“
莫利少校”、“維爾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級軍官稱“閣下”。
對服務人員一般可稱“服務員”,如知道姓名的可單獨稱名字。但現在有很多國家越來越多
地稱服務員為“先生”、“夫人”、“小姐”。
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教會的職稱,或姓名加職稱。如“凱特神父”、“傳教士先
生”、“牧師先生”等。有時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也可稱“閣下”。
凡與我國有同誌相稱的國家,對各種人員均可稱同誌,有職銜的可加職銜。如“主席同誌”
、“議長同誌”、“大使同誌”、“秘書同誌”、“上校同誌”、“司機同誌”、“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