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場景二——交際寒暄稱呼語(1 / 3)

第2章 場景二——交際寒暄稱呼語

在日常交際寒暄中,稱呼語被廣泛地使用著。稱呼語表示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反映著一個

人的

修養和品德,正確使用稱呼語,對於加強人際交往、促進相互交流有著重要意義。下麵就從

這幾個方麵加以介紹。

(一)日常生活中的稱呼

稱呼有以職務相稱的“職務稱”;有以姓或姓名加“同誌”的“姓名稱”;有不知對方職務

與姓名的“一般稱”,如“同誌”;有“職業稱”,如“售票員同誌”;還有“代詞稱”,

如“

您”;有更親切的稱呼,如“老葉”、“小關”;至於親屬的稱呼也很多,可謂“親屬稱”

。

在工廠裏比較通行的是相互稱“師傅”,在學校稱“老師”,比較熟悉的可以稱“老某”、

“小某”社會上一般互稱“同誌”。

對於領導同誌(除部隊外)按照中央精神應稱為“某某同誌”,而不要稱職務。在某種場合為

了工作需要,說明某人的身份而稱一下職務也是可以的。

對於老年人要稱之為“老大爺”、“老奶奶”。對於年紀較大的稱之為“大叔”、“大娘”

,也可稱為“叔叔”、“伯伯”、“阿姨”等。

對於低年級的學生和幼兒園的小孩子,可根據年齡稱他們為“小同學”、“小同誌”、“小

朋友”。

對於年紀相仿的人,有些青年人習慣於稱“大哥”、“大嫂”、“大姐”,這些稱呼也可以

。但“哥們”、“姐們”一類稱呼就顯得不文明了,也不要一味盲目模仿海外稱“先生”、

“小姐”、“女士”。

對海外同胞,則可根據年齡、性別稱為“先生”、“夫人”、“小姐”等,不可濫用“同誌

”這種稱呼。

對解放軍應稱“同誌”,不要用“當兵的”代替。對售貨員、售票員不能稱為“賣東西的”

、“賣票的”,要稱“同誌”。

總之,要根據對象和場合來使用文明禮貌的語言稱呼。

(二)國際交往中的稱呼

在國際交往中,一般對男子稱“先生”,對女子稱“夫人”、“女士”、“小姐”。對已婚

女子稱“夫人”,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婚姻情況的女子,可稱“小姐”,對戴

結婚戒指的年紀稍大的可稱“夫人”。這些稱呼均可冠以姓名、職稱、銜稱等,如“布萊克

先生”、“議員先生”、“瑪麗小姐”、“秘書小姐”、“護士小姐”、“懷特夫人”等。

對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如部長以上的高級官員,按國家情況稱“閣下”、職銜或先生。

如“部長閣下”、“總理閣下”、“總理先生閣下”、“大使先生閣下”等。但美國、墨西

哥等國沒有稱“閣下”的習慣,因此可稱“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夫人”,對有高

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學位的人士,均可單獨稱“醫生”、“教授”、“

法官”、“律師”、“博士”等。同時可以加上姓氏,也可以加上“先生”。如“卡特教授

”、“法官先生”、“律師先生”、“博士先生”、“馬丁博士先生”等。

對軍人一般稱軍銜,或軍銜加“先生”,知道姓名的也可冠以姓與名。如“上校先生”、“

莫利少校”、“維爾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級軍官稱“閣下”。

對服務人員一般可稱“服務員”,如知道姓名的可單獨稱名字。但現在有很多國家越來越多

地稱服務員為“先生”、“夫人”、“小姐”。

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教會的職稱,或姓名加職稱。如“凱特神父”、“傳教士先

生”、“牧師先生”等。有時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也可稱“閣下”。

凡與我國有同誌相稱的國家,對各種人員均可稱同誌,有職銜的可加職銜。如“主席同誌”

、“議長同誌”、“大使同誌”、“秘書同誌”、“上校同誌”、“司機同誌”、“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