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人生總是需要嚐試,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或者想做的事情,但卻缺乏勇氣,所以我開始嚐試寫小說,因為我喜歡小說,所以我想把這種喜歡帶給其他人。不知道能否得到認可,但是如果不去做就永遠不可能成功,畢竟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人生總會有奇跡,說不定我就是下一個奇跡呢,哈哈,在心裏美美的想一下,你肯定沒看到這句。話扯回來,寫這部小說是想嚐試一下自己能否塑造出一個人生,一部小說就是一段人生,所以我想另外塑造一段愉快的人生,至少能夠給大家帶來些許歡樂,這樣這份嚐試就完全值得了,就說到這裏,讓我們開始我們的小說之旅吧!
第一章穿越,滴血認主
人生就是向前走,再向前走,然後,突然發現,艸,迷路了,,,,
當然,人生迷路很正常,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和前進的方向。
自從來大學後,大部分時間都在看電視跟睡覺,這日子真是過在豬身上了。今天好不容易出來走走,準備散散心,結果,,,結果,,,下大雨了,悲催的是沒帶傘,更悲催的是附近沒有建築物,幸運的是有一棵很大的樹,於是我就跑到樹下躲雨,多正常的經曆啊,不正常在於樹被雷劈了,我呢?
你猜對了,穿越了,這時我隻能說,操蛋的老天,我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田逸一定會回來的,地球,等著我來征服你吧!
等等,我為什麼沒有被雷電賜予特殊能力,為什麼沒有奪舍別人的靈魂,為什麼沒有變成富二代,官二代,
回憶就到這裏,因為,艸,老子被狗咬了,從天上掉下來,周圍荒無人煙,突然發現壓著一隻小狗,一隻很酷的凶狗,紫色的毛發,像水晶一樣的眼睛,還有那感覺在笑的嘴,我靠,這狗居然會讓人感覺在笑,而且比老子這個大帥哥的笑更,,,,不對,而且笑的快有我這個大帥哥帥了,對,笑是帥的,額,扯遠了,這狗居然沒耳朵,不對,耳朵好小,就像沒有一樣,被毛發遮住了三分之二,等等,我是不是忘記了什麼?
“死狗,鬆嘴,乖狗狗,鬆嘴,,大哥,你放開你的嘴吧,我屁股快被你咬成八塊了。”就這樣,我帶著一隻,,不對,我屁股掛著一隻小狗,走在這陌生的世界的荒郊野嶺,不過既來之則安之,我會先征服這個世界再回去征服地球的,不過,好餓好餓。“狗哥,快帶我去找好吃的吧”“死狗,等等我啊,都跟著你跑了半個小時了,怎麼還沒找到吃的啊,再找不到我就把你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不讓我吃他,前麵居然出現了一片果林,果林,我來了,哇!哈哈哈終於吃飽喝足了,不過吃的這些水果怎麼味道有點怪呢?“該不會吃了我就變成武林高手了吧?“,唉,看來是想多了,等了一個小時居然沒有任何變化,不對,有點變化,我又餓了第一章穿越,滴血認主
人生就是向前走,再向前走,然後,突然發現,艸,迷路了,,,,
當然,人生迷路很正常,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和前進的方向。
自從來大學後,大部分時間都在看電視跟睡覺,這日子真是過在豬身上了。今天好不容易出來走走,準備散散心,結果,,,結果,,,下大雨了,悲催的是沒帶傘,更悲催的是附近沒有建築物,幸運的是有一棵很大的樹,於是我就跑到樹下躲雨,多正常的經曆啊,不正常在於樹被雷劈了,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