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0節)隱 蔽(3 / 3)

菜不多,五六樣的但都是好吃的的道農家菜,姥姥不時給汪玲夾菜。

吃過飯後,陳昆洗瀨了碗筷。過了一會兒,陳昆要走,姥姥說:“還早,多呆會兒。”陳昆說還有事要做,,走的時候,姥姥給汪玲一大袋花生南瓜子之類的,還叮囑汪玲以後常來。

兩人走出了姥姥的視線後又牽著手,“我姥姥對你好嗎?”

“好,姥姥就是一個慈祥的老人。”

走到外麵的馬路上,卻不知去那裏好,因為回到學校這時間就不屬於他們的,陳昆就拉著汪玲的手,走到河堤上坐了下來,兩人一邊嗑著瓜子一邊聊著。

“陳昆,你說你從來沒有感受到家庭溫暖的感覺,你家是怎麼回事?”因為在汪玲的心中一直想撬開陳昆的話匣,了解他的家庭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家庭。

陳昆怔了一會兒還是說道:“我有一個好爸爸,可我媽媽不是一個好媽媽。”陳昆停了一下,看著汪玲充滿信任的眼光,接著又說:“他們原是一對男才女貌的佳人,同時就讀和畢業於武漢警官學院,結婚後,分在了縣公安工作,可後來好幾次分赴各鄉鎮任派出所所長,我媽就跟了一個局長,都是那個混蛋局長,事情被爸爸知道後,從此家庭戰爭連綿不斷,幾次離婚也因為我而沒有離。”

陳昆隻是簡單的講了他的家庭,汪玲就知道這中間是比陳昆講的還要複雜。但是她沒有再問不去,因為她知道,陳昆的媽媽現在是沒有上班的,因為陳昆說過他媽媽是一個閑太太,隻是在家,不上班幹活的。

……

汪玲與陳昆之間行得很隱蔽,同學們還真的以為她們告吹了,雖然汪玲違背了父母的心願,但是她與陳昆的來往也隻是處於表麵,並沒有影響她太多的學習。

但是後發生的事,則讓他們及整個學校震驚了,也讓他們冷靜了許多。

汪玲的好姐妹,死黨李玉被強奸了。

李玉在學校談的男友,是與她有著親戚的,那男生是李玉表妹的堂哥,比李玉大一歲,高一年級,也正是因表妹才認識的。並且李玉家父母想也隻是說著玩的沒有太在意,所以就沒有明確不許他們之間來往。李玉長得漂亮活潑開朗,而懵懂不理世事,時常與那男生一起外出。那一天,男生帶她在一個酒家,吃了飯後,喝了酒,夜晚還住在旅館,李玉想,他像侍我妹妹一樣,他也不會把我怎麼樣。

可是男生強行與李玉發生了性關係,這事,說你李玉願意,她並不想這麼早失身與男性發生性關係,你說不願意,那你一個女孩子與男生一起住旅館。

事後,李玉也隻是傷心過,哭了一場,說“以後再也不跟你一起了。”並不想對外人說。可是她放假回去,從衣物上的血漬被母親看出來了,被母親嚴問出來了,找到對方,對方不承認,後來李玉父母弄到縣公安,後又弄到學校。

學校後來嚴厲整治校紀校規,打擊學生戀愛現象,並且讓全校的每一個學生的家長來校開了一次家長會。

無須父親問汪玲,汪玲也知道怎麼做了,汪玲看到父親治安來到學校,想必父親與老師談話了。她慶幸她與陳昆之間沒有再被人發現。

在後來的幾個月內,汪玲與陳昆就很少來往了。因為現在沒有給他們任何空間和縫隙。但是汪玲也有著一顆平靜的心態,想想這樣也好,讓她們分開一段時間,給學習營造一個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