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一個膀乍腰圓的公安人員一步躥到我麵前,“叭”的一下子用手銬銬住我的雙手,厲聲厲色地說:走,到時候你自然會明白的!
說罷,連推帶搡地把我帶出門外。
這突如其來的禍端,好似晴天霹靂,把我震呆了,也把我姐一家震呆了。我臨出門,回頭一看,見我姐的臉一點血色也沒有了。但在此刻,如果說我還清醒的話,是我的大腦指揮係統告訴我沒有罪,所以我向我姐喊道:“姐,你放心,我沒有犯任何罪,一定是他們抓錯人了!”
我這麼一喊不要緊,一個公安人員惱怒地一腳把我踹到了警車裏:“誰他媽抓錯人啦,抓的就是你!”
我被抓到公安分局,經過審訊才知道,我的罪名是強奸幼女馬蘭蘭。而且揭發人就是馬蘭蘭的父親,並還有證據,即馬蘭蘭穿過的帶血的內褲。
這簡直是栽贓陷害呀!
我申辯,我拒不承認。
可是,我一申辯,就招致殘酷的拷打。
我一想,與其這樣被活活打死,莫如屈打成招,還能贏得個設法洗刷不白之冤的契機。所以,我就委屈地承認自己犯了強奸幼女罪。
在監獄裏,且不講管教人員對我這個“強奸”幼女犯無比憤恨,尤其是被關在一起的罪犯對我整天不是拳打就是腳踢,想盡一切招數懲罰我,我滿臉被他們吐的唾沫擦了一層又一層。可我不怪他們,誰不憤恨禽獸不如的強奸幼女犯呢?要是我,我也會恨得牙根兒痛,上前一巴掌打他個烏眼青。
可是,我卻是冤枉的呀!
使我怎麼也想不通的是,我一個外鄉人,平日裏與馬蘭蘭家一無冤,二無仇,她父親為什麼要陷害我?我想不通,我實在想不通!我對天發誓,如果我幹了這種傷天害理的勾當,甘願天打雷劈,斷子絕孫!
因為我是無辜的呀!
我無罪!
我絕對沒有罪!
張曼新看著這字字血淚的控訴,牙幫骨陡地暴起石岸般的肉棱子,堅硬無比。
這是憤懣的集中。
他感到,在這個把真、善、美打破和撕碎給人透視的歲月,絕不是斷臂維納斯的殘缺美,而是醜惡,是那樣猙獰,那樣凶蠻。
林京煌見張曼新看信後升騰著一臉的激憤,立刻說明事情原委:林明超的姐姐接到他從監獄裏轉出來的信,生怕他身遭不測,嚇得急忙回到青田,向家人哭訴了林明超的不幸遭遇,力圖盡快想出個搭救林明超的辦法。
誰知,林明超的父母聽了兒子的遭遇,隻是呼天搶地。林京煌呢,她生了個小女兒,身體羸弱,除了哭以外,也是束手無策。但是,天無絕人之路。
林明超在石雕廠當推銷員,林京煌是中學教師,夫妻兩個在當地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人緣好,威信高,所以林明超在寧夏蒙難的消息,一傳二,二傳四,很快許多人都知道了。
恰在這時,張曼新給回浙江青田三溪口村養病的父親張式春寫了一封信,信封上的落款寫著“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落實政策辦公室”,收信人的名字是“張式春”。三溪口村的來往信件,都是由山口鎮郵電所收發。而負責三溪口村收發信件的郵遞員,又認識林京煌,自然林明超身遭不測的事情他已經知曉。當他看到張曼新郵來的信封上的落款,立刻跑到林明超家。林明超的父親一看收信人是張式春,高興地說他與張式春曾是小學時期的同班同學,而且兩個人還非常要好。
於是,林明超的父親帶上林京煌,馬上隨同郵遞員趕到三溪口村,見到張式春。
這些就是林京煌一路風塵由浙江到寧夏找張曼新千裏救夫的緣由。
“張大哥,明超可是個本分老實人哪!我跟他結婚已經好幾年了,我了解他。現在我們家,是老的老,小的小,明超要是有個好歹,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呀!張大哥,您可務必救救明超呀!”林京煌邊說邊掩麵哭泣,兩個瘦削的肩胛一聳一聳的,好不悲痛。
“京煌呀,不要說我父親和明超的父親有那麼一層關係,就是沒有,你們找到我就說明充分信任我,我也不會有二話,一定全力以赴地去辦。”張曼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