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欲來風滿樓(1 / 2)

明王朝發展到後期,危機四伏,搖搖欲墜。一場震撼神州大地的農民反抗鬥爭,終於在天啟、崇禎年間掀起,其勢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明帝國這座封建大廈,經不起這場風暴的衝擊,梁傾柱摧,終於土崩瓦解了。

李自成是這場農民起義的傑出領導者之一。他領導農民義軍建立了“大順”政權,推翻了腐朽的朱明王朝的反動統治。盡管這場起義最終失敗了,但它為推動社會的進步和曆史的發展立下了不朽的功勳。

李自成明朝自中期以後,封建王朝已經進入衰落期。大多皇帝怠於政事,非昏即愚,而後期的神宗和熹宗皇帝,更是昏愚到了極點,使政治達到腐敗不堪的地步。

經濟上,地主階級瘋狂兼並土地,對農民進行敲骨吸髓的剝削,社會矛盾不斷加劇。皇帝及其家族是兼並土地的首惡勢力。當時北京周圍的皇莊數以百計,占地多少已無從計算,而諸王的莊田更是遍布天下。除皇室外,官僚和一般的地主也瘋狂兼並農民的土地。當時江蘇的民戶中,有土地的僅十分之一,而十分之九的農民是替人佃耕的佃戶。除了兼並土地,地主階級還把各種賦役負擔轉嫁到農民身上。當時的勳戚官僚有優免賦役的特權,可以少負擔甚至不負擔賦役,而一般地主則通過“飛灑”、“詭寄”等手段,把封建政府征派的賦役轉嫁到農民身上。農民已無田產,而田賦猶存,個別有少量土地的農民所交納的田賦比他原來應負擔的稅額高出幾倍,甚至十幾倍。常年的賦稅已壓得老百姓喘不過氣,到了萬曆末年,明政府為了解決與後金戰爭的巨額軍事費用,又額外加派“遼餉”;到了崇禎朝,為鎮壓農民起義,又加派“剿餉”和“練餉”。這三項加派被稱為“三餉”。明朝常年的稅收每年約為一千四百六十萬兩銀子,而“三餉”總合計竟達一千六百七十萬兩,比正賦多出二百多萬兩,農民負擔沉重,已到了無法生存下去的地步。

自萬曆末年至天啟、崇禎兩朝,我國北方幾乎年年發生天災,旱澇相繼,飛蝗遍地,老百姓慘遭摧殘。崇禎元年(1628),陝北延安府發生嚴重旱災,一年無雨,草木枯焦,糧食絕收。八九月間,饑民們爭先采摘山間蓬草為食,其籽苦澀,食之僅得不死。至十月,蓬草也被挖掘一空,樹皮又成為替代的充饑之物。據說隻有榆樹皮口感稍好,卻較難得,隻好與其他種類樹蔓相雜而食,藉之可以稍延性命。至年終,樹皮也被剝取幹淨。饑餓難耐的人們隻好開始以山中石塊為食,有一種名為青葉的石頭,味腥而膩,少食即飽,但不過數日,必腹脹下墜而死。成人尚自身不保,那些繈褓中的嬰兒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城外糞場便成為棄嬰場,號泣之聲讓人肝腸寸斷。另外,延安府各縣外均有數個大坑,用以掩埋死者。而離城數裏以外無人掩埋的,又不知有多少!

在封建社會,中國農民躲避饑荒最常用的方式便是遠走他鄉,四方流浪求食。因而在以往各個王朝中,每當嚴重自然災害來臨之時,大批流民隨之產生,由此出現的社會問題也常常使當朝執政者備感棘手。明朝末年,情況大為不同。嚴重自然災害的出現並不是局部的,涉及麵積相當廣泛,饑腸轆轆的人們似乎無處覓食,這種狀況在萬曆末年已顯露無遺。《明經世文編》中的一段話具有極大的代表性:“數年以來,災警薦至。秦晉先被之,民食土矣;河洛繼之,民食雁糞矣;齊魯繼之,吳越荊楚又繼之,三輔又繼之。老弱填委溝壑,壯者輾轉就食,東西顧而不知所往。”與陝西、山西地區相比,其他省份的災荒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也就完全斷絕了饑民外出求食的希望。

萬曆末年,山東省境內食人之風甚熾,令人毛骨悚然。饑民剖腹剜心,支解而炊,甚至以為人心味美,小兒心更佳。有鬻人肉者,有醃人肉者,還有割人頭而吮其腦者。人方餓倒,旁人即刀刃相向,屠割立盡。如有人嗬止,則大聲回答道:“我不食人,人將食我。”山東諸城縣舉人陳其猷伏闕上疏,並繪《饑民圖》附上,痛陳其家鄉饑民食人惡狀,懇切希望朝廷前往救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