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雷青天”巧斷煙鍋案劉鳳梅趙芳珍供稿(1 / 1)

一九四一年三月的一天,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雷經天正在安塞縣真武洞辦案,門外闖進一高一矮兩個人。高者一步跨上前,恭恭敬敬地說:“‘青天’大人,我們來打煙鍋官司來了。我把煙鍋借給他抽,可他硬說是他丟的,你看天下有這個理吆?”矮者瞪了高者一眼,對雷經天說:“雷院長,這煙鍋我抽了七八年,今天不小心丟了,他揀到了,不但不給,還胡咬。”“老雷,這煙鍋的確是我的,我已經抽了十年。”高者搶著說。雷經天不動聲色,接過煙鍋,裝上一鍋煙,邊抽邊端詳,抽完將煙灰磕落,又裝上一鍋遞給矮者。矮者抽完煙,在手掌上輕輕磕了幾下,撣落了煙灰。老雷又讓高者抽一鍋煙。高者抽完後,“當當”幾下,在石頭炕欄上將煙灰磕掉。老雷又讓他們各抽了一鍋煙,然後接過煙鍋,在空中一晃,對矮者說:“現在案子清楚了,煙鍋是你的,拿去吧!”矮者愣住了。高者不服氣道:“你憑甚理由?”“當然有理由。”老雷拿起煙鍋,平緩而嚴肅地說:“你每抽一鍋,就在石頭上磕一次,那這銅碗沿不早就磕卷了?你看,這裏除了你剛才磕下的那幾個窩窩外,還有磕碰的印印嗎?像你那個磕法,不用說十年,就是兩年也卷沿了。”高者語塞,匆匆離去。

(羅青山整理)

《陝西日報》一九八三年十月六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