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合葬(2)(1 / 3)

返主回家後,要設靈位於庭堂,以供神主。因其儀為將靈牌豎起,故名“豎靈”,或稱“安靈”。靈牌一般是安放在一個紙糊的“店”中,是一種裝置起來的孝堂,俗稱為“結影壇”。壇的背景為神桌,正壁貼上白紙,白紙的兩邊分貼著藍色剪紙的蝙蝠圖,正中貼一圓形圖紋,壇前有一桌,桌頂正中祀以魂身(仿死者的紙像)和魂帛(上寫死者姓名及生卒年月日),魂帛置於魂身前,兩旁又放置紙製男女婢各一個,以及金童玉女像、幛幡等。桌前又放一小桌,置香爐靈燭等祭祀用品。壇後排放靈桌,桌上放油燈,桌下放竹凳,凳上放死者衣服鞋襪。影壇於旬祭期滿“除靈”時撤除。將撤除的靈桌棄於郊外。

成主

成主也叫“點主”、“題主”,是喪葬禮儀中比較重要的禮俗。所謂“主”,就是“神主”、“牌位”。又因其是用木頭製成的而叫做“木主”。上寫“顯考(妣)某公(某太夫人)諱某某府君(淑嫻)之位”,或寫×××之神主。因事先不寫“神”字的一豎和“主”字的一點,到時候請人貫通其豎,點上一點,所以將整個儀式又稱做“貫神點主”,也叫“成主”。

成主的俗信是以求子孫吉運。

點主要選擇吉日吉時舉行此儀。點主之儀最初是由死者的生前友好來擔當此任,後來則多由官人、學士、社會名流以及特殊大戶來充任“點主官”,被請來的點主官也稱做“題主官”、“鴻題官”。除了點主官外,還有兩位“陪主官”,也叫“襄題官”。同時還要有司儀來主持儀式,司儀也叫做“大讚”,俗稱為“打讚的”。

在喪禮中點主算作喜事,要換上“吉服”。當點主官來臨之際,喪家及其親友、司儀都要前往途中迎接,當到了門口時,孝子們要行三跪九叩大禮。點主官、襄題官就位後,孝子們再行三跪九叩大禮後,點主方能開始。

點主前應先備點主桌一張,上放硯台兩個,一個用來研墨,一個用來研朱砂。筆三支,桌邊另放一個裝有白公雞的雞籠。先由襄題官研墨及朱砂,研好後,由襄題官先蘸朱筆,交給題主官。題主官要麵向東方,吸取“生氣”後一口噓到筆尖,在神主的“神”字上貫通一豎,在“王”字上加上一點,再由襄題官遞上已蘸好的墨筆在豎上加豎,點上加點,最後由襄題官刺破雞冠,用第三支新筆蘸雞血再加點一次。如此三次,才算“點主”告成。講究一些的還有其他儀俗在裏麵,比如,有的請“講經官”講一段佛經,“講書官”講一段《論語》上的“孟懿子問孝”,或由“歌詩童”念一首《詩經》上的“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的詩句。點主完成後應將朱筆和血筆拋向太陽方向,墨筆留之。孝子們要再次行三跪九叩之大禮,然後手捧木主來到靈位前安放,此儀俗又稱做“安主”。安主後,題主官和襄題官起立,由題主官向神主致詞,此儀稱做“讚主”或“榮主”。致詞的內容多是讚美死者生前之功勳業績以及為人之好處。通常是事先就已擬好了的文辭,當場宣讀。宣讀完畢後,要將此文放入木主函內以存留。至此,點主之儀才算全部完成,孝子們要脫去吉服,仍要穿上孝服服孝。

成主雖然是喪葬中的一個儀俗,但卻與宗法有著一定的聯係。過去,一些世家大族都有自己的祠堂用以奉祀祖先的牌位,這裏的宗親三代、宗親五代等牌位就是通過點主這種儀式確立起來的,所以,世家大族在點主以後就將神主安放在宗廟中,適時以祭禮。點主儀式也是明確宗法關係的儀規,是關係到“慎終追遠”的大事,所以人們對點主也是比較重視的、鄭重的。《清·通禮·凶禮·官員喪禮》中載有:“葬之日,擇宗親善書者一人題主。”由此可以看出,點主已成為清代喪禮的通則。清人吳榮光的《吾學錄·喪禮門三》中雲:“近日官紳喪禮,皆於出殯前一二日行題主禮於喪次。”

從以上這些記載可以看出,此類題主之儀大都為世家大族所行之儀,一般人家則是請和尚道士來充任點主之職,如果請不到和尚道士亦可請鄉鄰中有文化、有身份的人來點主。

因為點主之儀是為了求得後人的吉昌,所以在民間也很重視,雖沒有祠堂可供神主,也要在堂中供奉,以求吉祥。

接三

接三也叫“迎三”或“送三”。民間俗信認為:人在死亡三天以後,他的靈魂才正式前往地府,或者是由真武大帝的使者金童玉女將他迎上天去,或是由神或佛直接將他迎上天去,這是人們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成佛成仙的美好寄托。是去地府,還是飛升上天,還要取決於死者生前的功德。有功德,而且大,就不必去地府,由神、佛將他迎接上天。沒有功德,甚至罪孽深重,就得下到地府去。無論死者去哪裏,家人們於第三天的時候都要延請僧道,為死者念經禮懺,或者以放焰口超度孤魂餓鬼的禮儀為死者積德贖罪。所謂“接三”,是因金童玉女或阿彌陀佛將亡靈接到天界或西方極樂世界去了,所以叫做“接三”或“迎三”,相對亡人的兒女及其家人來說,他們是送親人上西天和天界,所以叫“送三”。

接三儀式很講究,一般是在天黑以後舉行。主家要延請僧道禮佛念經,並伴有鼓樂。其儀式是一整套的宗教禮儀。主家除了準備一些必要物品之外,還要準備一些象征性的禮俗用品,比如,去西方極樂世界路途遙遠,因此要為靈亡準備“車馬”,還要準備一些箱奩,以備到了西方極樂世界後使用。當“接三”儀式完畢後,家人們帶著這些物品往西麵方向的一個地方去燃火燒掉。

放焰口是接三禮俗中最為突出的儀禮。焰口就是在地獄中受苦受難的餓鬼,要想救助他們擺脫災難的苦海,隻有供奉三寶(佛、法、僧)才能做到,也隻有三寶才有這樣的法力。喪禮中放焰口的禮俗就是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焰口有佛教的《瑜伽焰口》和道教的《鐵罐焰口》,也稱做道士“十方焰口”。“餓鬼”是梵文的意譯,音譯為“薛荔多”、“閉麗多”等,是佛教六趣之一。據稱,餓鬼的種類很多,但其總的特征是經常處於饑餓之中,其中有的因饑餓而使其腹大如鼓,咽喉似針。這是因為沒有人給他們舉行祭祀,才使得他們經常忍饑挨餓。他們居住在閻羅王的地獄裏,也有居於人間墳地、黑山洞等處的。舊時北京的放焰口禮儀一般是以僧眾歌唱為主,以鍾、磬、鼓、木魚、鈴等法器伴奏,這種禮儀也稱做“音樂焰口”,也俗稱為“音樂佛事”。

接三禮俗中更為隆重的是“傳燈焰口”,它的意義是“以燈度亡”。所以,在舉行此儀時以燈為主,供奉燃燈古佛。此儀隆烈氣派,完全以宗教程序進行。

喪葬禮儀中除了放焰口外,還有做道場的儀俗。做道場和放焰口的用意是一致的,都是想通過這種儀式為死者贖罪,送他上天堂。故而,這種活動也被稱做“超薦”或“煉度”。這種道場在舊時一般是由道士和僧人一起做。

做功德、超薦、煉度一類的禮俗是民間很重視的禮俗,它的意義就在於子孫們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此儀的宗教意味也很濃。這些禮儀在農村和少數民族中普遍存在。在做功德中,佘族有懸掛祖先圖,禮祭祖先並整夜唱“功德歌”的習俗。禮儀由四位(或八位)祭師主持,他們身著繪有各色圖像的服飾,在死者的靈堂或中堂中誦頌祭詞並表演歌舞。壯族在此禮俗中要歌唱頌揚死者生前功德的讚歌。少數民族的這些禮俗都是由宗教專職人員(如師公、祭師等)來完成的。少數民族除了有自己的傳統禮俗外,還有與漢族做道場、放焰口相同的禮俗。比如,毛南族的打齋醮就是如此,儀規也不外乎是啟建道場、誦經禮懺等。我國西南少數民族的喪葬禮俗則是相關的歌舞活動。

巡山

巡山是在葬後的一兩日由喪家穿著孝服來到墓地行參拜之禮。巡山也稱做“巡灰”,是察看醮盆中紙灰的意思,同時也察看埋葬以後的情況,表示對親人寢地的關心。

巡山禮俗在陝北稱做“複山”或“複三”。是在埋葬後的第三日,所有孝子身著孝服來到墓地,先拜祭“後土”,祈望後土對亡人保佑,然後再向新墳燒紙,行跪拜大禮。最後是將墳丘攢一攢。攢墳也叫“圓墳”或“完墳”。圓取圓滿之意,完取墳墓竣工之意。一般人家的完墳是在複三之日行之,富家則另擇吉日完墳。陝北民間的完墳之儀是用水向墳上澆灑,一則有固土作用,使墳丘渾圓成形,另則可給撒在墳頭之上的五穀種子澆水,促使其生長茂盛,以示後人人口旺盛,財源發旺。

居喪

死者斷氣以後,其遺族即開始“服喪”,稱之為“居喪”。居喪一開始和在親人去世以後的一段時間裏,死者的親屬就必須脫去冠履,披發跣足,婦女則要褪去身上的飾品,脫去彩豔衣服。居喪之孝子則禁止理發,禁晤賓友,禁赴宴,禁參詣寺廟,夫妻不同房。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重,直至“除靈”,仍須嚴格遵守,以昭孝道。居喪期間還要在生活等諸多方麵進行節製,以此來表示對親人的哀悼與思念,是孝與親情的表現。居喪應居多久?祖國傳統文化認為:人出生以後要在母親的懷抱中生活三年,受到父母的精心嗬護與照料,因此,父母去世以後,兒子也應回報父母三年的養育之恩,居喪也因此應為三年。

居喪一般是以從小殮開始,有的則從初終開始。居喪從出殯開始到三年後的居喪期滿,又有很多的居喪儀注。古禮中規定自埋葬以後的儀注有:“反哭”、“虞禮”、“卒哭”。“反哭”是指埋葬以後的哀悼,“虞禮”是安魂禮,要舉行三次,三次虞禮後行“卒哭”之禮,即向靈位獻供、舉哀。在之後的早晚間就可以不再哭悼了。卒哭的次日就可以將神主迎入祠堂,附於祖考或祖妣之旁。此儀是先禮拜,禮拜後將新的神主移放於其所在之位。喪後的十三個月和二十五個月時舉行“小祥”與“大祥”之禮。

居喪三年是對斬衰一服的孝子的要求。居喪因其艱辛也被稱做“丁憂”或“丁艱”。居喪因以孝道為基礎,所以也叫做“守孝”。居喪既體現出兒女對父母的孝心,也是對兒女們是否對父母孝順的考驗。依照我國古代禮製,在居喪的三年中,孝子不能外出做官,不能有社會應酬,也不能住在家裏(指長子)而要在父或母的墳前搭一個小棚子“寢苫枕磚”,即睡在草席之上,苫以草席、頭枕磚塊或石塊,每日粗茶淡飯,不吃肉、不喝酒,夫妻不同房,不聽笙簧絲竹,不洗澡,不剃頭,不更換衣服,這些也是除了長子外的其他孝子們也應遵守的。封建禮製中,孝子在居喪期間如果出來做官,就要受到禮部與吏部的處罰,不僅官做不成,還會遭到別人的恥笑和譴責。因此,違禮者也會自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