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序用電管理模式的優化與應用(1 / 2)

有序用電管理模式的優化與應用

創新點滴

作者:郝翔 王瑞宏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用電負荷明顯增加,與之相配合,我國的有序用電管理模式也在不斷完善。按照實際用電量進行分配,學習屬地化的科學管理理念,完善原有的用電管理係統,並在技術方麵予以支持,使我國的有序用電工作真正地服務於人民。

關鍵詞:有序用電;管理模式;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優化管理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M769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23-0039-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23.021

1 當前有序用電工作的問題與難點

1.1 有序用電的概念界定

在我國,有序用電就是在供電量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政府利用行政力量管理用電。我國目前的幾種有序用電措施包括錯峰用電、避峰用電、限電、緊急拉閘等。其中錯峰用電就是錯開用電高峰期用電,主要適用於工業企業輪休、生產班次調整、用電大戶設備檢修等;避峰則是指人為地安排用戶在高峰期減少用電,在非高峰期使用電器或設備;限電則是指在用電負荷較大時間段強製減少用戶的用電量,主要針對高耗能企業;拉閘是指在用電達到滿負荷時,利用行政手段強製中斷某些用戶的用電。

1.2 當前有序用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有序用電工作主要是以政府為主導,在用電超負荷情況下,首先由供電部門根據各用戶的用電實際下達錯峰指令;供電企業在指令要求之下,製定對應的工作方案,在經過供電部門的審批後,得出最終要施行的方案,最後由供電企業通知用戶避峰用電的相關事宜,提醒其提前做好準備,並監督方案的具體實施。

目前我國的有序用電工作在實踐中仍存在許多不足,具體工作往往局限於形式,任務的執行中暴露出許多問題。在對如今有序用電管理模式做出初步了解後,將影響有序用電工作順利進行的因素分為以下方麵:(1)數據采集係統沒有對管理範圍進行細化,得到的數據無法服務於有序用電工作;(2)缺乏一個能使政府、公司交流的社會性平台;(3)政策製定與執行完全由政府主導,企業的知情權得不到保障;(4)企業對工作的具體實施缺乏監督,工作難以得到實際的落實;(5)信息溝通延後,用戶無法在第一時間得到準確的信息,有序用電相關的宣傳工作不到位,無法獲得關鍵的信息。一些電力公司在進行有序宣傳工作上沒有做到位,使得部分用戶沒有準確全麵地理解有序用電的正確概念,給實際的用電造成了很多麻煩。大部分的電力用戶對於有序用電的認識隻停留在表麵,並沒有深刻理解有序用電的意義和內涵,在實際的用電過程中,沒能按照有序用電的指導實現正確用電,無法實現環保節能的發展目標。

2 有序用電管理模式的優化方案

針對上述問題,要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為有序用電工作服務,對各類信息的管理進行更詳細的分工,變革原有粗糙的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寧夏電力公司經過近五年的時間,完成了用電信息采集係統的建設,按照“政府主導、供電部門參與、企業配合”的有序用電工作格局,各責任單位依照有序用電方案確定的負荷基數,按定企業、定設備、定負荷、定時間的“四定”原則製定本轄區的有序用電方案。為了保證有序用電方案能落實到實處,政府、公眾對工作進行了有力的監督,用電信息采集係統自動將取得的數據進行彙總並儲存在數據庫中,經過嚴格的數學分析之後,在網站上實時發布。讓各級政府和供電公司能夠第一時間了解本轄區的用電情況,便於有序用電工作的開展。

3 有序用電管理模式優化後的工作流程

優化後的有序用電管理模式主要依托“寧夏電力公司用電信息采集係統”展開,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指標分配、指標下發、負荷監控、監督整改四個環節。

3.1 指標分配

按照線路所在的行政區域將轄區所有專變用戶對應到各鄉鎮街道等各行政區塊,確定其早峰、腰荷、晚峰、低穀四個時段負荷基數及其在全地區總負荷中所占的比例。在供電企業超負荷運轉的時候,係統根據各時段的用電量計算出各地區的實際可用電量,並實時地將這一信息通知給相關行政部門,使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各自的限電方案實施限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