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 微 羅傑·馬林[英]
世界特殊教育起源於歐洲,近一個世紀以來,英國的特殊教育一直處於國際領先水平。從總體上看,英國的特殊教育已經形成了能滿足不同特殊兒童需要的完備體係。為了深入地研究英國特殊教育的學校管理,1997年9月11日受英國皇家學會資助,我們在英國重點走訪了四所案例學校,通過對其考察研究,基本上可以反映和揭示出英國特殊教育管理的基本模式和特點,這對於中國特殊教育的發展無疑具有借鑒作用。
一、四所案例學校的基本情況
四所案例學校是奧克蘭茲學校(Oaklandsschool),托馬斯·愛斯利學校(Thomas Estley Community Col-lege),穆特學校(Moat Community College),康特索普學校(Kountesthorpe Com-munitycollege)。情況如下:
需要說明的是:奧克蘭茲學校是一所設備先進、具有現代化語言矯治中心和專業教師、主要為中度學習困難兒童服務的特殊學校;托馬斯·愛斯利學校是一所白人聚集、學生家庭背景較好的鄉村學校;穆特學校是一所以印度人為主的多元文化學校;康特索普學校是一所能為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繼續教育、並為中重度學習困難兒童提供高中部分教育的學校。這四所學校的情況各不相同,但根據英國的法律,每所學校都有義務為特殊兒童提供恰當的教育。
二、特殊教育的管理與實施
(一)目標及政策
英國在立法上對特殊教育作了嚴格的規定和要求,並從不同角度對特殊教育立法的實施製定了有關章程和指導性文件。與此同時各級各類學校還根據立法要求,結合本校實際製定出具體的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以加強對特殊教育的規劃和管理。穆特學校的特殊教育目標是為本校所有的學生包括特殊學生提供廣泛的平衡的發展課程,並保證所有課程的學習權力和有效的學習途徑。本校將為所有學生提供最大限度地滿足個別需要的一體化教育的資源,以支持這一目標的實現。康特索普學校的特殊教育目標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一係列的服務,以確保他們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機會,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
為確保這些目標的實現,各校又製定了相應的特殊教育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特殊兒童的入學資格、評估和鑒定、特殊教育支持小組的組成、學校資源的利用、與家長及外界的聯係、一體化教育的實施等。每所學校在這些政策方麵都各有側重和特色。這些特殊教育政策的確立,使學校的特殊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這就從客觀上保證了特殊教育的有效實施。
(二)管理與實施
在英國的普通學校中,特殊教育的主要管理者是特殊教育協調人,簡稱SENCO。為了盡最大可能使特殊兒童在受最小限製的環境中接受教育,增強普通學校為特殊兒童服務的能力。1993年英國教育法規定:每所普通學校必須有一位特殊教育的協調人負責本校的特殊學生教育工作,並將其作為學校年度評審的一項重要指標。特殊教育協調人在學校中處於一個非常特殊的地位,其地位一般在副校長之下,各年級組長和學科組長之上。有的學校的特殊教育協調人全盤負責學校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每所學校的特殊教育文件中都詳細規定了他們的職責。例如,托馬斯·愛斯利學校的特殊教育協調人——伯可利的主要職責是:1.負責製定學校的特殊教育的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2.負責特殊學生的鑒定評估、檔案建立和安排教學工作;3.統籌安排和有效利用特殊教育的資金和資源;4.負責與特殊學生的班級教師、家長、校外有關機構建立聯係;5.負責全校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工作的協調。在問卷調查中,回答“您每天的主要工作是什麼”這個問題時,四所學校的特殊教育協調人依次回答:“保證學校特殊教育工作的正常運轉”。“教學,與教師、學生談話,研究個案,接見家長”。“盡量使每個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得到滿足”。“開會,組織教學,安排教學計劃,接見學生,家長等”。從這裏可以看出,特殊教育協調人既是學校特殊教育的決策者、管理者,也是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