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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項青所說的藥瓶不見,後來又出現,但藥瓶裏藥的數量不符這條所謂的證據,完全是項青單方麵的證詞,很容易製造。項青有意問周怡是否看到項伯遠的藥,而這瓶藥就在抽屜裏,第二天周怡一下子就找到了,拿給項青。我想項青找藥瓶這回事確實存在,但抽屜裏的這瓶藥是不是項伯遠服用的那瓶根本不重要,那些細節是項青用來增加案情真實性的迷惑色彩,其真假無法得到我們的驗證。所能驗證的便是,即使我們能夠直接問周怡是否有藥瓶這件事,周怡由於不知道內情,當然會說有,那就仿佛更客觀地證實了項青對我們講述的都是事實。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項青的設計是多麼精密,有些細節看似多餘,其實都有著她隱藏的用意。

項青在項伯遠屍體火化之後,再找到馬局長您談了她的疑慮。項青十分聰明,她幾乎從沒有直接用語言明確指示,她懷疑是周怡殺了項伯遠。項青隻是用看起來很客觀的態度陳述一些事實,而這些事實都是經過項青修改或者掩飾或者捏造的,但項青注意到一個撒謊的重要原則,那就是整個騙局中,一定要有相當成份的真話,這些真話能夠被別人驗證其真,以提高別人對自己的信任度。這樣,在大量的真話中,悄悄隱藏某些小小的、但至關重要的謊言,就很難引起別人的懷疑。

項青為什麼會在項伯遠屍體火化之後,才來找您呢?既然她想將用藥毒殺項伯遠的罪名加到周怡頭上,如果早一些向醫院提出要求,對項伯遠的屍體進行特別檢查,一下子就能確定項伯遠之死的異常,並且在項青設計的種種線索暗示下,很容易將嫌疑指向周怡。項青為什麼不選擇這種更直接更易實現的方式呢?

說實話,在我剛一開始對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時,其實就考慮過這個問題。當時,我覺得以項青的聰明細致和柔而不弱的性格,在她開始對項伯遠之死產生懷疑時,便應當向公安部門報案。為什麼要拖到項伯遠屍體火化之後呢?我猜測這裏麵一定有某種隱情,但又想象不出項青有什麼理由殺項伯遠,而在項伯遠之死並沒有引起任何外人懷疑時,自己又跳出來要求調查。所以那時,我暫時排除了對項青殺死項伯遠的懷疑,而隻保留了項青對我們有所隱瞞這個想法。

直到剛才,我才想到項青這樣做的原因。項青直到父親屍體火化後才找到您,目的是想製造一種局麵,這種局麵表現出來的結果便是,我們認為無法對項伯遠屍體進行檢查的原因,在於周怡想掩蓋項伯遠的死亡真相。同時,由於這個局麵的出現,使得項青下一步的安排得到了保證。即由於對周怡的懷疑沒有直接有效的證據,加上周怡特殊的社會地位,對周怡的調查隻能暗中進行。而這樣的話,整個調查隻能在暗中進行,並且必須依靠項青的幫助,而無法與周怡進行直接對質,也無法開展廣泛的調查取證。因此,這種調查的進展及方向,幾乎都能被項青一一了解甚至把握,以致於我們所做的許多事情,都被項青利用來當作她實現目標的工具。

在我們開始進行調查時,局麵是這樣的。即雖然主要嫌疑人是周怡,但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出現,調查便很難繼續下去。至此,項青開始實施她的第二步方案。我想,本來項青是打算她自己在有意無意中透露給我一點兒關於周怡有情人的消息,但很巧的是,項蘭恰好也知道母親這個秘密。這下子,項青下一步的難度似乎減小了一些。她套出了項蘭掌握的秘密,並堅持讓項蘭自己告訴我,以避免產生嫌疑。然後,理所當然的,我們去找了項蘭的朋友阿強驗證這件事,並一同前去認了地點。

我一直對這個環節裏一個細節弄不清楚。可是剛才,突然之間我想通了。周怡雖然確實在歐陽嚴家的單元裏見過阿強一麵,而且她很小心,沒有馬上進歐陽嚴家,而是下了樓,但稍後,她又再次上樓去歐陽嚴家,說明她其實隻是出於謹慎,而並非懷疑自己被跟蹤。那麼,僅隻是如此普通的一個照麵,周怡就牢牢記住了阿強的長相,而在幾個月後自己家中,再次看到阿強時,沒有控製住自己的表情?

那個場麵我仍然記得很清楚。我們一群人走進項家的客廳,看到周怡在沙發上坐著,項青便為大家互相一一介紹。周怡聽到阿強的名字時,表情立刻出現異常。馬局長請注意,周怡不是在看到阿強的麵孔時,表情出現異常,而是在聽到阿強這個名字時,表現出了異常。由於周怡的聽和看這兩個動作幾乎是同時發生的,所以,一般人很容易習慣性地認為,周怡是認出了阿強的麵孔,而非聽到阿強的名字才出現反應。

可以設想,實際上周怡根本記不得自己見過阿強。可是如果有這麼一個小小的前奏,即在這天下午,項青給周怡打了一個電話,告訴周怡,項蘭曾和一個叫阿強的朋友一起跟蹤過周怡,看到周怡去了歐陽嚴家。那麼當天晚上,當周怡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猛地聽到阿強的名字時,很自然地便會想到下午項青所打電話的內容,周怡臉上出現比較異常的表情,就合乎情理了。

事後我想起來,那天我們在歐陽嚴家附近看過地點之後,是項青有意無意地提議我們所有人一同到她家的。這樣,在項青巧妙的安排之下,在場每一個人都見證了周怡聽到阿強名字時的反常表現。我也不例外,雖然過後稍有疑慮,但總是分辨不清,這是我的一個疏漏,但又的確很難避免。

接下來便到了星期五。上午我們給項青打電話,問到歐陽嚴的事情。項青立刻明白我們已經注意到她希望我們注意的這個環節了。項青開始為晚上的行動做出安排。傍晚,項青有意拉著項蘭去逛商店,當然她會十分巧妙地引項蘭做出這種提議,以避免自己的嫌疑。那天項蘭感覺非常困,想睡覺,可以猜測,是項青在她們吃飯時,悄悄給項蘭加入了安定藥物,使項蘭感覺困倦,頭腦也失去平常的清醒和判斷力。項青堅持要送項蘭回家,在到家以後,故意問項蘭當時的時間,項蘭看了一眼客廳的鍾,鍾上的時間是八點半。因此,項蘭的印象就是,她和項青在星期五晚上八點半鍾時,一同回到了家,而此前的時間她們當然也在一起。可項蘭不知道,這個鍾上的時間已經被項青提前撥過,可能向後推遲了一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當項青離開家時,又將鍾上的時間撥回正常。為了保險起見,項青可能連項蘭房間的小鬧鍾也進行了調整。這些舉動,都是為了證明,歐陽嚴死亡的時間段內,即晚上八點至十點之間,項青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在這裏可能還有一個小插曲。周怡星期五晚上總是在較晚的時間去歐陽嚴家約會,之前的時間,她有可能會在家中客廳裏看電視。項青送項蘭回家時,真正的時間大約在七點半左右,項青為了避免此時周怡在客廳看電視,提前將客廳裏的電視機弄壞。這樣,當七點半左右項青送項蘭回家時,項蘭便無法確定周怡此時是否在家,而且,項蘭對此時時間的印象並非七點半,而是八點半鍾。星期六上午我去項青家,項蘭說家裏的電視機本來好好的,不知怎麼突然壞了,而且是少了零件。如果用這種說法來解釋就說得通了,當然,這暫時隻是我的一個假設。

現在接著分析。事實上,項青可能在七點半之前便離開了自己家,直奔歐陽嚴家,那段距離並不是很長,十五分鍾便差不多夠了。八點之前項青到了歐陽嚴家。這是事先項青便和歐陽嚴約好的,對項青來說,找一個借口騙歐陽嚴見自己並不難。李小玲說歐陽嚴當天下午曾對她提過一句,晚上見那個神秘情人——我們已可斷定是周怡——之前,還要見一個人,但沒說是誰,也沒說時間地點。其實這個人便是項青。

項青在歐陽嚴家時,歐陽嚴對她根本沒有防備,項青利用酒給歐陽嚴服下了安定藥物,項青之所以用這種藥物有兩個意圖,一是為了使歐陽嚴盡快昏睡或者喪失反抗能力,她可以對歐陽嚴的靜脈注射空氣,致其立即死亡。二是為了再次製造一個假象,仿佛是凶手在試圖偽造歐陽嚴意外服用過量藥物引起死亡的假象。而這個所謂的凶手,我們已經知道,在項青的種種安排下,嫌疑直接指向了周怡。

歐陽嚴死後,項青擦去了酒杯上的指紋,離開了歐陽嚴家,馬上坐車來到我住的賓館房間。此時是晚上九點過幾分,您和我都成了項青九點鍾不在案發現場的見證人。

之後,我送項青回家。在項青家所住住宅區大門外時,本來我已經不準備進去了,但在項青婉轉的邀請下,我又隨著項青一起回到了她家。當時時間是接近十二點。我們在樓下客廳坐到快一點鍾時,周怡突然回來了。看到我們,周怡十分慌亂,明顯是有事情的樣子。其實,對周怡來說,去約會時見到情人突然死亡,當然是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而周怡在淩晨一點左右才回家,並且表情慌亂的這個重要情節,在項青的安排之下,我和項青又同時成了見證人。

歐陽嚴之死被發現以後,雖然我沒有再對項青講述案情,但我通過項青去取周怡毛發的事情,馬上讓項青明白,歐陽嚴家已經找到了周怡的毛發,隻要家裏取出的毛發一拿去化驗,周怡的嫌疑便很難解脫了。至此,項青的目標正一步步接近著終點,而周怡在種種狀況之下,四麵楚歌,心理壓力越來越大。

我猜想,在周怡變瘋之前的那天晚上,很可能項青曾與其進行過談話。也許項青的初衷並非將周怡逼瘋,因為這種狀況出現的機率太低。項青更可能是想將周怡逼得自殺,甚至在周怡不自殺時,項青自己將周怡殺死,而偽裝出周怡自殺的假象。但項青可能也沒想到周怡會變瘋,不過,周怡真的瘋了,倒也是一個不錯的結果。總之,案情查到目前這一步,所有的疑點雖然不能百分之百地證明周怡便是殺害項伯遠和歐陽嚴的凶手,但我們也無法再從周怡那裏得到任何有用的線索了。

這就是我按照另一種邏輯進行的推理,得到的結論是,真正殺害項伯遠及歐陽嚴的凶手不是別人,正是最初向您向報案的項青。看起來簡直不可思議,但從這條邏輯上看,幾乎找不出其中存在什麼重大的漏洞。”

普克說完,臉上的表情十分沉重,默默地看著馬維民。而馬維民早從普克開始仔細講述時,便沉入了一種震憾、迷亂而又漸漸明晰的狀態。到了最後,馬維民的眼神裏充滿了一種極為複雜的情緒,連普克也無法一一分辨開來。

馬維民慢慢垂下頭,很久沒有開口說話。而普克也同樣沉默著,房間裏一片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