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軒今的心情有點好,星期一學生第一上學,手裏都有錢,再加上氣冷想吃點熱乎的,他的東西賣的很不錯,現在還不到十二點,原本準備好的材料就已經賣的七七八八。
他臉上難得露出了笑來,推著車回去。
現在是三月份了,白還有些暖洋洋的太陽,到了晚上卻冷得很極端,寒風一陣陣的吹,就算是王軒戴了手套,也因為要推著冰冷的車身而手指一陣陣發冷。
但這也不影響他的好心情,夜晚的大街上沒多少人,他一個大夥子也不覺得害怕,就這麼熟門熟路的一道推了回去。
王軒租房的地方是個挺破的樓,聽這裏原本是個工廠的宿舍,後來工廠倒閉老板跑路,原本看廠房的門衛就將這裏據為己有。
這地方破舊,房子倒是蓋得結實,那門衛搖身一變就成了房東,隻是他到底是沒有房產證,收租的時候為了雙方都安心,就一個月一次,也有一一次一個星期一次的,對於一開始沒什麼錢的王軒來,這算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
隨著經濟漸漸轉移到了城內,他租住房子的這邊也就越來越荒蕪,對於很多人來,他們租住房子生活本身就是為了方便打工,工作地方離那麼遠,十分的不方便,因此從今年年初開始,陸陸續續就有人開始搬走,隻有王軒依舊占著他那一樓不動。
他一直都自有自己的一番規劃,雖然這地方偏僻,擺攤的時候想要去城內,算上來回那就是三個時,但重點還是在便宜。
便宜,並且地方大,足夠給他騰出空間來折騰他的那輛賺錢用的車。
最重要的是,到了城裏住就代表著要重新開始新的人脈,王軒攢的第一筆錢就拿去學了手語,可他會手語,不代表別人會,沒人耐煩一個啞巴比劃的是什麼意思,要是再碰上不好相處的鄰居,會浪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在這裏就不一樣了,鄰居們都是一些為了生活疲於奔命的人,王軒在這裏住的時間長,對他們都很熟悉,雖然偶爾也會來幾個讓他覺得煩躁的鄰居,比如和他一樣住在一樓的隔壁。
那是個流浪賣唱的,每不分早晚的抱著他的破吉他又是自彈自唱,也許這份才華足夠讓他在外麵賺到能夠吃飽飯的錢,可對於壓根不會欣賞音樂的王軒來,這就是擾民。
可他不管投訴多少次,這人都厚著臉皮,當麵答應的好好的不在晚上休息時間唱歌,下一次還是照舊唱,而他們那個看見錢就雙眼放光的房東也隻會糊稀泥,生怕自己沒調節好,這為數不多的租客又要離開一個。
王軒是不會離開的,根據他的計算,在這裏才是最省錢的方案,就算是他每都要多花費三個時在路上也沒關係,沿路上照樣可以做生意。
他是有錢的,這筆錢和上班黨的積蓄來比也許有點少了,但對於他來還是挺多的,擺攤沒有別人想的那麼不賺錢,隻要肯吃苦願意各個學校門口跑跑,總能賺出生活的錢來。
這筆錢隻要再攢攢,就足夠王軒至少兩年的生活費,這也是他為什麼能一口拒絕掉公安要帶他去找親生父母的原因。
他是有底氣的,他自己可以賺錢,就算是苦了點,他也能靠著自己的本事生活,對於公安的父母,王軒其實不怎麼指望。
就如林時恒猜測的那樣,他們這些八成都是殘疾的孩子在組織解散之後雖然四散開各自生活,但因為時候的經曆,隻要是在一座城市都有聯係。
王軒親眼見證了一個比他兩歲的,被砍斷一條胳膊的孩子被父母找了來,那對夫妻到來之後先是抱著孩子一頓痛哭,在哭完之後,神情就尷尬了下來。
在這個孩子失蹤的這段時間,他們很是傷心的尋找了一陣,親戚都勸他們,孩子要找,但也要再生一個,萬一這孩子找不到,以後他們年紀也大了,養老怎麼辦。
於是,這個斷了一條胳膊瘦骨嶙峋的孩子麵臨的是一個三口之家,而他因為缺席了許久,始終融入不進去。
如果他是健康的,那還要好一些,可他是一個殘疾人,十幾歲的殘疾人,代表著父母要負擔起他的所有。
他是不用再為如何活下去發愁了,但代替的,是在父母心中無論如何都無法取代的對弟弟的愛,還有自己成為了家庭負擔的痛苦感。
如果王軒是個自己賺不到錢的人,聽親生父母來找,他肯定直接就跟著公安走了,都活不下去了,還在乎這亂七八糟的嗎?
可他自己在賺錢,他也攢到了一筆錢,對於未來,王軒也有著完整的規劃,而這些規劃裏,從沒有出現過父母的身影。
又不是六七歲睡在潮濕充滿臭味被子裏,幻想著父母能夠像是大英雄一樣來接他回家的時候了,他有能力靠自己生活,就沒必要再見那對父母。
見了麵,看到他這副模樣,啞巴,黑瘦,一手老繭,還會打架,恐怕臉上的淚水很快也會化為和上次那對父母一樣的尷尬,最後,重逢的喜悅也會被如何安置他的煩躁蓋過去。
想到這裏,王軒擰緊眉,臉上顯出了倔強的神色來。
就這樣吧,互相知道對方就行了。
他現在這樣子,和孤兒也沒什麼差別,沒必要自己給自己找事。
他回去的時候已經快要一點了,看到前方那如以前一樣站著等自己回來的破爛樓時,王軒疲憊的神色微微一鬆,推著車往前走的動作加快了一些。
一會回去了,他要先把車清理一下,接著再接點水燒開,給自己擦擦澡,可能是因為幼年時一直睡在邋遢環境,王軒很注重個人衛生,每就算是回來再怎麼累,也絕對不帶著一身的油煙睡覺,那破舊又見不到光的屋子裏雜亂卻不髒,被他拾掇的很好。
心裏盤算著回去了之後要做的14件事,王軒終於到了門前,和他想象中大家都睡了不一樣,一樓門口,正有幾個人在忙碌著往車上卸下東西,胖胖又摳門的房東難得舍得打開了門前的所有大燈,一張胖臉殷勤的擠出個笑臉來,正在帶著一陣子歡欣的來來回回從車上搬東西下來放到隔壁。
這是怎麼回事?
王軒擰緊眉,將自己的車停好,上前比劃了一下。
他住在這裏時間不短,房東也大致能明白他意思,見他過來了臉上的笑頓時揚的更大:“阿軒啊,超紅他搬走了,來了個新住客,正在搬家呢,你遷就一下,馬上就搬完了。”
超紅正是原來那個喜歡半夜鬼哭狼嚎的房客,他總是夢想著能夠靠著嗓音成為明星,為此還特地為自己改了個超紅這樣的名字。
他能夠搬走王軒很高興,可新搬進來的住客總讓他有些不安。
他上上下下打量著停放在門口的那輛車,很大,也很威嚴豪華的樣子,上上下下搬動著東西的人穿著搬家公司的工作服,手上拿著的一個個箱子都封的很好,看不清裏麵是什麼。
根本不用分析就該知道,新住客是如何與這棟破舊的大樓格格不入。
因為時候的經曆,王軒總是很警惕的,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很擔憂新的房客會給自己造成什麼影響。
正要問問房東新房客是個什麼情況,隔壁的門中走出來一個男人,他看上去也就三十出頭,很年輕又很儒雅的樣子,身上一股子獨屬於知識人的氣質,身上穿的衣服講究又合身,和身後的破舊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王軒見過類似的人,雖然隻是在街上匆匆而過,但他們會矜持又不著痕跡的避開與他肢體接觸,他們看過來的視線中沒有鄙夷之類的負麵情緒,隻有毫不在意。
他與這種人是兩個世界的人,王軒心知肚明,就算是他們不會露出什麼不屑的情緒,但也絕對不會願意和他打交道,這並不是什麼看不起,隻是世界不同。
抱有這種想法的王軒在看到對麵那個從頭到尾都寫著“我是個比你有錢許多倍”的男人友好又自然的衝自己伸出手,做著自我介紹時,險些沒有反應過來。
“你好,我叫林時恒,和我夫人會來這裏住一陣,你是我們的鄰居對吧,以後還麻煩你多多照顧了。”
和善的淺笑,平等的態度,那隻伸過來想要和他握手的手。
王軒還從沒有被人握過手,他接觸的人都是一些不需要禮儀的,而那些會禮儀的又從沒有和他接觸過,因此在看到那隻白淨甚至還戴著一塊名貴手表的手掌落在他麵前時,他怔楞了好幾秒,才匆促的將手從厚厚手套裏拿出來,與那隻手相握。
他的手是幹淨的,因為要戴手套的緣故,王軒有洗手,因此雖然匆促,他的神情倒是沒有什麼自卑的情緒。
沒什麼好自卑的,人家怎麼對他,他就怎麼對人家。
等到雙方友好的握完手,王軒先是下意識的比劃了一下,接著想起麵前這位高知識分子應當不會手語,於是又掏出了紙筆來,先坦然明了他是個啞巴,再簡短的在上麵寫下了自我介紹。
在他寫字的過程中,一直安靜站著的男人並沒有露出什麼好奇之類的探究神色,這讓王軒心裏有些放鬆,寫字的速度也不再那麼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