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3)

那娜的愛情觀簡單而剛硬:義無反顧,從一而終。

“你們倆從來都不知道警方在通緝大馬,對不對?”我問道。

“不,我們知道的,”那娜回答,“去年我們在蘭州火車站附近看到過通緝令。”

“那為什麼……”

“你想問為什麼不躲起來,為什麼不去自首?”那娜注視著我,我卻找不到她視線的焦點。

我默然點頭。

“因為我們不在意,因為我們沒有犯任何錯。”那娜的回答簡單明了,“這是我們的命運,大馬是我選擇的愛人。”

“那娜姐,對不起,”牛耿低著頭,愧疚地說,“是我舉報了你們。”

我知道牛耿沒聽懂愛情的那一部分,但是在事理上他肯定理清楚了。

犯錯和犯法是兩個概念,命運的沙暴在前天晚上降臨,牛耿的舉報幫助警方找到了大馬,當時我也被懷疑是他的同夥。當我們在審訊室接受審問時,兩個女警在前廳安撫那娜,不管那娜怎麼說,沒人會相信他們是你情我願的夫妻,在她們眼裏,那娜是個被拐離家鄉八年的可憐的孩子。

聰明的那娜忽然反應過來,隻要自己在警方眼皮子底下,她就是證明大馬犯了拐騙罪的罪證,檢察官可以指著她向法官控訴大馬:這位就是受害人。而無論那娜在法庭替大馬說什麼話,都可以成為證明犯罪嫌疑人施以威懾脅迫的間接證據。

想到這一層,那娜當即決定逃跑,隻有她這個最重要的“證據”脫離警方控製才能救大馬。

趁兩個女警換班的空隙,她閃身溜出派出所,門外隻有一條窄巷道,有一個人影走在巷道裏。那娜拚了命往前跑,剛領了獎金走出派出所的牛耿嚇了一跳。

巷口有一個大垃圾桶,那娜知道大批警員很快就會追出來,她根本跑不遠,於是她跳進垃圾桶,想先躲一陣兒。

可是牛耿知道她躲在哪兒,隻要他一鬆口,警員就會把那娜抓回去。

時間緊迫,那娜來不及多說,她隻是看著牛耿,手指聚在唇邊,做了“噓”的手勢。

牛耿說他從那娜的眼神裏看出來,她不是壞人,她一定是有什麼苦衷,所以當時他走到垃圾桶旁,幫那娜蓋好桶蓋。

幾個警員追出來,問站在垃圾桶旁邊的牛耿見沒見到一個從派出所跑出的女孩,牛耿很確定地點點頭,指著火車站的方向,說她往那邊跑了。隨後是洗脫嫌疑的我走出派出所,看到路燈下的牛耿時,那娜就躲在他身旁的垃圾桶裏。

“我應該謝謝你,牛蛋,”那娜對歉疚的牛耿說,“如果不是你,我那時候就被警察抓回去了。”

行李全被警方扣押,那娜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她甚至不知道要去哪裏,這時又是牛耿幫助了她。

“警察為啥抓你?”牛耿問鑽出垃圾桶的那娜。

暫時脫險的那娜把實情告訴了他,聽完她的講述,牛耿掏出去長沙的路錢,放在那娜手裏。

“快跑,快跑,別讓警察抓到,”路燈下,牛耿內疚得快哭出來,“對不起,是我舉報了你們,是我害了你們。”

“你……”看著捧著錢的舉報人,驚訝的那娜目瞪口呆。

離奇的命運總是玩出各種把戲,令人應接不暇。

周圍又有腳步聲傳來,牛耿將錢塞進那娜懷裏,“快走,快走!”

那娜帶著牛耿的錢走了,她沒有走遠,因為她的愛人還關在火車站派出所裏。第二天,派出所出了緊急告示,犯罪嫌疑人馬烏力罕將轉移至長沙市公安局,因為長沙是受害人那娜的戶籍所在地,那娜看到告示,她知道自己該去哪兒了。

“我不敢在火車上呆得太久,怕車上的乘警找到我,”那娜撿起身邊的樹枝,扒拉火堆,“所以很多時候我都在走路,運氣好的話能搭上順風車。慢一點也沒關係,等我到了長沙,大馬的庭審應該也結束了。”

“你接下來準備怎麼辦?”我問道。我懂一點訴訟法,知道即使受害人沒有出庭,法官也可以根據其他有效證據給馬烏力罕定罪,而且最終的審判機關肯定是鄂爾多斯的人民法院。

跟對待牛耿的廢紙借條一樣,我也沒有把事實告訴那娜,我不想親手毀掉他們的希望。

有希望,就有個盼頭,有盼頭,糟糕的日子就不會太難熬了。

“我知道大馬免不了坐牢,”那娜抬起頭,又去看星星,“沒關係,等他的判決下來我就不用躲躲藏藏的了,到時候不管關他的監獄在哪兒,我就在附近打工,等他出來。”

星星在那娜清泉般的眼睛裏閃動,她最後說:“我隻能等他,沒了他,我就什麼也沒有了。”

我的臉有點發燒,如果不是夜色的掩護,牛耿肯定會驚叫:“嘿,老板你的臉咋這麼紅?”

牛耿還深陷在對那娜和大馬的虧欠感中,那娜眨了眨眼睛,又活潑地笑起來,一巴掌拍在牛耿的後腦勺上,“哎呀別想了牛蛋,你沒有對不起我們,警方通緝了我們八年,你不舉報,我們也遲早會被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