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學術界》第1期上讀到劉緒貽先生的文章《應當改變學術期刊等級製的“土政策”》(副題是:高校學位授予體製必須改革),談的問題比較廣泛,但主題是關於人文學科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其中含他們在讀時間內至少應在“權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論文的規定是否合理。讀後有感,請允許我借用《學術界》的寶貴篇幅談一點個人的看法。

上述規定,遍查教育部所發關於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的規定,沒有看到過,那肯定是有些學校自己規定的,動機是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也許是為了適應高校評估體係中“量化”的要求吧!不過,在一些事情上,有時動機與效果未必統一;如果執其一端而忽視另一端,往往會出現事與願違的結果。不妨把問題擴展開來看。我國高等教育在管理上可能過於強調共性、普遍性而忽視個性、特殊性和多樣性,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缺點。在培養人才的偉大工程中,單純從教育行政觀點出發,作出若幹人人必須遵守的規定,然後從所謂“量化”方麵打分數,這固然便於操作,而且在一定範圍內也必須這麼做;如果對此加以絕對化,使得人們在精神勞動的過程中缺少應有的個人主動性,缺少適合個性發展的彈性空間,這對於培養人才可能是不利的。

劉緒貽教授所提不隻是一個具體問題,其中含有深一層的意義,這就是:在我們的教育觀念裏是否應當有個性發展的要點?教育行政部門在宏觀領域充分發揮作用,是必須的;如果事無巨細都要顯示自己在管理方麵的權威性,這不但達不到目的,有可能適得其反。

筆者是研究曆史學的,不妨從曆史的角度來看問題。人們都知道,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國人文學術界沒有出現公認的大師或大家,當然學者是有的,而且為數甚多。大師必然是學者,但學者未必是大師。原因何在?其中可能有這麼一條:在人文學術人才的培養中,缺少個性發展的學術環境。這個環境的標誌應當是:提供學人在研究選擇方麵的可能性。如果毫無選擇,隻有服從一種規定,那麼人的潛在才能、興趣、愛好很難有充分發展和顯露的機會。這個教訓值得學人們和教育行政機構深思。

在20世紀出現的人文學術大師,他們的學術成就與他們個性發展的狀況成正比。就拿去國外留學為例,是否願意攻讀博士學位也有選擇的可能性。正如季羨林先生所說:“中國近代許多學者,比如王國維、梁啟超、陳寅恪、郭沫若、魯迅等,都沒有什麼博士頭銜,但都會在學術史上有地位的。”陳寅恪為例,1909-1915年間相繼在德國柏林大學、瑞士蘇黎世大學、法國巴黎大學研習。1917-1921年到美國哈佛大學,1921-1925年在德國柏林大學研究院研習。在這樣長的時間裏,陳先生以主要精力專攻語言學,學習多種語言,如藏文、蒙文、西夏文、滿文、朝鮮文、梵文、俄文、希伯來文、東土耳其文等,以便為研究佛經的文字翻譯和曆史學打下寬厚、紮實的基礎。因此陳先生沒有按照哪個大學的規定去讀博士學位,寧可沿著自己選定的治學道路前進。他不必費時間去寫博士論文,去參加博士學位考試。甚至1925年他到清華國學研究院任導師,當時並沒有發表多少論文和專著。陳先生在人文學術園地上開花結果,是以後的事。陳先生是有個性的人,他的學術道路也充滿個性化。

在國外以優異成績取得博士學位,後來成為人文學術大師的,也都是個性突出的。比如,季羨林先生在20世紀30年代到德國哥廷根大學留學,他選擇的主攻方向是梵文和印度學,這是非常個性化的,既非理工醫農,也不是財經政法,將來如何就業?季先生當時考慮的是學術而不是謀求一種職業,是探求學問的願望,這和世俗的想法不同,這就是個性化。在他的記憶中,他取得博士學位,是經過了嚴格學位考試的,其中,博士論文“是學位考試至關重要的一項工作。教授看學生的能力,也主要是通過論文。德國大學對論文要求十分嚴格,題目一般都不大,但必須有新東西,才能通過。有的中國留學生在德國已呆了六七年,學位始終拿不到,關鍵就在於論文。”據季先生說,除博士論文外,他還經過印度學、斯拉夫語言和英文的口試。但季先生沒有說,除此還要在德國的什麼學術雜誌發表多少篇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