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區域發展戰略目標――是大遺址區發展戰略的核心,是戰略思想的集中反映,一般表示戰略期限內的發展方向和希望達到的最佳程度。大遺址區域發展的戰略目標是一種長期的目標和總方向,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戰略目標一般分為短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為了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相互銜接,短期目標一般為5年左右;中期目標,一般10年左右;遠期目標或長期目標,通常為20年以上。對於大遺址區域來講,遠期目標一般是相對穩定。戰略目標在製定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麵:

1.目標要以社會效益為中心,凸現文化遺址的社會價值。遺址保護區最根本的目標就是保護曆史文化遺產,遺產屬於公共物品,因此其區域發展戰略目標必須以社會效益為中心,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2.目標適中,既要有難度,又要有競爭性並有實現可能。曆史文化遺址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目標偏低,缺乏前瞻性,不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起不到調動各方麵積極性的作用,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受到壓抑。目標過高,脫離實際,無實現的條件與可能,人們會失卻信心,同樣不會為之奮鬥。目標的實現不是垂手可得,而是必須經過努力,付出一定代價才可以達到。

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戰略目標的定性描述,通常表現為區域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總體發展方向。區域發展目標除定性描述外,還應該有量的概念,有量的規定。發展目標量的規定,是區域部門分析、預測、平衡和調整方案的主要依據之一。戰略目標如果缺乏量的指標,就顯得空泛、不確定性,戰略的意義較難體現,部門的協調、平衡也會因依據不足而難於進行。

4.各時期各部門目標相互銜接。遺址區域發展戰略涉及麵很廣,不僅包括經濟領域,而且包括經濟以外的其他領域,如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人口、就業、城鄉建設、國土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等社會各個領域,各時期各部門目標必須相互銜接,使需求與供給相適應,需要與可能相結合。

5.突出重點,不包羅萬象。戰略目標是人們為實現戰略目的所設想的標準。它既體現著戰略所追求的方向,又預示著戰略活動所要達到的結果。而人們的追求是多元的,不斷提高和具有拓展性的,戰略目標不可能也不應該包羅萬象。而要突出重點,抓綱摯領。沒有重點,就沒有戰略。

6.2.1 杜陵區域發展目標

本區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立足保護漢杜陵陵園格局和曆史環境風貌,逐步把漢杜陵遺址區建設成具有可持續和諧發展的遺址生態旅遊區,為最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奠定基礎。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在區域發展中必須協調各領域之間的關係,明確各具體目標。

1.文物遺址保護的原真性

應突出杜陵遺址保護的重要地位,全麵保護杜陵遺址本體、陵園格局和曆史環境風貌,確保杜陵陵園遺址和陪葬墓的完整性。文物遺址的原真性是大遺址保護的客觀要求,是科學研究所必須具有的態度。隻有始終堅持大遺址區域發展的文物遺址保護的原真性目標,才能實現大遺址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2.遺址展示的可視性

遺址展示不能僅僅停留在遺址現狀展示上,必須將遺址所具有的科學價值、藝術價值通過適當的展示措施,以比較清晰、可視直觀的展示手段展示給遊客,通過強化遺址的視覺衝擊力,給人深刻的印象。可視性是遺址為大眾服務的基本要求,隻有大遺址具有良好的可視性,才能發揮大遺址社會教育價值,才能提高公眾對大遺址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從而為大遺址保護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