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國內外研究進展及研究意義

1.國外相關研究

國際上從不同角度和層麵建立了文化遺產價值的多套標準體係對文化遺產價值進行判定,其中遺產具有“曆史、科學、藝術價值”是國際上最基本和普遍的認識;1972年誕生的《世界遺產公約》是當今國際社會有關遺產問題影響最大的一個法律文件,公約中所確立的遺產價值判定的6條標準,已被國際上廣為認可;鑒於《世界遺產公約》產生後,國際遺產價值理論仍不斷完善,新的理論和視野下對遺產價值的評定較過去更為全麵和完整。從管理角度來看,遺產價值研究主要集中在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過程中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關係研究,包括當地社區、政府、企業、旅遊者和其他一些相關人員。Aworth,G.J.??(1990)探討了遺產地和居民的關係,認為居民能夠增強遺產地的活力和吸引力。Wager,Jonathan??(1995)強調政府在遺址開發利用中的作用,認為政府是遺產的規劃者、管理者和營銷者。Teo,Peg gy??(1997)研究了遺址開發的企業行為,發現企業建設的人造景觀很難被當地居民和遊客認同,一旦遺址遭到破壞,企業往往成為被批評的對象。人們認識到要實現遺址的最優化經營管理,必須加強不同利益主體的合作。Christina Nas??(2005)探討了不同利益主體合作的必要性與合作途徑,提出了成功合作的標準。

2.國內相關研究

國內較為係統研究大遺址價值體係的並不多見,已有的價值研究也是針對某一遺址或遺產而進行的實證研究,價值研究也著重於“曆史、科學、藝術價值”的描述,沒有較為建立完整的科學評價體係。李海燕碩士論文“大遺址價值評價體係與保護利用模式研究”也是研究遺址本體客觀價值,還沒有就遺址社會價值、經濟價值與不同利益主體關係展開相關研究。

國內對大遺址或遺產管理方麵的研究內容較為豐富。如:郭旃(2002)認為:遺產旅遊中必須注重真實性和完整性的保護,反對將“把門權”、“保護權”與“管理權”分開,並提出創新機製的思想。徐嵩齡《中國經濟製度轉型期文物事業管理體製改革問題》對陝西發展文物旅遊業為案例進行了政策研究,分析了陝西文物管理改革政策中值得肯定和值得商榷的方麵,並對中國文物管理體製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議。王興斌在分析國外管理方式的基礎上,提出了遺產的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四權分離與製衡”的管理模式。張昕竹等《中國自然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製改革與創新》建議取消地方政府對遺產地的直接管理,使文物單位變成一個小級別的行政單位,把資源保護的職能內在化,將資源所有權、管理權、收益權一體化。龐愛卿??等提出應把激勵機製引入遺產管理,在“簽訂長期合同”的條件下,把遺址資源經營權轉讓給企業。苟自鈞認為,遺產管理應實行政企分開,走專業化的管理經營之路。鄭玉歆、張曉、鄭易生??強調,文化與自然遺產的非經濟價值,他們從遺產產權的法律基礎,從管理模式,從“產權轉移”導致的遺產破壞,多角度地對“產權轉移派”提出批評,並以美國的“國家公園體製”作為他們推崇的遺產管理模式。

3.發展趨勢

從研究視角與研究對象來看,國外研究的切入點在於相關利益者的行為研究,分析不同相關利益者的行為,探討不同利益主體的活動對遺產地保護和開發帶來的影響。他們把重點放在如何協調不同利益主體的關係上,認為隻有處理好遺產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各相關主體的關係,才可以管理和經營好遺產地。

國內研究實際處於一種探索和爭論階段,從研究和爭論的焦點來看,最終可以歸結為“產權的劃分和轉移”問題。即遺產的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監督權能否分離,從而形成主張移植美國國家公園管理體製的“國家公園”論和主張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二權分離”論之間的針鋒相對。

國內相關研究正從遺產的價值研究轉向遺產地開發研究;從遺產地開發營銷研究轉向遺產地問題解決研究;從遺產地本身研究轉向遺產地管理體製研究,並形成熱點;從遺產地管理的實際問題研究轉向遺產地管理的理論討論,開始有人討論遺產經濟學、遺產管理學的學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