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差點抓錯了(2 / 2)

第二天一吃過午飯,闖闖和晶晶就來到家屬院門口等候偉偉。見偉偉還沒到,闖闖說:“今天,如果小偷指認錢包就是塞到偉偉口袋裏的話,這個案子就可以結了,偉偉的冤案也可以洗清了。”

晶晶說:“但願如此。”

正說話間,偉偉來了。他一見闖闖就問道:“大偵探,晶晶,我的事你們調查清楚了沒有?”

“這是軍事秘密,暫時無法奉告。”闖闖覺得這事還暫時無法給偉偉講,就這麼搪塞了一句。

一聽這話,偉偉著急地說:“啊,暫時無法奉告?我都快急瘋了,這幾天,我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樣盼著你們早點查清這件事呢。這些天來,大家不但在背後繼續議論我,而且見了我躲得遠遠的。所以,我又有了轉學的念頭。最近,我爸正在為我聯係這事呢。”說到這兒,他用央求的口氣對闖闖說,“闖闖,你給我透露一點信息行不行?”

闖闖想了想,說:“偉偉,你先別急著轉學,你這件事,不光我們在調查,派出所的警察叔叔也在調查,現在案子已經有眉目了。我相信,用不了幾天,你的冤案就會被洗清的。”

“咱們快走吧。”晶晶怕闖闖說漏嘴,就在一旁催促道。

於是,三個人朝學校方向走去。

一路上,闖闖不停地東張西望,四下亂瞅。偉偉見了,問道:“闖闖,你這是幹什麼?”

“沒幹什麼,我隻是隨便看看。”闖闖解釋道。

不一會兒,三個孩子就來到了學校跟前。闖闖朝路旁的小餐館掃去,一眼看見了正坐在靠門口餐桌旁吃飯的趙警官、張警官和趙小四。他們一邊吃,一邊注視著門口。

闖闖見了,裝著沒看見一樣,跟著偉偉和晶晶不緊不慢地走進了學校。

下午放學後,闖闖和晶晶迫不及待地來到了派出所。

闖闖和晶晶一進辦公室,趙警官就高興地告訴他們道:“趙小四指認的那個男孩就是偉偉,那天,他的錢包就是塞到偉偉的口袋裏了。”

闖闖聽了,高興得蹦了起來:“太好了!這下偉偉的冤案可以洗清了。”說著,轉身對趙警官說,“趙叔叔,請你們派出所出一個證明或到學校去宣布一下,偉偉是被冤枉的。”

趙警官說:“完全可以。”

這時候,晶晶卻說了一句令大家意想不到的話:“先別去宣布,我覺得這裏麵還有疑問。”

“還有什麼疑問?你隻管說。”趙警官用期待的目光望著晶晶。

“既然趙小四把錢包塞到了偉偉的口袋裏,為什麼百姓超市的監控錄像沒有顯示呢?”晶晶說道。

沒等晶晶說完,闖闖就反駁道:“那是在貨架後麵,不在監控錄像範圍之內。”

“這完全有可能。”趙警官也讚同闖闖的觀點。

見趙警官也這麼說,晶晶隻好說:“我覺得還是應該問一下偉偉,看他那天去沒去百姓超市?”

一聽這話,闖闖又反駁道:“現在人證物證都有了,還問什麼?你的心也有點太細了吧?”

誰知趙警官卻說:“我覺得晶晶剛才說得有道理,應該再問一下偉偉,看他那天到底去沒去百姓超市?這樣吧,明天我們去你們學校,找偉偉問一下。”

聽了這話,晶晶立即說:“趙叔叔,你們去找偉偉,會引起大家對偉偉的猜疑的。這事還是讓我們去問吧。”

趙警官覺得晶晶說得十分有道理,就說:“那太好啦,這件事就交給你們了。如果有什麼情況,請隨時反饋給我。”

見趙警官這麼說,闖闖隻好說:“好吧,我們回去就問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