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婉婉坐起身來,伸手將頭發向後撩了撩,轉頭看向她身旁熟睡的男人。
開了這麼久的車,再加上不久前做了劇烈運動,他應該累壞了吧。
眼前又閃過剛才他們做的時候他忘情地喚她“我的小請離”的畫麵,她露出一個自嘲的笑容。
他一直以來,都是把她當成鍾小姐的替身的,隻因為她們二人長得比較相像。
如果她要是不像她的話,他都不會多看她一眼的吧。
第一次見麵,她之所以能誤打誤撞睡了他,是因為他把她認成了他心中的女子。
之後知道真相的他恨不得掐死她,每每看向她的目光,都帶著鄙夷不屑,仿佛在看陰溝裏的臭蟲。
她知道他討厭她,討厭到極點。
為了不想再見到她,他可以絕情冷酷地將她解雇,擔心她懷上他的孩子,他又帶她去醫院,大動幹戈。
再之後,他突然來找她,莫名其妙地對她示好,對著她一聲一聲喚著鍾小姐的名字,還強迫她答應。
那個時候,他應該就把她當作鍾小姐的替身了,可能是因為他太過想念她,忍受不了等待,所以要找個人頂替她吧。
別的方麵她不知道,但通過別人的反應來看,至少她這張臉是和鍾小姐高度相似的。
他也許會催眠自己,告訴自己,看到了她,就像看到了鍾小姐一樣。
可是……她終究不是鍾小姐啊,即使長得再像。
她是方婉婉,是在心中偷偷喜歡他的方婉婉。
是的,她喜歡他,不知從何時起。
可能是看印有他照片的雜誌時,可能是第一次見他時,可能是看到他惴惴不安害怕失去的睡顏時,可能是在公司裏偶遇時……
有太多數不清的可能,但她明確地知道,她是喜歡這個男人的,很喜歡很喜歡。
就像命中注定一樣。
這個秘密深埋於她的心底,從未被人發現,她也不敢被人發現。
因為……她不配。
她已二十九歲,而且還是一個單親媽媽,拖家帶口,和那些搶破了腦袋要追求他的明星名媛沒法比。
她們年輕貌美,身材姣好,還稀得屈下身段來追求他,討好他。
即使知道他不近女色,即使知道他待人冷漠,但還是有眾多美女如飛蛾般前赴後繼,隻為他能看她們一眼。
所以,要是被人知道像她這種貨色也喜歡他的話。會被人當成笑柄吧。
她隻能藏著掖著,小心翼翼地守護著屬於自己一個人的小秘密,生怕被人發現,生怕被人笑話。
視線落在男人左手上的戒指,婉婉想起他們的第一次,那時他的脖子上就戴著這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