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禤正的意見(下)(2 / 2)

“我以前所提的生產以及鼓勵人口增長,屯田製等內政策略,我覺得現在也應該繼續執行下去!還有不同的一條就是現在的時期不同於數年前剛遭洪水之時啦!主公還應該規定一個法律,耕牛不可以亂殺,殺一隻耕牛者是重罪,嚴重者可以抵死罪!就算耕牛有病可能會活不太久,也要通報於官府,讓官府檢查之後再來決定是否可以殺耕牛。”

陳智聽後,不由對此有所異議:“[注一]子宏,你提的這一條法律也太過嚴苛了吧!殺耕牛就讓人來抵死罪,那豈不是說人的命就有如同一隻牛一樣而已嗎?民眾們會怎麼想呢?這簡直是汙辱人啊!”

正輕輕地一笑,說:“陳智將軍,秦時也是重視於耕牛的,而且也有殺耕牛以命來抵罪的規定!我還覺得應該像秦律時所規定的一樣,若是自家的耕牛因為喂養不足而使耕牛消瘦的話,那耕牛的主人就算是有罪!耕牛可是農家之寶啊,在農業生產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啊!而且秦國因為實行這樣嚴厲的法律就保護了自己耕戰基本國策的實行,並可以有足夠的實力以供自己爭霸於天下,能屈服六國!”陳智一聽沒話說了,他頷首讚同了。

正又說:“不但如此,還應該禁止民眾養雞和鴨子,因為雞和鴨不但吃得多,而且還會踏壞莊稼!人所吃的都不足,為什麼卻要浪費糧食來養這些東西呢?亂世之中糧食緊缺,必須積累糧食!要養雞鴨的話,就應該讓官府來養一些種雞以及種鴨,它們下蛋之後,由官府統一發送給孕婦吃食來保養胎兒。官府對於有孕婦的人家必須是加倍愛護,比如免除賦稅之類的措施。隻有這樣,才能促使人口迅速增長。”

陳智還是提出了自己的反對意見:“子宏,你不讓民眾養雞養鴨,他們能同意嗎?”正眼睛中射出了銳利的目光,鏗鏘有力地說:“非常時期當以非常手段!隻要是事情有利於大局,哪怕會有所犧牲,就不應該有所猶豫!民眾不同意,官府可以強製執行!民眾經曆戰亂,有許多的民眾連飯都沒得吃,扒樹皮,吃土來填肚子,他們還會養這些消耗大量糧食的家禽嗎?一項政策的施行,必定是有人讚成,有人反對!隻要是對的就應該堅持下去!”陳智看著正,沒想到一個文弱書生竟然也有如此大的魅力!

正又說:“主公,我還請求你廢除將罪人給斷四肢的刑罰,還有不輕易的判人死罪,隻有那些罪大惡極的才判以死罪!這樣讓一些犯法的人可以改過自新的機會。最好是將犯人給發送到荒無人煙的地方讓他們開發那裏,種植莊稼。交州曆來都是秦漢用來發配犯人讓犯人開發的地方,所以交州才會變得今天這樣!發配犯人開發蠻荒無人之地,這曆來都是國家常用的方法,我們交州還有許多的地方正等待著人前去開發,主公現在也可以用這個方法去開墾新的土地啊!隻待犯人開發的地域可以提供賦稅的時候,官府就可以在那裏征收賦稅,官府又多了一筆財政收入。這一點不知主公意下如何呢?”

陳智連連點頭:“子宏,你說的不錯!我們交州曆來都是官府發配犯人或者是豪俠的地方,正是他們與百越族人一起共同開發交州之地,才有了今日的交州啊!子宏的這一點,是曆代國家都常用的政策,我讚成!”

而我卻板起臉來,因為正的這一番話不覺勾起了我痛苦回憶,心中對於處罰犯罪這一點,我是早已熟慮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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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秦國的法律對耕牛是非常的保護的,規定得非常嚴格。而且就連近代之時,對耕牛的保護也是非常的嚴和細的。可以在《*選集》中關於農會保護愛護耕牛,對殺耕牛中所處的重罰中就可以看出了。畢竟農耕為主的國家對耕牛的保護不得不重。嗬嗬,說真的,殺病牛還得稟報,這都是看了《*選集》然後寫進我的小說中的。還有,在《三國誌》桓二陳徐衛盧傳中有著這樣的記載:曲周民父病,以牛禱,縣結正棄市。可想而知,在古代農業為主的社會為了保護耕牛所製定的法律是多麼的嚴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