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媽媽,此生還能見你多少次 (1 / 2)

文/納蘭澤芸

媽媽20歲生下我,以前的20年,媽媽每天都能看到我。

現在我20歲了,已經半年沒有回家看媽媽。

而媽媽40歲了。媽媽如果可以活100歲的話,那麼,媽媽還可以再活60年。

如果我再這樣半年回家看她一次。60×2=?

我這一生,媽媽這一世,就隻有120次機會見麵了。

當永哲看到這則小小的算術題的時候,他不可抑製心裏的酸楚,很少流淚的他,終於淚濕眼眶——“20歲?半年?40歲?100歲?這算什麼!我的媽媽28歲生下我,如今快60歲了,媽媽身體總不好,能活到100歲嗎?”

永哲已經有兩年沒回老家過年了。不是他不想回老家過年,而是一到年關的時候,他心裏就發堵。自己的狀況著實差強人意,有點“無顏見江東父老”之感。這個兩室一廳的房子,是他與同事炎一起合租的,房租三千六一月,他與炎一人一半。房東剛來收走三個月房租,五千四,屬於他交的那一半。房東走後,他就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上那盞吸頂燈出神。

已經快30掛零的人了,至今似乎還一無所有。大學畢業快5年了,講起來也還算個外企白領,每天西裝筆挺地出入寫字樓,在上司麵前精神飽滿地工作著,在客戶麵前紳士灑脫地微笑著,隻有當加班深夜回到出租屋卸下厚厚的偽裝之時,才顯出自己心靈的脆弱與虛無。

他竭力想每個月多存幾個錢起來,可是他也不知為何,自己收入也不能算低了,就是存不起來多少錢。房租該交吧?水電費要付吧?飯要吃吧?交通費要吧?電話費要吧?衣服要添置吧?基本人情、基本交際免不了吧?等等等等,月初還顯得鼓鼓的荷包,還不到下次發薪就差不多告急了,那鈔票似乎長了腿似的自己會開溜。永哲沒法,幹脆一發薪,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存兩千起來再說。然而永哲拿著薄薄的兩千元,再環視公司四周聳立的高樓時,立刻有種要窒息的感覺,這兩千塊,怕連一個老鼠洞大的地方也買不到吧。

永哲想打電話回家,也怕打電話回家。父親已經年過六十了,母親也快六十了,兩個姐姐嫁到鄰村去了,不算遠,但都勉力應付著自己的那份日子,沒有多少餘力照顧父母。身子已經佝僂的父母還種著田地,每次想到蒼顏白發的父母頂著烈日在田地間勞作,永哲都感覺腔子裏一股酸酸的熱流衝上來,他拚命壓著才將它逼回去。

母親就揪心著永哲的終生大事。說實話,永哲長得也還算挺拔,工作嘛看上去也還體麵,然而他的“無保戶”(沒有保障)身份讓他幾次剛萌芽的戀情都無疾而終。他終於灰心了,遇到自己心儀的姑娘也退避三舍。

有一陣他特愛聽崔健,“我曾經問個不休,你何時跟我走?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我要給你我的追求,還有我的自由,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聽著那滄桑而嘶啞的歌聲,他覺得崔健這哥們兒特率真,“追求?自由?嗬嗬,別逗了。”他以前也這樣追問過,現在,他不問了。他知道他這樣的“無保戶”無權談愛情。其實,永哲覺得哪怕一輩子都是“11月11日”光棍節又何妨。隻是辛勞一輩子的雙親那眼神,他無法麵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