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樂同再婚並無關係(1 / 1)

夏景:

長話短說,離婚是去年夏天的事情。他有了外遇,我曾極力挽留過,但他還是不改。離婚時我們把對方都傷得很重。但我一直不敢相信,他竟會真的離開我。

分手後,我還殘留著一點幻想,那就是能夠盡快複婚。為此我不敢跟別的男人約會,也不敢對親友說自己離婚的事情。後來終於有一天,重新見到了前夫,我的幻想被徹底打破,他已有了同居女友,年輕貌美還多金。

他認定我大勢已去,不僅不念舊情,甚至還幸災樂禍。這讓我痛上加痛,受了刺激,也受了侮辱。當時我們又大吵一頓,我咬牙切齒對他發誓,一定要在半年後再婚,而且,肯定會找一個各方麵條件都比他更好的男人。

他錯愕的表情讓我印象深刻。他不相信,而且似乎並不希望此事成真。

這使我更加覺得,隻有盡快再婚才是報複他的最好辦法。

從那以後,我開始瘋狂地尋找再婚的目標。去過婚介所,托親戚朋友找過,自己也在網絡上征過婚。我剛滿三十五歲,帶著一個七歲的女兒,有房有車,有一份穩定且收入不錯的工作,談不上國色天香,但相貌身材都還可以。

三四個月見了不下十個男人。有見第一麵就談崩的;也有初次見麵對方就態度殷勤、噓寒問暖,但再也不提下文的;更多的是不停提出約會,但隻談上床,卻不談婚姻的。所有的一切都讓人覺得很失敗,很沮喪。

擔心再婚無望,無法對前夫證明我的能力,無疑是失婚之後的再一層重創。每每想到他可能很快就會結婚,而我的快樂卻遙遙無期,就又恨又妒,心緒難平。

我也想盡快忘記他,忘掉他帶給我的傷害。想盡快找一個男人,隻要差不多,就把婚結了。

聖誕節前後,認識了一個男人,比我大八歲,是個專科學校的校長,收入還好,孩子也上大學了,並且不在他的身邊。我們約會了三次以後,他就提出要結婚。我想,雖然從年齡上看他大了一些,但其他條件比起前夫來並不算差。

但奇怪的是,我們約會漸頻,他卻從來不提上床的事情。成年男女,這樣做多少有些不正常。他離婚五年了,這些年怎樣解決性生活呢?這成了讓我好奇的事情,也讓我開始留意。有一次我主動提出去他家裏,乘他不注意時翻了翻,竟翻出了治陽痿的藥。

就像一場惡作劇,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眼看半年時間已過,對前夫的賭咒發誓也期限將至。是答應他結婚呢,還是放棄呢?放棄意味著丟麵子,而且不知道下一個合適的人選又在哪裏。可是結吧,是不是又明擺著在找麻煩?

讀者:發愁女人

發愁女人:

一個人無論要向世人證明什麼,都是辛苦而勞累的。再普通的一件事,一旦想公開證明,當事人痛苦萬分,旁觀者往往掩嘴偷笑。

不信?仔細想想,身邊的例子實在太多。多少人打腫臉充胖子,隻為證明自己開得起寶馬,住得起別墅;還有人聲嘶力竭,張牙舞爪,原來是要證明自己才華蓋世或仁義道德。可其實喊得越凶的,越是不大令人信服。

還是不信?那就看看自己好了。前夫有了新女友,年輕貌美還多金,自己難以接受,於是急欲用再婚來向前夫證明自己並不比他的女友差到哪裏去。其實離了婚,前夫就已是不相幹的人了,和街頭的張三李四沒多大區別。與其費大力氣證明給他看,不如笑笑說:沒有證明,全憑感覺。信則信,不信拉倒。

最要緊是輕鬆舒服和簡單。

花那麼大工夫和精力,隻要別人相信你幸福?都是成年人了,得到一時爽快又能怎樣?莫非還能爬上山頂,舉起雙手,學人猿泰山嗬嗬拍胸,告示天下不成?

快意恩仇是故事書裏的事情。現實生活裏,圖一時之快隻會被叫做冒失。

急著證明自己,不過逼著要他人相信你有此能力。賭咒發誓,已顯示出信心不足。因為誇張地要表現成績,動作一大,姿勢勢必難看,每每又弄巧成拙。

不,不要急著去對前夫證明什麼。好好生活就已經成功大半。何苦人疲馬累不說,還勉強自己的性生活?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按理說下一次應該更謹慎才對。又不是炒股票,非要趕最後一波行情。

新男友本身於你並不合適,暫時也談不上下一個更好的人選會在哪裏。許多人把麵子與幸福混在一起談,才會舉步維艱。人在江湖混,做事做人或做愛,難免都有丟臉的時候,自己幸福才是最大的成功,麵子算個屁!

倘若感情變成枷鎖,不如繼續做孤家寡人好了。

還有重要的一點—快樂同再婚並沒有任何關係。排除了這個幻象之後,離婚後的生活就會容易很多。

夏景